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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浩文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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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樹老叟
現在市面上有許多私人偵探,一般都接婚姻糾紛,財產糾紛的案子,他們雖然沒有福爾摩斯或者柯南那麼牛逼,但他們的手段可多著呢。你比如說像狗仔隊那樣偷拍錄音之類的。這些音訊影片檔案也成了他們打官司的重要證據。
但法律規定,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所以如果私家偵探的行為侵害了有關人的合法權益,那這些違法收集的證據便毫無意義。更何況私家偵探用專業竊聽器取得的證據是非法的。
因此,不太建議去用私家偵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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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大隱於市—大德無名
周先生:2011年10月就開始,已有8年。
周先生:法律諮詢,訴訟取證,婚姻調查,找人,打假維權,查詢。大德調查成立八年,我們不斷根據客戶需求提升公司業務水平,現在不僅僅是單純的調查,提供的是基於婚姻的全套應對方案。婚姻是家庭的基礎,婚姻出現問題,背後的原因多種多樣。我們會根據客戶情況給出診斷結論,再告訴客戶該怎麼面對。面對有兩個層面,一是當前需要馬上採取的措施,二是今後中長期的整個應對策略。大德調查綜合出軌程度,法律,道德,對方人格特徵,家庭結構,雙方實力對比,互相依存程度,親朋輿論環境等多個維度給客戶做出挽救和止損兩種行動方向。
在整個評估過程中,調查的作用非常重要。僅有少數案件,客戶提供的資訊足以定性而不需要調查,多數案件都要透過調查才能得出結論。
周先生:調查真相,溫暖人心。真相往往是殘酷的,私家偵探也給人冷酷的底色。但是大德調查是一家有溫度的公司,我們知道客戶痛,我們絕不會趁人之危。調查委託的過程,也是一個心理疏導治癒的過程。我們能讓客戶感到溫暖,讓客戶能更好的前行。
即使很多不需要調查的客戶,我也會耐心分析,告訴他們該怎麼做,怎麼做才能走出人生低谷,告訴他們找偵探的一些辨別技巧。調查難度高,風險高,成本高,為了能安全地,真正的幫客戶完成調查,大德調查的收費通常不是普通工薪階層能承受的。面對明顯沒有支付能力的客戶,大德調查也盡力給他們疏導,給他們一些建議,讓他們用最低成本走出人生困境。大德調查認為,雖然這些諮詢沒有經濟效益,但能減少整個社會的負能量,促進社會的和諧。
周先生:社會飛速發展,立法進度滯後於社會需要。一個公民的知情權和對應的另一人的隱私權發生衝突時,該怎麼取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婚姻法中規定夫妻雙方應互相忠誠,基於該條款,當一方不忠誠時,另一方對其不忠誠事實有天然的知情權。所以我們認為,婚姻雙方有互相調查對方的權力。委託人把調查權委託給我們,法律上沒有任何瑕疵。只要確保調查過程沒有損害他人合法權利,調查結果只給委託人,整個委託過程是沒有法律問題的。我們再度重申,出軌者就出軌這一內容在配偶面前沒有隱私權可言,出軌不是其合法權利。
周先生:大德調查立足長遠,視公司聲譽如生命。為提高公司辨認度,2014年下半年開始申請註冊商標,並於2016年5月成功取得商標註冊證書。該圖形商標以大德兩字的首字母DD為創作元素,以黑色D字母中間加深紅圓弧構成兩個D,代表公司名稱大德。黑色剛勁有力,黑紅深沉大氣,代表公司做事穩重專業的風格。
周先生:從2011年入行到現在,我見證了昆明私家偵探波瀾壯闊的發展歷程。8年間先後有三次市場洗牌,不斷有新的從業者進入再退出。不少從業者抱著賺大錢的心態進來,結果發現這個行業沒那麼容易。為什麼不容易呢,一是國家對這個行業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宣傳渠道極度稀缺。二是騙子冒充私家偵探大肆行騙,對這個行業聲譽造成毀滅性打擊,社會對私家偵探普遍不信任。三是自身素養不足無法勝任調查工作,調查是極其專業的技能,面對完全不同的個案,需要一案一策,還要法律,駕駛,跟蹤,高科技裝置,心理素養等多技能,近乎全能的苛刻要求,讓調查人才極度緊缺。
周先生:為了節約大家的時間,我一般要求客戶在電話裡先說下大概情況,有個初步意向再來辦公室面談。一些客戶一來就問查個人多少錢?找人多少錢?事實上,沒有了解詳細情況之前是無法給出報價的。就同類型的案件,根據調查物件所在的位置,交通方式,上下班特點,見面週期,見面地點,調查成本是完全不同的。為了瞭解案情,我會問一些不涉及具體人名,地名,工作單位等指向資訊的問題,還請客戶配合回答。客戶找私家偵探要切記,請做好功課,選擇在昆明有辦公室,有營業執照,有座機,能見面的私家偵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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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餘年寄恩思
採用合法的手段才是合法的。
大家好我是一名婚姻調查工作人員,也就是俗稱的“私家偵探”。
私家偵探這行業入行門檻低,所以導致業內從業人員素質有高有低。這一行行走在法律邊緣,有很多沒有經驗沒有前輩帶的新入行的朋友容易誤入歧途,經常採用一些違法的手段去調查,殊不知違法的手段得來的證據是不被法院採納的。
所以說,私家偵探這一行,最好找個老師傅或者法律顧問,要了解了解什麼能做什麼不可以做,怎麼樣避開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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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偵探調查取證並不必然非法的
私人偵探常用的偷拍偷錄是民事訴訟中常見的手段,私家偵探獲取的證據是否合法,需在參照民訴法司法解釋第106條的基礎上,視具體案件分析。
《民訴法司法解釋》第106條規定,對以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者嚴重違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獲取的證據,不得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若私家偵探的行為侵害了有關人的合法權益或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則該證據屬於違法收集的證據應受排除;反之,若私人偵探收集證據的行為本身合法,則不因其收集主體為私人偵探而受到排除,即僅憑取證主體身份不足以否定證據效力。
私家偵探用專業竊聽器取得的證據是非法的
民事非法證據排除的衡量標準,一要看器材。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而取得的視聽資料屬非法證據。二要看使用場所。在公共場所偷拍的視聽資料原則上屬於合法證據,而在私密場所偷拍證據的合法性非常複雜,一般應根據當事人是否對該場所具有支配權來確定。例如,在自己家偷拍配偶出軌,則該證據沒有侵犯隱私,屬合法證據;但私家偵探在家中偷拍則侵犯了配偶的隱私權。
另外,私家偵探常用的“陷阱取證”、“懸賞取證”都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或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所獲得的證據都可能被排除,因此,建議慎用私家偵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