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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聊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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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麓風軒
題主說得很對,手寫簽名其實是代表一個人的臉面,在學業和職業生涯都非常重要。可是我們常常看見一些人穿著打扮非常光鮮靚麗,可是一寫字、一簽名就露出“皮袍下藏著的小來”(魯迅語)。
為什麼有些人的簽名別人根本無法辨認,根本看不懂呢?我想有三種原因:一是本身字醜,沒在意,沒有把功夫用在字上,特別是現在都電腦打字了,覺得寫字好不好都無所謂;二是沒有寫字基礎和審美眼光,卻想寫好,極力想表現自己的簽名,於是寫得花裡胡哨,自我感覺有明星範;
三是有些人花錢到街頭巷尾請人簽名設計,這些設計本身就格調不高,把名字畫成一團亂麻,然後還要中間刷一橫,一箭穿心,讓人根本無法辨認還覺得有逼格!
我覺得簽名如果寫不好,就老老實實寫行楷吧,至少把名字寫工整,寫正確,不要讓別人讀錯,這也是對自己名字的起碼尊重吧。
另外,可以應用一點小技巧,比如上圖我剛給別人手寫的簽名,就採用了“大小法”和“疏密法”,立即就有一種書法感,不妨一試。
是的,簽名應該是一件比較重要而且莊嚴一的事情,可是,在現實工作和生活中,有的人為了追求虛榮、愛好章揚、顯示自已有才花,一味摸仿別人,而恰恰自己根本不懂書法,所以,將自己的名字隨心所欲,糊寫亂畫,不公不正、既不象草書、也不象行書、更不是流體,只有自己識得,別人卻認它不得。而他卻自‘以為,這樣更顯得自己‘’有學文,才華橫溢‘’。其實,這樣的人都是愛章揚,比較外向,講究面子,愛好虛榮,比較輕浮的那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