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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茅臺文化傳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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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鴨梨山大
都會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那就是表兄妹的結婚,從親戚變成夫妻,以此來寓意喜上加喜,親上加親。這要是放在現代來說是有違倫理的一件事情,在嚴苛的古代,綱常倫理如此固化,這樣的現象居然屢見不鮮,難道他們就不怕生下的孩子是傻子?
古代除了近親結婚很常見之外,還有個更奇怪的事,按照科學說法,近親結婚畸形胎兒的機率是很大的,可是無論是上到皇親貴族,下至平民百姓,在冊與不在冊的有關缺陷的孩童描述幾乎是零,難道這種近親結婚的,所導致的後果只在現代才行的通?古代近親結婚很常見,為什麼他們很少生下傻子?
當然不是!經過相關學者的研究,古代近親結婚沒有什麼畸形胎兒的原因有如下幾點。第一,因為古代有著三妻四妾的說法,你的表親戚也許在血緣上其實和你一點毛邊都沒有,只是佔了個名分。即使是普通的人家,只要不是特別貧窮,最少都會有個小妾,在這樣的情況下,古代的親戚族群是十分龐大的,所以一表三千里的說法是有道理的,雖然是名義上的親戚,但是結婚的兩個人根本沒有什麼血緣關係,這樣生出來的下一代當然不會有殘疾的說法。
第二,人們都注重臉面,加上古代的經濟水平有限,醫學水平有限,就算近親結婚,生了個不正常的孩子,在古代這是有著不好的寓意的,孩子會被悄悄的處理掉,哪裡還會到處宣揚。但是這個答案實在讓人膽寒,生下一個不正常的孩子,家長居然把孩子給殺掉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古代人的生育率本來就低,很容易流產之類的,大自然優勝劣汰的法則,很多畸形的孩子還未出生就被自然淘汰了,而人們只會認為是成人身體不適,根本不會從血緣上去考慮。
第三,真正的直系親屬,古人還是會有所避諱的,在古代真正的堂兄姐弟妹的結成連理的故事是極其少有的,一般只有那些名義上是親戚,實質上沒有什麼血緣關係的“親戚”才有可能成為夫妻。
所以說,不是古代沒有,實在是人家碰這個血緣線,要不就是壓根沒碰,要不就是生不出來。所以各位不要為古人著急啦,人家也是很有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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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菜野菜
古代認為近親是親上加親。肥水不流外人田。封建統治者以為這樣可以保持純正的血統。所以,近親太常見了。
林黛玉和賈寶玉就是親親的表兄妹。
有問題的孩子當然會有,古代醫療條件差,嬰兒本身成活率就不高,如果有問題的也不一定要留下來,更不會宣揚。
還有近親結婚不是每個孩子都有問題,只是機率高,如果兩人攜帶家族隱性疾病,那就慘了,機率更高,這樣的結合必定是個悲劇。
古人又不是一夫一妻制,可以除了妻子,可以娶妾,生個十個,八個,健康的就活下來長大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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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魅力多彩吉安
古代近親結婚多數是表妹表哥直接結婚,是一些遠房關係,血緣關係比較遠,況且古代醫學並不發達,生下有病的孩子多數在很小的時候死亡了,一般難以見到,第二就是再者古代人沒有計劃生育,生的個數也多,總有一些健康的孩子,並不是個個有病。再者古代男人三妻四妾,家族比較大,關係也複雜,血緣關係複雜,代際交叉比較複雜,雖說是有親戚關係,但是有些並沒有血緣關係,如一個男人與幾個老婆生下的兒子與其他老婆的親戚的女兒結成姻親關係,並沒有直接血緣關係,近親結婚生下的孩子也很少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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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騷飛哥
首先古代人“近親結婚”指的是表親,基因的相似度不是很大,生出明顯有基因缺陷的孩子大約五六個可能會出現一個。 一般這樣的孩子在當時的醫療環境下也活不到成年,因此也就不會把缺陷遺傳給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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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親結婚會生出弱智只是一種經過高度概括、誇張和簡化的說法,實際上不一定會生出來弱智,也可能會生出其他殘疾或畸形。
古代人所說的“近親結婚”只是在表親(一級表親,下同)之間,所以基因相似性其實不是特別大,因此生出具有明顯可觀測基因缺陷孩子的機率大約不到四分之一。也就是說那些人生五六個孩子,可能只會有一個出現問題。而以當時的社會醫療條件,這樣的孩子很難活過成年,所以也就不會把帶病基因繼續遺傳給下一代。
而且當時的社會結構也註定了其應對殘疾人群的負擔較低——國家不會給這些先天畸形殘疾人投入一分錢,損失只會固定在家庭內部,頂多蔓延至氏族單位,對整個社會的影響較小。當時人們的道德觀念也不是很講究,如果這個孩子不能承擔起一個正常人應有的社會責任,當時的人就不會對這個孩子進行無限制的投入——也就是可以放任這些先天殘疾人自生自滅,甚至一個家族內部就可以決定是否殺死先天殘疾的孩子,官府也不會因此過問。
所以如果把同樣的狀況放到今天,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就會惡劣很多倍:
1 首先家長不可能殺死自己的孩子;
2 家長必須撫養先天殘疾畸形的孩子,並投入巨大時間、精力、金錢來保障這個孩子的生活水準;
3 社會資源會被這些殘障人群大量佔用;
4 具有繁殖能力的先天殘疾人可能會把畸形基因傳給下一代。
儘管從個體來看,產生畸形的機率似乎可以接受,但如果把這個問題放在國家層面來分析,我們就會很容易發現問題:
如果一個國家有兩億適齡人口,其中有百分之一,也就是二百萬人選擇了近親結婚,按照20%的殘障機率來計算(感謝 @jinning li 的提醒,實際機率應當更低,但考慮到隱性致病基因重疊問題導致的邊際社會損失,20%這個數字暫時不予下調。歡迎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那麼這個國家在未來的幾年內就會必然多出來20萬畸形嬰兒,如果這些嬰兒每個人可以活50歲,這個國家在未來的數十年內就會多出來幾百萬個殘疾人。更可怕的是,先天殘疾不同於後天殘疾,其殘疾特徵具有高度的遺傳性甚至致畸率,即使這部分人只有一小部分完成了生育行為,也會對社會造成更大壓力。更何況這部分人群多半不可能擁有較好的經濟、物質條件,其子女的生活甚至生存會更加沒有保障。大多數人都具有繁衍後代的本能,如果限制他們生育,又會造成道德倫理上的巨大爭議。而這種爭議的負面效應會疊加、輻射到所有殘疾人口身上,讓他們的正常生活、社會地位更加晦暗悽慘。
目前我國殘疾人口占全國人口的百分比是6.34%,大約是八千多萬人,可想而知一個國家如果多出來幾百萬殘疾人對於一個國家來說是多麼巨大的壓力。這還不算沒有明顯殘障症狀、但體弱多病的人口情況,也沒有統計看起來正常,但實際上性格怪異甚至有精神疾患的情況。
殘疾人的身體條件並非自願,他們本身是無辜的。但如果我們因為一些不太重要的原因而放任幾百萬個殘疾嬰兒誕生到這個世界上就是莫大的犯罪了。所以以生育為目的的近親結婚在大多數國家都是遭遇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