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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李108121881

    君叫臣死臣不能不死,也不敢不死。

    皇后是皇帝的第一老婆,主宰後宮一切。

    奴才又是皇傢俬有財產,打死一個,打死十個八個的就象捻死個螞蟻。

    對誰負責?負什麼責?

  • 2 # 皇帝不稱朕

    皇后打死奴才,用負責任嗎?這個問題,讓我想起戲文裡常聽的一句話:“好個刁奴才,給我拖出去打死!”宮廷劇裡也經常有這樣的情節:皇上或娘娘生氣了,常常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張口就喝令:“來呀,給我拖出去打!”

    聽習慣了,也就從沒想過,把奴才打死了,要不要負責任。

    我不喜歡看國產宮廷戲,一個主要原因,是情節太假,什麼“一集死一人”,全是人造的鬧劇,一點都不可信;前面我還答過一題,回答歷史上到底有沒有“推出午門斬首”,我的答案是沒有,可在宮廷戲裡常見。看多了做作和矯情,唯獨缺乏深沉的歷史感,也就不愛看歷史劇了。然而,宮裡的娘娘們不高興了,就拿奴才出氣,教拖出去打,甚至就打死了,這倒是真的,不假!

    我舉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是明朝的萬曆皇帝和孝端皇后。萬曆帝朱翊鈞從年輕時就好酒任性,喜愛美色,尤其喜歡財寶,還聽不得人勸,經常生氣發脾氣。如果是廷臣外官,他就讓錦衣衛抓了,“打著問”,或“好生打著問”;如果實在氣不過,乾脆直接把討厭鬼抓來,施行廷杖,一般打三十下,這已經要命了,更有打八十下的,許多官員當場就血濺禁廷,一命嗚呼。瞧,把士大夫、官兒打死都不“負責”,何況奴才!

    萬曆皇帝打外官的屁股還算少的,他脾氣非常暴躁,經常為些小事,往死裡揍身邊的宮人和宦官,打死者無算!一般來說,能在皇上身邊當差,都是美事,可到萬曆爺近前當差,就是進了閻王殿,宮人們都視作危途。

    由於皇上宮裡打死人太多,當時的司禮監掌印太監田義和東廠太監陳矩很為之憂慮,經過商量,兩人聯合上了一本,專勸皇上愛惜身邊人,否則死人太多,宮裡戾氣太重,於皇上也不利。這種有關內事的本章,明實錄一般是不收錄的,然而這一本就收載在《明神宗實錄》裡。太監劉若愚撰寫的《酌中志》一書,也專門記了這件事,說明田、陳兩位太監為宮人做了一件大善事。

    萬曆皇帝“酒色財氣”四病纏身,犯病時不免打死奴才,可人們想不到的是,在《明史》后妃傳裡有“賢德”之名的孝端皇后,和他老公是一個德性。

    孝端王皇后婚姻生活不幸,她結婚沒幾年,老公就被鄭貴妃“專寵”,守了四十多年的活寡,她心裡憋屈,身體又有許多病痛(見定陵考古對她屍骨的檢驗)。常年煎熬如此,她的心理漸漸發生變態,竟也像他老公一樣,拿身邊奴才出氣,動不動教拖出去打。

    明代的廷杖,實際上是一種私刑,用來對付官員,屬於“非刑”“法外之刑”,而用來痛責宮人、太監,就是執行家法。打外官多為三十,多不過八十,打八十的已經很少了,而對付奴才,動輒就是打一百、打一百二十,所以幾乎逢打必死。

    萬曆兩口子一生打死打殘的奴才,沒人做統計,也不知有多少。這說明,奴才打死,也就白死了,死後屍體拖出去焚化,來人世走一遭,如此了局,實在令人唏噓!

    在古代,奴是可以買賣的,買賣就有價,與豬牛何異?奴的法律地位是低於普通人的,家主打死奴才,不用賠命,也不用坐牢抵罪,奴才家屬告到官府,頂多判賠些燒埋銀兩。奴才的命,不值錢啊!

    宮裡的奴才就是宮女和宦官,他們一入深宮深似海,從此開始悲苦的人生,打死了,皇上和娘娘依舊聖明!誰敢找娘娘的不快活?小心一起打死!

  • 3 # 諶人

    皇后打死奴才,這與母儀天下不掛鉤。沒聽說有這樣的故事,即使有飛揚跋扈、胡作非為的皇后,例如唐中宗李顯的韋皇后,也未聽說過她對奴才動過手。作為一個假設問題,若要回答,也只能假設回答:若唐太宗的長孫皇后打死奴才,她是要負責的:因為她非常講究後宮有規,遵守朝廷法度。若漢高祖的皇后呂雉打死奴才,她是無需負責的:因為她敢擅自殺死大將軍韓信,打死一個奴才又何妨。

  • 4 # 一部老劇

    首先,皇后身為一國之母,統理六宮,母儀天下,就算是下邊有奴才們得罪了皇后娘娘,不好伺候的皇后娘娘也只是讓下人們將犯事之人帶下去,下人們打,不管是打死打殘也是下人們打的,也談不上是皇后娘娘打死的奴才。

    如果非要說是皇后娘娘下旨打死的,算是皇后間接殺死的奴才,那麼我想說的是,在有皇后的年代,是封建社會的天下,而不是像現在一樣是法制社會。現代社會就算是有一個流落街頭的流浪漢死亡,警察都會調查清楚死因是自然死亡還是謀殺。在封建社會中,等級制度明顯,人分三六九等,有些人身份低微,比如百姓,奴隸,奴才等,都是生活在金字塔底端的人,在當時根本不值錢,更不會有人在意,而皇后地位高貴,幾乎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處於金字塔頂端,就算弄死一個奴才,那也沒有什麼責任可以負“草芥人命”和“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大概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 5 # 小黑豆

    要付責任的。

    皇后是一國之後,不只是代表個人的行為,她處理一個奴才必須是有理由——看這個奴才不順眼,這種理由是太兒戲,做不了數!

    至少,需要有一個檯面上的理由!不然,不能服眾。

    另外一方面,能送進宮的奴才,是經過篩選的。進行了嚴格的培訓才可能成為皇后宮內的奴才。能犯到讓皇后下令打死的罪責,那說明培訓,乃至篩選不力!相關的官員必須要了解原因,如果是他們的責任,也是需要連他們一起罰。如果沒有他們的責任,只是皇后隨意打殺~那這些官員是不可能不去皇帝面前覲言的。即便他們不去,言官也不會不去的。

    倘若皇后沒有理由苛責乃至打殺宮人,將被視為失禮。甚至於有可能被廢后的。

  • 6 # 歷史密探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在古代,奴才對於皇室,甚至對於大戶人家,都是一種奴隸和奴隸主的關係,前者屬於後者。打傷,甚至打死,都如同折損草木一樣簡單,不必付出任何代價,就連內疚都不會有。

    古語,“君讓臣死,臣不得不死”,說的就是這個意思,就連位高權重計程車大夫,皇室也是想弄死就弄死,皇后作為一國之後,皇上的正室妻子,同樣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利,一樣擁有生殺大權,法律對於皇室來說可以忽略。

    比如萬曆的皇后孝端皇后,本是一個賢惠女子,但在萬曆皇上的冷落下,變得性格暴躁,十分兇狠。她在位的42年裡,死在她手下的宮女太監不下百餘人,而跟她接觸的宮女和太監,都曾被打過。別的宮女幹活要錢,她的宮女幹活要命啊。

    而這些人,死了也便死了,出去找個地方埋了對皇后沒有任何影響。生活在底層的人,是沒有能力反抗的,在那樣的封建社會體制裡,權力代表著一切,普通人都要如螻蟻般苟且偷生,死,也如螻蟻般結束來世上的這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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