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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聽風看雨盼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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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龍潛於淵812
首先,工傷需要認定,其次,醫療事故也有鑑定。不是你個人認為。最後,如果都認定符合,你就去法院主張民事權利就行了,等著誰管你呢,法律不保護叫不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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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犟總213933884
本人工傷。在醫院治療期間因單位打聽到後期手術費用較大而拒決支付,沒辦法與單位“和解”了,請記住這個和解是帶引號的。
首先你要去勞動仲裁或勞動局認定勞動關係,確實勞動關係後認定工傷,工傷認定後再去勞動局申請傷殘鑑定。記住傷殘鑑定宜早不宜晚越早越好!這些單位和醫生是不會告訴你的。這些手續齊全了才是你打官司的基礎!同樣醫院的入院記錄,病志,手術記錄,用藥記錄,費用清單等等一切與醫院醫療有關的單據,記錄,物品都要保留好,這些都是將來打官司的證據!
當你把這些證據全都掌握了後,你就可以去法院起訴或要求單位與醫院支付治療費用和賠償了。但是你面對的不是一個律師而是一個,兩個,甚至數個的律師團隊!官司你準蠃但時間和金錢確是你難以承受的,土豪例外。
不要幻想法律是公正的!法官是無私的!在法院的調解下能讓單位和醫院最大限度的一次性賠償到位你就贏了!
我就是與單位的律師僵持了近一年,在法院法官的調解下,我治療了三年傷殘鑑定還是四級傷殘大部分喪失自理能力的情況下,以現如今社會最低工資標準到退休一次性補償的!就這樣錢還沒一次性到位,我要了近一年,數次準備申請強制執行!
我到現在還清楚的記得法官勸我時說的一句話:我判不管用,他把錢給你才算,把錢要到手才叫贏!
首先要諮詢下律師知道自己的補償標準,把相關的證據要收集保管好,找他們協商如協商不成再審請法律援助,如能打成協議最好不要走法律程式那樣費時耗力拖時間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