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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馮少俠聊職場

    加班什麼時候成為驕傲的事啦,我看題主是剛進入職場不久吧,不然怎麼還會在意領導的表揚啊,對於職場老人來說,做好本職工作就可以了,如果領導能表揚一句,那算是額外的獎勵吧。

    當然啦,剛進入職場,還在實習期,領導表揚肯定會對自己結束實習期大有好處的。

    從目前來看,加班成為了職場主旋律啦,大部分加班都是在做無用功。

    我哥們的老婆是一個美容師,公司規定晚上11點下班,可是每天非得熬到凌晨,全公司都是這樣的,我想問問,晚上10點後還有多少人去做內容啊。

    而且整天大會小會不斷,有時開會開到凌晨三點多,真是閒的夠嗆啊。

    所以我認為加班是可恥的,有能力的人都會安排好自己的工作。那些整天忙著加班的人,有幾個升職加薪啦。

    如果加班只是討老闆喜歡,我想可以考慮離職啦!

  • 2 # 執著128750824

    這個題目提得有點偏。加班有什麼驕傲和炫耀的呢?誰願意加班呢?其非是單位一直冷清,面臨倒閉境地,突然接到一大批訂單,叫員工加班加點突擊完成任務。只有這種事才讓人感覺驕傲與值得炫耀。加班對於有家室的人來說,是一種精神負擔和累贅。所以,為單位“起死回生”而加班加點是瀕臨倒閉的員工值得炫耀和驕傲的。

  • 3 # 霖的郊野公園

    怎麼會有人感到加班是值得炫耀的事?

    不是人人對加班都談虎色變嗎。

    加班也分情況,我一個哥們就是程式設計師,沒有物件,晚上閒著沒事幹,而且他自己也喜歡敲程式碼,就晚上經常去公司義務加班,也沒人知道。

    還有公司安排的任務重不能在上班期間做完,需要加班,這也分是領導的不合理安排還是自己業務能力不足。

    另一外一點我想那些因為加班而炫耀的可能是領導的紅人,領導經常要求其他員工以他榜樣,加班越多就簡單地認為是為公司著想,與公司共進退。這一點對炫耀加班的人來講也是變相拍馬屁,升職較快,但是與同事之間關係冷淡。

  • 4 # 沛柿

    說起加班這個話題,多數人都一定不喜歡而且是無奈之舉,每天8小小時工作時間外還要騰出時間加班,如果不是工作太多堆積如山的話,恐怕沒有人喜歡加班,還有一種情況是為了逃避一些事情,所以寧願留在工作場所。以上是我的看法。

  • 5 # 如果可以73604

    這種是要分情況的。

    一、像一些工廠是加班制或者按時算,這種應該是驕傲的。因為你加班加得越久,工資也就越高。

    二、像一些公司白領拿月薪的,如果一直加班,要麼就是工作累,活多。要麼就是你能力不行,上級交代的事完成不了。

    以上純屬個人觀點。

  • 6 # 一名中年使用者LZ

    看個人價值觀如何或是身出環境

    還有是給客戶看的,總之拿出來曬的一般都有些目的性

    另外很多人和公司存在誤區,工作是為了做出結果,而不是考察工作時長,效率和方法才是關鍵

    有很多老闆學了總裁班回來就把公司治理亂套,不適合的階段用了不適合的方法

  • 7 # 海舞

    加班說明你忙?你忙說明你重要?你重要所以能加薪?能升職???

    唉,只能說這東西分個人能力,分公司,分領導。同樣的工作別人早就幹完了,你還在加班,只能說明你能力不行,如果剛入職領導覺的你好學努力。如果半年後還這樣只能說明你太笨,幹活沒有方法。

    加班努力的結果就是讓領導看到好的結果,他不太關心過程,只想看到一個想要的結果。他不會為加班給你加薪升職,但會為工作讓人滿意,超出意料的放心而買單。

  • 8 # 山有本夕

    先確定一下加班的定義:

    加班,係指除法定或者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雙休日以及國家法定假期期間延長工作時間,稱為“加班”。

    加班首先是一個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沒有完成工作任務後,要額外拿出時間來完成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而出現的。

    那麼經常性的加班是否就真的值得驕傲和炫耀呢?

    依我看,非也~

    首先,會經常加班是相互性的,我們直接可以判斷的是:要麼你工作效率低,要麼你公司給的工作任務不人性化。根本沒辦法讓你在工作時間內完成。

    我們也要清楚一點的是:經常性加班也會引發很多其他的併發症,比如失眠,過渡勞累等。從而讓人進入一個亞健康的狀態。

    畢竟錢是掙不完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最後,而我認為真正想炫耀的很多時候都是說自己再某某某公司任職而已吧,我相信不會有人想到處和人說:我,工作效率低,但我就覺得很酷。

  • 9 # cyberlonely

    題主剛入職場吧!或者說剛離開學校。加班什麼時候成為炫耀的事了。加班是為什麼?一種情況是工作沒有完成,需要加班來完成。那隻能說明你工作效率低,為什麼別人可以做完,你卻不能在正常上班時間內完成呢?那樣的話你有什麼好炫耀的!

      第二種情況是,為了表現而加班。正所謂工作是永遠做不完的

    本來要兩個星期才能完成的工作量,你非要一個星期來做完,加班加點的幹,是的,那樣可能會讓公司獲得更多的利潤,可那樣有什麼用了?你是為了什麼?為了在老闆面前表現,那樣會讓你更快的升職加薪還是怎麼?不過我想這樣做要讓老闆看中你的話機會太小太小,因為你加班做的工作要讓公司看到價值,這個價值不是不一味加班用延長工作時間換來的,經常加班也會讓人產生不好的影響,長此以往對公司發展不好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為了多掙錢而加班了。現在是一個金錢至上的社會,人人都想讓自己工資高一點,而加班一般都有加班費的,尤其是在工廠裡這樣的情況最平常。基本工資已不能滿足人們的生活需求,甚至於如果只是基本工資的話,可以說是日子都過不下去,那時加班費就成了人們的主要收入來源了。那樣的情況也值得去驕傲,或者因為因為加班多而值得炫耀,不,那樣的話只能說值得可憐的。

     綜上所述,個人認為加班沒什麼好值得驕傲和炫耀的。個人觀念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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