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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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早晨的陽光2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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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王耀永
“一房二賣”的房子到底歸誰?
1、 當事人中的一方已辦理過戶,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也就是說,不管你是先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人,還是後訂立買賣合同的人,只要一方已經辦理了過戶,房子便歸其所有。
2、 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且未交房,按照《物權法》規定,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或者其他不動產物權的協議,為保障將來實現物權,按照約定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所以,如果當事人都還沒有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且房屋也未交付,房屋所有權便歸已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
3、 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根據《解釋》的規定,對房屋的轉移佔有,視為房屋的交付使用。所以,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那麼房屋便歸先行實際佔有房屋的人所有。
4、 當事人均未辦理過戶及預告登記手續且未交房,如果當事人都沒有辦理過戶手續和預告登記手續,而且房屋也還沒有交付,那麼房子便歸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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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小胖z
我認為 應該要看前後,因為有些房子預售證沒下來,交首付只能籤個購房協議。等到預售證下來了,有些開發商賣給另一個客戶並簽了購房合同,但沒有告知前者,責任出在開發商的問題上,所以後者籤的購房合同應該作廢,重新與前個買主簽訂購房合同。當然按照法律,誰籤購房合同誰的合法權益得到應有的保護。當然具體情況也要具體分析吧,這只是個人的一點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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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梅快樂
一房二賣,首先宣告,構成詐諞,會吃不了兜著走的!
雙位苦主善意地簽定合同或購房協議。都支付了房屋款項。此時該判給誰?
看哪位苦主事實上搬進爭議的房產,哪位苦主支付的金額較大,哪位苦主獲得了房產證等等事實依據,法院綜合以上情節,在司法實踐中作出判決。
上述一房二賣,合同雙方多有效,但情況要分幾個方面看。合同時間哪家曰期在先,房子是否己交付給其中一方,房產交易中心是否己交易一方或(預登記一方)如果沒登記,沒交易,沒實際交付,法院會認定先簽合同的勝訴。如果登記了以登記機關為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