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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地產打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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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qzuser201969093
但對基本農田的徵收,我國《土地管理法》中明確規定只有國務院有權審批,省級人民政府無權批准徵收基本農田 。
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依照法定程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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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號法律資訊
我國《憲法》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對集體所有土地實行徵用。也就是說,一定條件下,農戶承包的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被依法徵用。所以,徵用是指國家為了保證社會公共事業或者公益事業的發展,體現全社會的長遠利益,將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主要用於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
對土地的徵用一般需要滿足四個條件:
(1)徵地必須是一種政府行為,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徵用。
(2)徵地必須依法取得批准。
(3)徵地行為必須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的監督。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徵地方案必須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公告和公開。
(4)徵用土地必須是為了社會公共利益。
我經歷過一個這樣的專案,基本上分二步:1、縣級政府出計劃,準備好地形圖、地界圖及政府10年度規劃圖等,提交地市級政府審批,地市級政府審批後再在每月底前省土地部門審批,最快3個月縣級土地部門可以拿到批覆。如果縣級土地計劃超標,就的等下一年度了。2、縣土地部門拿到批文後,開始進入收儲程式(這個就不多說了,百度一下你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