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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句不離法的懷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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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詐騙犯罪辯護金翰明
前段時間辦理了一個案件,當事人因為放高利貸被控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兩個罪名。
這個案件我是作為第一被告人的辯護律師,庭前會議發言之後,我發現後面十幾位辯護律師的辯護觀點基本一致,大家一致認為這個案件不屬於詐騙性質的高利貸模式,詐騙罪難以成立,但是敲詐勒索罪很難打,可以嘗試打掉部分數額實現輕判。
但是這個案件中有一個律師反其道而行之,他說這個案件當事人構成詐騙罪,但是因為對實際經營情況不知情,因而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庭後我很好奇,就跟他多交流了幾句,我說這個案件的辯點、辯護空間是極其明顯的,顯然詐騙罪可以打、敲詐勒索罪打不掉,你為什麼會選擇與大家相反的辯護思路?
對方跟我說,他和家屬談過了,家屬也告知他其他律師都在打詐騙罪,所以他從當事人利益最大化考慮認為要另闢蹊徑,詐騙罪由大家去主攻,他要尋求突破看能不能拿掉自己當事人的敲詐勒索罪。
我一時間無言以對,我說你的想法是好的,但是具體的做法實在讓人不敢恭維,你去辯護整個案件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沒問題,辯護你自己的當事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也沒問題,但為什麼要說詐騙罪成立。
這就好似大家在打仗,你不衝鋒就算了,但是不能衝到一半掉頭朝自己的陣地開炮,這誰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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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燕42
有些人遇到麻煩找律師的時候,恨不得給律師跪下,但律師透過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為他解決麻煩後,他則認為他的事情是小事一樁。甚至覺得律師費賺得太容易了,不願意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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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律師在深圳
奇葩不,我和你非親非故,連你姓什名誰都不知道,問了一系列問題都一一耐心回答(免費),甚至還想讓我免費幫你寫起訴狀、起訴,卻因為一個訊息沒有及時回答就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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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風格律師
兩個種相反的當事人都遇到了。一,一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王書金非要承認自己強姦並殺害了被害人,但是檢察院堅決認為不是王書金殺害的。二,一個涉嫌強姦案的被告人,律師給他在檢察院辯護成了無罪,他卻要求律師退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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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軍政律師
最近辦理一件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的案件,我方代理的是保險公司。本案的被告也就是被保險人竟然要求我方及法院給他報銷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理由是他配合法院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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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言華語
當事人向我電話諮詢了後對我說:“其實我有一個朋友的朋友也是律師。。。。。”言外之意,向我諮詢是看得起我,所以嘛,不給諮詢費也是應該的。說好的付費諮詢呢?人和人之間的信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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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凱凱合夥人律師
其實律師執業過程中,會遇上很多奇葩的人或者事,就我個人做律師來講,舉上一兩個例子來說明一下。那是我的一個客戶,發生勞動人事爭議,原本客戶還是滿正常的,就是口條不太好,在服務的過程中,我才瞭解到這個客戶以前在裡面蹲過,這不禁讓我大為吃驚,雖然說客戶沒有給自己造成任何程度的傷害,但是,總歸為有過前科的人服務總歸不好的。
還有一個事情,朋友圈的一個微信好友也是詐騙犯,在2017年的時候,曾經給我介紹過離婚訴訟的客戶,並且後面成案了,我一直以為這個幫我介紹客戶的人是個正人君子,沒想到的事竟是這個人曾靜在2018年度涉嫌詐騙罪,後被法院判刑的,後面知道拿這個事情之後,我趕緊把他從微信好友裡面刪除了,總結下來,就是微信加好友也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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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鄧律師
去年遇到個當事人,他的案子明顯敗訴,我如實告知了。但他非得起訴,還非得請我代理。我說不代理,他就天天發信息。後來我先把風險告知書發他了,讓他先簽字我再發委託手續。他分分鐘就簽了給我。一審果然敗訴了。他又開始要上訴,我說一審已經如我所說敗訴了,二審咱就別浪費時間浪費錢了行不?他說不行,必須上訴。他讓我就當他是冤大頭,讓我心安理得的拿律師費就行了。這是執業過程中,唯一一個粘性如此之大的客戶。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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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董律
見怪不怪。
1兄弟姐妹之一死亡,母親在世,弟弟為了讓哥哥的妻子完全繼承遺產,拿著假的母親的授權委託書到法院放棄遺產,達到了剝奪母親遺產繼承權的目的。最終經歷數年的訴訟程式,才要回母親的遺產份額,但在訴訟中,母親死亡了。可悲可嘆可氣可恨。
2離婚糾紛,女方起訴離婚,委託的時候沒看到女方母親,一直到開庭,女方母親才出現,結果始終陪著男方,也就是她姑爺。開庭時多次插嘴,全都是說自己姑娘不好,姑爺好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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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bindong1
我曾經遇到最壞的(畜性),錯了,不準講粗話啊!我遇到最奇啪的人,絕不是對方,也不是第三方,而是:她想白漂,還琢磨著賴你一下!同感者: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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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桂林劉律師
有些人因為一時好心接待了他一次,也沒有收取任何的費用,他就以為我是他出錢請的律師了,什麼破事都是奪命電話連環call,那副理所當然的樣子讓人手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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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做律師的第一起案件,就非常奇葩,而且這個案件導致本人直接對律師這個行業失去了興趣,考公務員當檢察官去了!
當時代理了一個勞動爭議案件,我代理的那位高人就叫他A吧。A在公司當司機,被拖欠工資和加班費大概一萬塊錢,而且沒簽勞動合同,這是很簡單的案子啊,找證據證明勞動關係,該怎麼賠怎麼賠就好了啊。勞動仲裁打贏了,公司明顯使壞,又到法院起訴,拖時間。
基層法院案多人少,這個案子一直沒開庭,A沉不住氣了,一直催我催我,我也沒辦法啊,法院又不是我開的!
突然有一天,大半夜的,A給我打電話:“我用備用鑰匙把單位的車開了一輛來,停你們律所樓下了,你看能拍賣麼!”
我一聽頭都炸了,法盲,可怕的法盲!
第二天,當我花了一個小時終於讓他明白,欠工資是欠工資,扣車是扣車,這是兩碼事,他也終於明白官司沒打完,不能“拍賣”那輛車執行欠款的時候,已經晚了。他去單位還車,單位不要了,接著對方報警,警察覺得這也算不上盜竊,就不管了。一來二去拖了兩個禮拜。
然後,公司一紙訴狀,把他又告了,向他索賠公司因為車輛被扣另租車輛的費用,雖然這個明顯是扯淡的,但是對方拿出了租車發票,法院竟然也受理了。
然後,A就成了個祥林嫂,天天給我打電話訴苦:我是受害者,我怎麼成了被告了,我會不會坐牢,我要不要賠錢.......
那段時間,每到10點半,我就下意識想關機,但是不能關啊,關了萬一有來諮詢的怎麼辦,不是自斷財路麼!
然後電話就會準時想起,無盡的訴說,我還不敢掛,怕這老兄生氣了投訴我可麻煩了。
最後的結果就是,雖然沒關機,比關機還慘,電話接不到,還得浪費電!
於是我對律師這個行業留下了苦逼的印象,三個月之後,考上檢察院了,我就走人了。也不知道這老兄的案子最後怎麼了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