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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違法有存在的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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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表小姐的客廳

    這個問題被歸類在“時尚”裡,所以我就將你問的街拍理解為時尚街拍吧……

    首先要釐清一下,“街拍”不等於“偷拍”。

    在時尚圈所言的街拍,是時尚攝影師自發地到潮流街區去尋找穿衣打扮有趣、漂亮、時髦甚至奇怪的人,為他們拍下照片並分享在媒體/自媒體上,作為潮流解讀、穿衣搭配指導等。

    拍照之前,攝影師都是會和被拍攝物件溝通的,獲得對方的同意之後才拍。有的攝影師比較注重瞬間抓拍的效果,那麼會在拍完之後馬上與被拍攝者表達歉意、再溝通“我是否可以用剛才拍的圖片”,這種類似於先斬後奏,但如果被拍攝物件不願意,攝影師也會立馬刪除。這是行規,也是職業道德。

    被拍攝者需要的話,還會給攝影師留下郵箱地址,攝影師會將照片發給被拍攝者。

    此外,如今大量的街拍,其實都是擺拍。大到一線明星、模特、時尚博主,小到三十八線網紅,都自己帶著攝影、造型團隊,抱著數套衣服衣服,在潮流街區、機場等地拍出類似“我在忙著走路但我今天太美了被你拍下來了”的效果。然後,擺拍出來的街拍也就成為明星網紅影響力流量變現的重要渠道。

    還有明星沒有自己操作街拍,但是會被盯梢的媒體拍到並且釋出,屬於明星和媒體之間相互預設的一種雙贏操作。

  • 2 # 老王不裝

    有兩個重要的資訊點用於區分。

    第一,是否徵得同意。

    就是攝影師在拍攝時,前或者後有沒有與被拍攝物件進行溝通,對於肖像權的使用等得到了被拍攝物件的許可。

    如果沒有,當然並不意味著就違法了,還需要有第二個資訊點。

    第二,圖片是不是用於商業用途。

    作為商業用途可能與大家想的有點差別。並不是把圖片放網站上就是商業用途。如果是這種情況,即便他違法了,你取證,告他們也是吃力不討好的活兒。你投訴,人家撤掉即可。索賠幾乎是不可能的事兒。真正的商業用途是將圖片用於廣告或廣告宣傳的物料等。

    如果街拍,既沒有徵求同意,又用在了廣告這樣額商業用途之上,那就別客氣,告他吧。成功率很高。

    至於街拍是否有必要存在。個人看法,還是可以的。高手在民間,現在就是個草根明星時代,每個人都有當幾分鐘明星的機會和權利。為什麼不呢?

  • 3 # 小k印像

    一般來說,普通街拍產生違法成本的可能性比較低,特別是非人物特寫類的紀實類街拍:

    這點很好理解,既然是街拍,自然是人來人往,無論如何取景,都會有人物入鏡,這種情況下產生糾紛的可能性幾乎沒有:

    但如果是非約拍情況下使用長焦拍攝包含人物面部的特寫,要注意謹慎,避免後期不必要的麻煩:

    一、未經對方同意,將拍攝圖片進行商用以獲利

    在未經對方允許的情況下,將包含人物清晰面部特徵的照片進行商業用途,比如廣告、圖片庫、網站設計素材等途徑,在被對方發現後,有權以侵犯肖像權等理由進行追償:

    二、所拍照片涉及個人隱私,或比較敏感的行為

    如果所拍照片涉及個人隱私,或者是比較敏感的行為,則不僅是肖像權的問題,可能還涉及其他違法問題,這種可以算為惡意偷拍,一定要注意:

    總之,從個人建議出發,大家拍攝紀實類的街拍問題不大,但如果是未經商議的人物正面特寫,還是謹慎在網路上釋出(包括商用和非商用),以免糾紛。

    個人觀點,僅供參考,關於攝影的相關問題,朋友們可以關注小k後傳送下圖各類關鍵詞,獲取小k為您整理的獨家攝影技巧,祝您攝影愉快:

  • 4 # 一生漂泊繼續隨風吹

    正常的街拍,從法律意義上不違法。

    你要拍的街上的那些事那些人一定是比較典型有意義的新鮮事件。有些滑稽人,有些感人事,還有一些醜聞事,隨時可以舉起相機拍。在拍照時那些人沒叫你不準拍,沒阻攔你拍照,那說明人家是預設許可你去拍的了。如果那個人有激烈反應阻擋你,當然這是不允許的!而現在大多數人都喜歡街拍,喜歡被拍。在有些場所,有些事,不許你拍,有禁止拍照的地方,你絕對不要去拍了,有可能是違法的。

    街拍,是隨意的,自由的,發現身邊的美的新鮮事,拍照並記錄下來,也是很好的一件事。

  • 5 # 情感莫名

    關鍵是拍不相識的妹紙吧。。。

    拍妹紙你們又不拍臉,大多拍好生養的標誌,,,那就無所謂了,反正誰也不知道是誰,只要沒有明顯特徵,別人也拿你沒辦法。況且穿出來大街上就是給人看的。

    不過如果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難保別人不會為了錢找你麻煩。

  • 6 # 世紀童話服飾

    有時候你的鏡頭裡就一個人的時候要問一下別人的意見吧。之前我們去玩,別人想要拍我們的背影也會問的。看情況吧,看你的照片的用途吧。

  • 7 # 似懂科技

    我不是專業的攝影師,但算是半個攝影愛好者,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國內的觀念還是普遍比較保守,這麼做有可能會觸及道德的敏感區,並不違法但是很容易讓人反感,尤其是三里屯那種肆無忌憚拍端起相機對著小姐姐一頓亂拍的,簡直不要太囂張。

    很多時候為了捕捉到那個決定性瞬間,我們都是在被拍攝的人不知情的情況下按下快門的,出於禮貌或者職業道德,在拍攝完成後你應該主動告訴人家“你的某個神情某個動作特別有美感,我想記錄下來這個美好的瞬間,希望你別介意”之類的。如果人家同意,你可以留著照片;如果不同意,讓你刪掉那也是應該的,當著人家面乖乖刪掉然後說聲實在抱歉就完了。

    而如果你拍這些照片是用作盈利或者商業目的,那就得另說了,因為已經侵犯了人家的肖像權,不追究還好(但並不提倡抱有這樣的僥倖心理),一旦追究,一告一個準。

  • 8 # 爆笑斌氣泡

    根據頒佈的《民法典》第1019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資訊科技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也就是說以前的營利目的要件被取消了。未經同意即不能製作肖像。比如,未經他人同意,你不能隨意給別人拍照,更不能使用別人的肖像了。

    等民法典2021年正式實施後,這些問題可一定要注意!!

  • 9 # 江子攝影

    感謝老師的提問,隨著攝影領域擴充套件,街拍漸漸成為攝影的一個門類,討論正常街拍會不會產生違法成本,有助於攝影愛好者和職業攝影師對街拍的理解和提升職業規範。正常街拍不會違法,關鍵是要看街拍拍什麼、拍出來的作品幹什麼?正常街拍不會違法,無論是拍攝特色建築、地域文化、人文等等,是攝影的本質行為,無可非議。

    街拍產生違法成本有兩種情況。

    其一:如果畫面中出現了人物,不論男女且正面拍攝,沒有徵得畫面中本人同意,把拍攝的作品用來做商業性廣告,屬於侵犯肖像權行為,因此就會產生違法成本。影樓也同樣,如果拍攝的作品沒有得到顧客同意用來做廣告,也同樣屬於侵犯肖像權行為

    其二:如果偏好拍攝大街上來來往往的親密情侶,且把拍攝出來的作品公佈於眾,有時候會因為侵犯他(她)人的隱私權產生違法成本,即使一個人出現的敏感場所被拍到了並發表在媒體上,也可能因為洩露他人的隱私權產生違法成本

    在實踐中,對於第一種情況,如果真的要用來做商業廣告,應當事先徵得當事人的同意,且透過簽訂商業合同規避法律風險,或者給予一定的報酬留住證據也可以視為當事人同意,或者沒有合同、且沒有任何報酬、但當事人同意(證據)用來做廣告,也可以規避法律風險,不會產生違法成本。

    對於第二種情況,要明確職業攝影道德規範的具體內容,如果有目的性的去捕捉他人的蹤影且擅自發表,那麼就是侵犯他人的隱私權,一定會產生違法成本,規避的辦法就是遵守職業規則,不為嗜好所迷惑。當然,在徵得男女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且按照商業規則運作,也不會產生違法成本。

    如果正常街拍,儘量從人物後面、側面拍攝,儘量避免人物正面拍攝,規避違法成本。

  • 10 # 湖南妹在東莞

    1.看用途,非商業用途,不會侵犯肖像權,反之就會。街拍由於是公共場所,所以不會侵犯隱私權。

    2.你拍的時候一定是認為那人比較時尚,在拍時沒叫你不準拍,那說明人家是默許了。如果有激烈反應,當然不允許了!而現在的時尚人士都喜歡街拍,她被街拍了,高興還來不及呢 ! 但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

  • 11 # 小蝦924

    其實大部分人所說的街拍,攝影等等,一般來說都是拿著相機到處拍,特別是拍人的時候,會引起很多的爭議。

    先說說著作權的合法性和正當性。一般在街上進行攝影的這個行為以及產生的圖片如何應用這兩個方面所產生的影響是不同的。

    如果是在公共場所,並且以公共視野的角度去看待東西和拍攝東西的話,應該沒有太多的問題。但是如果你用藏鏡頭或者是潘梯子就很容易犯法了。另一個就是不能闖入別人的私人領地,不能夠與拍攝人發生正面的衝突。在被拍攝人拒絕的情況下,也不能拍攝。

    還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那就是如果對面是政府機關,或者是比較敏感的部門。以及相關的工作人員,軍事基地等是不能夠進行拍攝的。更不能夠將作品進行分享和公佈,這也是我們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

    另外,只要你的攝影作品中出現能夠辨認的人臉,身體輪廓以及各位的部位,只要是能夠認出是一個人,你是不能夠直接拿這張照片去賣錢的,或者是直接進行商業廣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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