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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籠中骨

    簡單來說,2018年算的上是楊冪的水逆年,所謂“詐捐”一事,情況大致如下:2015年,楊冪與鹿晗合作的電影《我是證人》上映,在片中飾演盲人的楊冪,在成都路演的現場提及會向成都某特殊學校捐贈100只盲杖與50只打字機。

    當時還有學生代表到場為楊冪朗讀了感謝信。

    在2018年,學校卻發聲,其實捐贈一直沒有落到實處,手杖與打字機一直沒到學生手裡。

    事件一經爆出,楊冪便背上了“詐捐”名號,而楊冪工作室也在第一時間做出解釋,聲稱當時工作室出於信任,將一切捐贈相關事情交由中間人李萌處理,但是李萌在釋出會後便一直拖,到現在也沒有將物品交到學校,楊冪本人也是受害者。

    但李萌卻在多次公開場合表示,他只是被甩鍋者,才是真正的受害人,因此向法院提起了訴訟。

    但是在訴訟結果沒有公開之前,楊冪本人便被扣上了“詐捐”帽子,一直揮之不去,哪怕後來為了挽回名聲更加積極的去做公益,在網友(黑粉)眼中也不過為了洗白,是作秀。

    直到3/22日,法院公佈訴訟結果,才令真相大白於天下:

    沒有全程參與到捐物時間過程也許是楊冪的疏漏,但是不難看出,在該事件中,應該承擔的事李萌而非楊冪,不過即使有了如此“鐵證”,依舊有網友認為,是楊冪團隊使了手段,洗白楊冪。

    但我個人認為,既然是法院給出的裁決,自然是選擇相信法院嘍,之所以有這麼多人依然堅持認為是楊冪“詐捐”,可能與楊冪路人緣差以及強大的黑粉團體有關。

    私以為,以楊冪的經濟能力和情商,應該不會拿自己的聲譽去做“詐捐”的事情,事情到現在都結局大概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來不會缺席”。

  • 2 # 仙子鵝兒

    以楊冪勝訴為標題迅速登上熱搜,粉絲控評,營銷號帶節奏,進行賣慘。大批不明真相的吃瓜路人就會順勢同情她,畢竟不是每一個人都會好好讀那份宣告。這樣就可以洗脫掉當初詐捐帶來的部分影響,還可以鞏固粉絲,讓他們對一些質疑的聲音開撕。

    這樣掛羊頭賣狗肉的辦法真是高明啊,微博上都是楊冪可憐,被誣陷。可是從資料來看,當年的新聞上說會捐50萬,但實際只給了5.6萬。剩餘的款項由李萌出,但楊冪公司的通稿卻發出去了,其實就是為了宣傳電影。之後這位李萌卻把錢都據為己有,成為老賴。

    所以準確的說法就是楊冪少捐,而且只是因為名聲好聽,不是因為什麼做慈善。並且透過李萌代捐,這樣的說辭實在不能讓人接受。所以說她詐捐的才會這麼多

    其實對於明星來說50萬根本就是個小數目,為什麼不能幹淨利落的解決呢。看來楊冪的眼光真是不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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