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布衣真言

    老人在時,不論誰出資蓋房,都屬於孝順子女應該做的。不過老人沒了,房子遇到拆遷,房子又是地上附屬物,應該誰建歸誰才對。可是房子是你父親名,歸屬權不應為哪個兒女的。現在只能按老人遺產處理,只有子女平分,或者相互體貼一下,誰困難就多得一些吧!不要非弄個雞犬不寧地步!

  • 2 # 鄉音本色

    宅基地上的附著物應是誰建誰受益!而宅基地的補償款一般全額屬集體所有,農戶個人得不到補償款!因此不存在宅基地補償款由農戶自分的情況!要分得由村組集體制定方案分配給本集體內的全體村民!

  • 3 # 何傳人

    宅基地沒有享受村民待遇利益人,也就是說沒有拆遷區域的戶口的。投資的兒子拿賠償款的一半,餘下的其它子女平分。這樣分的理由是投資建房是孝心,其它子女也從其它渠道和方法也盡了孝心。

    宅基地有享受村民待遇利益人的,投資的孩子只能收回房本錢,其餘的錢歸享受村民待遇的利益所有。因為補償款夲身就是村民利益的待遇。

  • 4 # 三農新觀點

    宅基地是已故老人的名字,其中一個兒子岀資建設的,拆遷怎麼分?

    宅基地規集體所有,個人沒有分配的權利,不用爭論。

    關鍵是房子是兄弟姐妹間一個人岀資建設的。像這樣的問題,在民間並不少見。有的人家處理的挺好,有的人家卻鬧上法庭。

    按理在老人生前,為保證老人老有所居,兒子岀資建新房給老人居住,這應該是個好事,可由於當初話沒說清楚,卻為事後帶來許多麻煩。如果不動遷,怎麼都好。只要一動遷,賠償多了,麻煩事也就多了。

    如果大家都能站在公平的角度,對待此事,那很容易解決,誰岀資就歸誰所有,不就了事了嗎?可這裡面還涉及到老人的宅基地。雖說宅基地不會給個人賠償,可如果沒有這個宅基地,你能建上房子嗎?

    所以,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事先把哥們找一起,把話說明白,最好籤定一個書面協議。白紙黑字,以防日後岀現不該岀現的事情。

    雖說都是哥們,先小人後君子,這是老祖宗留下的寶貴經驗。寫個協議不算小氣。

  • 5 # 使用者77378692847

    按道理誰建的房子拆遷費歸誰,但你們都是老人的兒女,和為貴,不要因為財產傷了親情關係,坐在一起相互協商解決最好

  • 6 # 秋之韻丅aurus

    謝遨:

    首先說這個宅基地是已故老人的名字,

    由其中一個兒子自建房屋,現在拆遷了,怎樣繼承遺產?

    宅基地是老人申請,審批下耒當然是老人的名字,可這時老人故去了,政府拆遷就是要的地皮,這個宅基地自然就屬於遺產了,當然幾個兒子平等分配拆遷補嘗款了,至於說其中一個兒子在宅基地上蓋了房子,那隻能得到:地上不動產所補嘗款而已。

  • 7 # 盛紹坤

    悟空晚上好!這個問題我來回答:宅基地是己故老人的名字所確權的,也就是說老人己病故去逝。說其中一個兒子出資籌建的房屋,那就說明了另有子女,老人的房屋目前要拆遷了。關於老人宅基地財產糾分問題,這樣的案例在農村必較廣泛,處理這個問題首先就要按兩種不同的觀點去考慮,子女們的意見就能夠接受。這就象農村一個大家庭一樣,過不到一塊馬上找家們威旺高的長輩就能及時分好。1,老人不健再了,一個兒說是他花錢建的,那要有證據,沒有證據,是說不過去,目前狀況死無對證。在農村的確父母健再的時後,有一人出資建房的.有平均分配建房,一人出資建房的父母有得活著的時後錢也會給兒子,對於這個案例就是說其中一個兒子出的錢,那隻能按照房屋當時的造價來進行合理的調解,兄弟姐妹只能出這份錢,每人一份,地皮問題就是老人的財產,沒有地皮你也無法建房,拆遷賠償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宅基地面積就屬共同財產,共同分配;2,拿不出有效證據,就不能說房子是你個人籌資所建,即使是你建的左鄰右舍都知道這個事實,兄弟姐妹不同意,事實就不能成立,上面也說了,父母健再的時後在農村老人會把錢給了,免得兄弟姐妹關係不合,這種情況房屋宅基地就要共同分配。供參考再見!

  • 8 # 小村黑子

    這個問題比較複雜,按法理來講,房子誰出資建設,拆遷的話應賠償給建設方,但這裡有個前提,老人家在世前有沒有將房屋分配給了出資建房的這個兒子,有沒有個人出資建設的相關證據,如果有的,賠償應該歸這個兒子所有,如果沒有,則由老人子女共同分配賠償款。

  • 9 # 即明徵地拆遷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老人去世之後是否有立下任何遺囑呢?房屋的所有權人現在是誰?其中一個兒子出資建設的是否有證據呢?

    如果有遺囑那麼按照遺囑執行。如果沒有那麼拿出手續和證據來證明出資建設這件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突然心情又不好了,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