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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想財富自由,那有多少錢才算是財富自由呢?有沒有一個標準可以讓我們去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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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君獨家精品

    一是不缺錢,有能提供全家舒適生活的財務支撐。包括全家衣食住行的基本支出、醫療及保險支出、小孩的教育、一家人的出遊及興趣愛好類的消費、老人的贍養;二是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工作不只是為了賺錢;三是,不論當下是否工作,掙錢的能力要一直在。即使現在的經濟情況夠好,也要保證這個狀況能持續,不會因為資產縮水或行業變遷等原因導致現金流減少。

    在Q先生看來,以前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現在世界變化快得多,可能五年就是一個輪轉,要一直保持好的工作和經濟狀態,並不容易。而財務自由,必定要保證能有源源不斷的現金流“活水”注入。如果一定要把這三個條件折算成一個具體的金額,應該是擁有至少4000-5000萬左右的現金及金融資產。

    長期不缺錢,短期無閒錢

    張筱是上海一家高科技公司的財務總監,他開始追求自身的財務自由,是從工作中獲得的靈感。

    “現在網路上關於財務自由的解釋都太過複雜,用我的話說,財務自由就是‘長期不缺錢、短期無閒錢’。無論是對企業還是個人,它都很適用。這是我長期從事財務工作的經驗總結,我覺得這也是財務自由的最高境界。”張筱說。

    在很多財務人員看來,個人理財和公司理財的週期很近似,雖然公司理財有更大的波動性和臨時需求,但基本原理相同。

    “比如公司每一年、每三年、每五年都會做一個長期投資和收益評估表,個人也可以這樣做。我最近啟動了第一步,對現金進行規劃,其實對家庭或個人日常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的管理,和企業保證現金流是一個概念。”張筱的做法和網路上流傳的現金規劃核心方法不謀而合,即建立應急基金,保障個人或家庭生活質量和狀態持續穩定,“一般來說,一個家庭保留的現金資產額度應該是家庭月支出的3-6倍,如此才能有效應對家庭經濟來源不善時遇到的困難。”張筱對自己儘快實現個人財務自由的信心非常足,接下來他將籌劃幾筆自認為相當有收益的投資,“將現金進行規劃後,個人賬目逐漸清晰起來了,對投資也更容易做出預測和判斷。”

    現在不自由不代表以後不自由

    有一些人並不像張筱那麼樂觀,甚至有人認為普通白領在40歲之前做到財務自由簡直是異想天開。

    “我將自己實現財務自由的年齡寬鬆至退休後。對財務自由不是有這樣一種解釋嗎?就是當你不工作的時候,也不必為金錢發愁,因為你有其他投資。當工作不是你養家餬口的唯一手段時,你便自由了,因而你獲得了快樂的基礎,也達到了財務自由。”深圳某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李琳理解的不工作的時候,就是退休以後。

    剛剛過而立之年的李琳以前並沒有特別強烈的退休計劃,但當她對父母退休後圍著孩子和孩子的下一代轉的生活狀態很不認同的時候,她開始考慮應該如何規劃自己退休後的生活,“其實父母不是不想出去玩,一方面是他們捨不得錯過孩子下一代的成長,另一方面也源於他們希望將手上並不寬裕的存款用在刀刃上。”李琳預計,自己今後也面臨著和父母一樣的狀況,為兒子買房置車,自己被“榨”得所剩無幾,何談財務自由呢?趁年輕,她為自己購買了養老保險,“父母那一代人的工作相對穩定,退休金能夠保證他們老了之後的生活不成問題。但對於我們這一代‘70後’,很難在一個單位幹一輩子,不是你炒公司,就是公司炒你,只有自己為自己購買一份退休後能實現財務自由的保證了。”除了購買養老保險,李琳還將手上的部分閒置基金購買了銀行的多種理財產品,此外她還想在工作之餘和朋友開辦一家幼兒園,“做實業還是最踏實的賺錢之道。”

    財務自由的最高境界

    “爭取財務自由,就是從無到有、不斷增加被動的收入。被動的收入通常來自股票(份)、債券、基金等金融工具以及土地、房產、版權等。爭取財務自由的過程,就是主動製造被動收入、把主動收入的結餘透過正確的投資轉化為被動收入的過程。所以,沒有被動的收入,就沒有財務自由。有財務自由的人,讓錢為他們辛勤工作,沒有財務自由的人,辛勤為錢工作。從財務自由的角度看,辛勤工作的目的是最終讓錢辛勤為你工作。”著名學者劉軍寧曾對財務自由發表過這樣的看法,受到眾多渴望財務自由、擺脫束縛的白領的認可,他們甚至將財務自由上升到人身自由與獨立的物質保障等更高層次。

    在越來越開放和前衛的社會環境中,財務自由不僅不是一個庸俗的話題,而且具有豐富的道德內涵。

    總結下來,財務自由與生活方式有很大相關性。想要實現財務自由,有些生活方式是必須摒棄的,如浪費、奢侈。還必須要有審慎、執著、不斷努力的品質,懂得捨棄看得到的享受,堅持守候最終的成果。”張筱說。

    實現財務自由,需要具備三個條件

    關於財務自由這個話題,知名財經作家吳曉波在《在中國,你得擁有多少錢才算是財務自由?》一文中講到:財務上的自由往往也伴隨著心智成熟與心靈上的自由,要想實現財務自由,你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財務自由的第一項條件就是“讓生活不差錢”!這個很好理解,就是在物質生活上不愁吃穿。

    財務自由也必須不能是消極的。如果沒有一個比錢更高遠的目標,就算你很有錢,其實也不會變得非常自由。因此, 財務自由的第二項條件:能明白自己想要的是什麼,工作,但不只是為了賺錢。每一份工作都被當成是這輩子的最後一份工作,哪怕用去餘下的每一天也值得。

    此外,也是最為重要的一點, 財務自由的第三項條件:保留賺錢的能力。不管在任何年紀,不透過工作賺錢都沒問題,但掙錢的能力要一直擁有。

    生活不是苟且,還有詩和遠方!金錢自由不是財務自由,那只是基本條件,而更高層次的身心靈自由才是財務自由的最終歸屬。

  • 2 # 天圓地方日月長

    只要人民幣不停止貶值,多少錢都難保證財務自由。曾經的“萬元戶”、“百萬富翁”如果當時退休了,現在如何生存?

  • 3 # 青春不開玩笑

    財富自由不僅僅是是有多少錢可以決定的,可能你是在說財務自由,財務自由說簡單點就是不工作也有錢花,財務自由=被動收入≥支出,多少錢跟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有關,你就想簡簡單單,吃穿住行不講究,這就少點,那你想穿名牌,吃好的,住好的,什麼都是好的,那就有點困難。

    嘿嘿!真不想騙你們,以上純屬胡說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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