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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野夫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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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長江三農
以前的政策是,新開墾的荒地,由開墾者免農業稅承包經營三年,三年後,如繼續承包經營就要繳納農業稅了。如今,農村土地全部免去農業稅了,也就是不用繳納費用了。
新開墾的土地所有權歸村集體。開墾者只有承包經營權,承包經營合同到期,如果想繼續承包,可優先簽訂承包合同。如果不想承包了,村集體有權收回。村集體與他人簽訂合同必須要徵得開墾者同意。
可參考《土地承包法》和《土地規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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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yc31
09年開荒7、古畝灘~,有姓孫一家眼紅強型想要他布人耕種咐支書跟姓孫∽關係好把我培養整整五年的荒地讓姓孫宅宰了,我在當~泜出價司法所跑了元數傳果支韋讓姓孫∽種了這口氣能嚥下去嗎?一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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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農文化555
農村土地政策,一直是“大穩定,小調整”,對於多年撂荒而造成土地荒蕪嚴重的,村委會可以收回並在本村範圍內,重新發包。這點看似於你的四荒地沒有關係,但卻從另一個角度說明,村委會的所有權權利是根本性的!
從去年土地新的“三權並置”政策開始,國家在堅持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將承包經營權重設為承包權、經營權,如果按新的土地政策,村企獲得的是土地的經營權,可以透過對土地的評估獲得抵押貸款,這也是國家盤活農村市場,鼓勵更多企業帶動農村發展的關鍵所在!
其實,本人在農村,對你的情況而言,只能透過協商的辦法,從村委會取得與開荒想適應的勞動所得!但也存在開荒後曾在土地獲得過相應收入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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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農講三農
關於農村土地的問題大家要明白這一點,農村土地的所有權不屬於村民,屬於村集體,村民擁有的只是承包權。
新開荒開墾的土地的所有權也是屬於村集體,這些土地用途當然是村集體說了算,不過這塊地可優先承包給荒地開墾者。
但現實情況中,很多村民認為自己開荒得來的土地不應該繳納租金,不繳納租金可視為開荒者不想租這塊地,這樣如果有人要承包這塊的的話就順理成章的被村集體承包給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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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夢曉白
村委有權重新配置土地,而且都說是荒地了,原本就不是你家的,怎麼成自家的了?村委收回的時候會給你一些開荒的經濟補償!其他的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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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農民萬歲
看了你說的情況,在農村,不是普遍現象,說明你們的村幹部不信邪,過的硬,從理論上說,每一寸土地歸集體所有。從實踐中講。開墾的荒地,個人所有。國家徵收無條件收回。大家群,大家淪。無可爭議。要是對準你一家,問題的問題,不是我們想相的那麼簡單。這就是農村的真實現相,這就是農村人的重男輕女根源。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欺。
農村人農民工萬歲最後一句言,你的家族在你們村很大,這個問題就不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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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鄉村評語
1.村辦公司無償運用自墾荒地疑問。2.合同到期後,轉租給其他人疑問。
鄉村的土地歸於鄉民團體所有,鄉民只有承攬運用權,沒有所有權。首要強調一點:農人自墾荒地不能進行土地確權!
榜首方面的疑問:
自墾荒地原則上歸於村團體土地。不能由於誰開墾誰就能夠具有,否則將形成鄉村土地紊亂的景象。
村團體有權將四荒地劃為村辦公司用地。儘管當事人和村辦公司承攬人商談後簽訂協議無償運用,可是作為鄉民,有權得到村團體(村辦公司)收益分配。
第二方面的疑問:
為了處理鄉村“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形成的人地對立。村團體有權將鄉村依法開墾的荒地,用於調整土地分配,減輕新增人員土地壓力。
也就是說,村團體自墾荒地轉租給契合條件的農戶是合法的。可是考慮到開墾者付出了勞作和成本,村團體應當給予經濟抵償。假如開墾者也契合條件,開墾者優先承攬。
假如村團體強行徵收,能夠上報村鎮主管土地部分保護本身權益。
回覆列表
根據問題描述包含兩方面:1.村辦企業無償使用自墾荒地問題。2.合同到期後,轉租給其他人問題。
農村的土地屬於村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承包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首先強調一點:農民自墾荒地不能進行土地確權!
第一方面的問題:
自墾荒地原則上屬於村集體土地。不能因為誰開墾誰就能夠擁有,否則將造成農村土地混亂的現象。
村集體有權將四荒地劃為村辦企業用地。雖然當事人和村辦企業承包人商談後簽訂協議無償使用,但是作為村民,有權得到村集體(村辦企業)收益分配。
第二方面的問題:
為了解決農村“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造成的人地矛盾。村集體有權將農村依法開墾的荒地,用於調整土地分配,緩解新增人口土地壓力。
也就是說,村集體自墾荒地轉租給符合條件的農戶是合法的。但是考慮到開墾者付出了勞動和成本,村集體應當給予經濟補償。如果開墾者也符合條件,開墾者優先承包。
如果村集體強行徵收,可以上報村鎮主管土地部門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