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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菩提新客1

    從現代國內法律看,潘金蓮與西門慶是不正當兩性關係,依法有錯無罪。王婆是其中拉皮條責任人,但依法同樣有錯無罪。不正當兩性關係被武大郎發現,進而西門慶主謀,潘金蓮下手,毒殺武大郎。犯故意殺人罪,當判處死刑。王婆在謀殺案中,為西門慶傳遞毒物,為潘金蓮處理現場毀滅罪證,屬於協從犯罪,且情節惡劣,應當按照故意殺人罪從犯從重量刑,比較合適的刑期為有期徒刑15年。

  • 2 # 面幣思果

    就一個牽線老鴇,按照現在的說法聚眾賣X都算不算,最多也就是個雞頭。

    法律和情理不一樣,真要定她的罪,就要看事情的大小了。她那時候,這種事情也是多了去的,最多嘴上說說,鄉鄰鄙夷難混些。

    而且要記住,她是紅娘的身份,她也有推辭,介紹給你認識是鄰里關係,但是不是讓你潘金蓮來出軌,出了也怪不到我頭上

  • 3 # 梓芊8166

    我覺得是主犯之一,因為她事前預謀,提供場所,並且為了利益違反過去那個時代的道德和法律,而進行的牽線搭橋促成這樁骯髒交易,事後並在她所提供場所對被害者武大郎進行了傷害,最後誘導潘金蓮對武大郎進行毒害!所以說她是主犯之一!

  • 4 # 子鵬17

    應當時從犯,主題是為了西門慶和潘金蓮苟且而從中助力,自己得了些財物,可以這樣理解,雖然是從犯,所導致的結果危害是最大,以當今刑法當處以極刑。就宋朝時期,這種行為也不能容忍,當處之於斬首,武松按現在法律之規定當以槍斃。

  • 5 # 基層代言人

    世界上沒有那麼多的如果和假如。按照現在的法律,武松殺死西門慶,西門慶與潘金蓮屬於婚內出軌,屬於有重大過錯當,所以武松不會判死刑,又有投案自首情節,綜合考慮,估計怎麼也得無期徒刑。

    王婆在西門慶和潘金蓮之間拉皮條,不違法。

    王婆為潘金蓮毒死武大郎提供條件,屬於故意殺人罪的從犯,大概應該在十年到十五年之間

  • 6 # 山不在高

    在水滸中,王婆的結果是“兩把尖刀舉,一朵紙花搖,帶去東平府市心裡,吃了一剮。”如果西門慶和潘金蓮這兩個正主未被武松所殺,他們的刑罰也不會比王婆的剮刑更重。

    據書中交待,這個案子是由陽穀縣報到上一級東平府,再由東平府尹稽核後報到刑部省院,並上報到京城刑部總部,由省院下的判決書,程式上極為嚴格。

    判決如下: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立主謀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又令本婦趕逐武松,不容祭祀親兄,以致殺傷人命:唆令男女故失人倫,擬合凌遲處死。按照她在此案中的所作所為,颳了她,一點都不冤。

    如果沒有王婆在中間攛掇,也就沒有後來的一系列殺人案。她利令智昏,促成姦情,如果止步於此,猶是從犯,而她唆使西門慶毒死武大,親手教潘金蓮怎樣下毒,武大斃命,她主動處理現場,並教他們毀屍滅跡。整個事件中,西門慶和潘金蓮就如提線傀儡,王婆提線而舞,指揮若定,實際上是幕後的主謀。借用《無人區》裡黃渤的一句臺詞:你說說,這算不算情節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王婆之罪何止是穿針引線的老鴇,她的罪行比西門慶和潘金蓮更重。按照現代法律,絕對是故意殺人犯的主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應該立即執行。

  • 7 # 拿錯碗的勺子

    王婆是被殺了的,毒死武大的是潘金蓮,毒藥是西門慶提供的,為什麼判了王婆死罪。因為沒有它出主意提供方便西門慶就勾搭不到潘金蓮。沒有它唆使,武大郎也不會被毒死。本來、潘西二人也只圖個風流快活。很是忌憚武松的。是王婆出主意道:“若做長久夫妻,就得把武大毒死,屍首燒化了,既使武松回來,也死無對證。

    故意設計陷害,須意教唆殺人,為一己私利,喪失道德人性。王婆是該千刀萬剮的。

    現在的法律不一定出這當事。潘金蓮可以提出離婚,可以和西門慶堂而皇之走到一起,武大郎再不情願也沒辦法。既使西門慶有老婆也是潘金蓮們和它的事。和試大郎再無瓜葛。斷不會再回過頭來毒害豪不相關的武大郎。

    武松回來了也頂多看見個又成光棍的武大。二人對坐喝悶酒,兄弟倆個過雙11。。

  • 8 # 柳生飄雪

    謝邀!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我感覺如果潘金蓮的事發生在現在,潘金蓮必死無疑,至於王婆,還真不好說,雖然在這起兇殺案中,王婆起到決定性的作用,並且從中漁利,問題是潘金蓮也是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王婆只是教唆和引誘犯罪,罪不至死,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二十年,反正都是要死在牢裡。

    武松犯故意殺人罪,雖有自首情節,很可能被判無期徒刑,表現好的話,可以減刑。

  • 9 # 龍久於池

    按現代法律,王婆幫助西門慶勾搭潘金蓮,並提供苟合場所,是道德問題,不是犯罪。因為西門慶沒有給錢給潘金蓮,不構成賣淫嫖娼,只是婚內出軌,因此王婆不是賣淫嫖娼的組織者,也不是賣淫嫖娼的場地提供者。如果潘金蓮收了西門慶的錢,按當代操作標準,兩人就是賣淫嫖娼關係,相應的王婆也就違法犯罪了。

    王婆是馬泊六,當地人都知道,可見按宋律王婆的行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但最終王婆被刑部定為陽穀縣大案的主犯:“據王婆生情造意,哄誘通姦,立主謀故武大性命,唆使本婦下藥毒死親夫……擬凌遲處死。”

    王婆坐木驢遊街後被活剮,死得很慘。這是道德的勝利,也是陽穀縣令、東平府尹和刑部官員的良心發現。當時各級官員為武松開脫可以理解,當時王婆被定為主犯也理所當然。

    宋代把武松殺人案和武大被殺案一併處理,但按現代法律應該是有一定有關性的兩個刑事案件。按現代法律,就武大被殺案而言,定王婆為主犯也是十分合理的。

    王婆“立主謀故武大性命”有點爭議,但問題不大。按《水滸傳》內容,王婆提供了兩套方案給西門慶選擇,一是給被踢傷的武大治療並安慰哄騙,二是用西門慶藥店的砒霜毒死武大。雖然決定是西門慶作出的,但王婆對第二套方案的傾向性非常明顯,她說:“若斬草不除根,春來萌芽再發。官人便去取些砒霜來,我教娘子下手。”

    西門慶拿來砒霜,王婆教潘金蓮下毒的具體做法,十分細緻。潘金蓮毒死武大後立即通知王婆,王婆立即過去清理作案現場。王婆是謀殺案的實施者之一,更是謀殺案實實在在的謀劃者和組織者。西門慶按王婆要求提供毒藥,潘金蓮按王婆的方法毒死武大,王婆親手掩蓋毒殺的現場痕跡,並安排西門慶去收買驗屍的何九叔。這個案子裡,西門慶和潘金蓮顯得被動,都是被王婆指揮著做事,因此不能因為王婆沒直接把砒霜灌進武大嘴裡,就說王婆不是主犯。

    西門慶和潘金蓮淫蕩的本性是武大被殺的誘因,但姦淫之心不必然導致姦淫事實,更不必然導致人命案件。王婆既提供姦淫的土壤,又提供謀害的土壤,而且還提供姦淫和謀害的化肥,於是西門慶和潘金蓮心裡姦淫的種子迅速生長開花,很快結出兩樁人命案的惡果。

    王婆用她的邪惡給姦淫之心澆灌和施肥,最後被活剮,判得實在是好。當然,放在現代,王婆不會騎木驢和被活剮,恨她的人只能說她死有餘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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