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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四川新聞網2月28日報道,“剛好把車停上沒幾分鐘,沒想到樓上丟下一個水瓶砸碎了前擋風玻璃。”今日上午,一輛川A牌照的瑪莎拉蒂到達州南外一洗車場,剛一進入停車區就被附近一棟高樓拋下的水瓶砸中,造成前擋風玻璃碎裂,所幸沒有人員受傷。據瞭解,該車維修費用需要上萬元。據悉,由於該車需要到成都4S店修復,光是維修的費用都需要上萬元。目前,車主表示如果找到不扔水瓶的業主,他們或將起訴整棟樓的住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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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農人張大雨

    像這種情況的話,如果沒有人住戶主動出來去認錯,這是應該,告整棟樓的住戶。解決不了就會搞物業等等。我個人認為是合理合法的

  • 2 # hahareal

    理論上是可以的,你都是豪車車主,在你停車的時候,就該想到後果,還是停地下車庫吧!再說你也該買了車損險,沒有必要和大家過不去,你如何能確認是樓上砸的?

  • 3 # 你幫我起名字吧

    百萬豪車車主你一定上了各類保險,與其費力告整棟樓住戶,還不如直接保險公司索賠省時省力。停車需謹慎,我的破車都不敢停樓下,怕高空墜物!豪車車主以後長點腦子吧。

  • 4 # 無能惟力52100440905

    豪車車主應有豪車的風度,為了一塊玻璃值得大動干戈嗎?自然有那經濟實力享受豪車,就應該坦然接受豪車所能帶來的意外的小損失!不能斤斤計較!否則,讓人笑話!

  • 5 # 七肥三瘦一坨五花肉

    有時間就追查到底,嫌麻煩了就找保險賠了就算了。個人覺得要追究,畢竟肇事者這樣是沒素質行為,也犯了錯,是應該要收到懲罰,而不是可以被逃避的,不了了之的話他最多就當時被嚇到,事後不到兩天就給忘了,以後還是會如此作為,萬一砸到人的話怎麼辦,這是個很大的安全隱患,物業也有義務配合查的吧。

  • 6 # 粗的煩的很

    首先,樓下是物業規定的停車車位嗎,如果是物業脫不了干係,如果不是,車主亂停車責任應該自負,整棟樓負責確實有點過,我建議應該叫叫真,瓶子上肯定有指紋,警察立案,檢查上方各戶的指紋,應該能查出來

  • 7 # 星月1231234

    對於那些無法證明自己不在現場又不肯連帶賠償的網友來說其實原因很簡單,他們仔細一想啊。“像我這樣的人啊,是以後生出一個沒教養的熊孩子砸破別人車的機率大呢?還是以後居然買得起豪車被別人砸破的機率大呢?” 經過一番並不痛苦的掙扎,網友在鍵盤上敲下“支援樓層住戶不連帶賠償”的評論,心裡默默為自己的機智點了個贊。

  • 8 # 駐馬店頭號貪汙犯

    這是應該的,因為法律要保護受害者。

    現在的法律就是規定高空墜物,找不到頭的,全樓賠,為什麼,因為沒人賠,受害者就會陷入可憐的境地。

    之前看過一個新聞,說一對大齡夫妻千辛萬苦生了個嬰兒,還沒週歲被樓上扔的東西砸成植物人,後來判全樓賠。

    當時我一個同事說,如果他碰上這種事,真的找不到頭沒人管,那麼他肯定自己管。我說你怎麼自己管?他說我鎖住樓道放火,同歸於盡。

    看到這裡或許大家或許明白,這樣的法律看似沒有道理,但實際上是對所有人的最大保護,是沒有最好選擇下的次優選擇。

    大家追求公正。可很多時候公平和正義是相矛盾的。

    這次是個豪車被砸,可如果是個可憐的小孩呢?

  • 9 # 蒼穹之上無陰天

    可以以故意殺人罪進行判查就可以了。以前在一個公司,有一個住在三樓的二貨在喝啤酒,喝完一瓶就往樓下拋酒瓶子。這種缺失教養的二貨,應該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進行起訴,判刑。道德不過關,家教有關係。你的父母不會教育你,會有人教育你的。記得有報道有一個小區進出自樓的居民需要帶頭盔進出。無語的道德淪喪那就用重典治亂吧。

  • 10 # 超想的

    這種情況是可以高樓上所有住戶的,雖然有的住戶會覺得冤枉,覺得法律偏袒了車主或者受害人,但是反過來想,樓上的任何一家住戶未來也有可能收到法律的偏袒。

  • 11 # 阿莫西林失去了啥

    我覺得應該好好查查 畢竟高空拋物是危害公共安全的大事 不懲處這種敗類還會有人有危險的 但是如果最終實在找不到人的話 只能一棟樓的都賠了 雖然很多人覺得冤 但是被砸的人更冤 只有這個辦法能保護受害者的利益 建議多在樓上裝一些監控 以後發生這種事檢視監控就好 還能監控入室盜竊

  • 12 # 扣腳大叔80122884

    首先看車子的位置是否在停車位上,第二看一下是否是合法停車時間。如果不在規劃的停車位內,車主至少負一半的責任。然後看車子的使用年限,中國好像是8年報廢?我沒車不懂。那就拿玻璃的原價按報廢年限報廢。算10年好了。假設玻璃2萬塊,使用3年。就剩1萬4,按責任一半,7000塊由樓上全體均攤。如果砸的不是玻璃易耗品,而是車頂,那麼車主必須出具資產鑑定報告,費用由車主承擔

  • 13 # jdtbwm

    不是專業學法律的,但是此前有很多判決可以參考,比如說前段時間高空拋物砸死了一個小孩,法院最終判決整棟樓不分墜物那一側還是對面一側的所有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這是法律規定的。

    上述判決跟問題的區別就是,一個是砸到了人,一個砸到了車。不知道會不會有其他的變數。另外文中所說是停到洗車店的停車場,不知道洗車店是否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上述只談的法律不考慮道德

  • 14 # 小毅Hypnos

    我碰到過一模一樣的的問題,新買的寶馬,停在樓下,換車出去吃飯回來,從樓上掉下一個茶碗,功夫茶那種,找到物業查了錄影,只能知看到被砸的時間,不能確認是具體哪家砸的,最終經過和物業溝通,兩個辦法,一:就像文章所說可以起訴整個一個側面所有住戶。二:物業提供一定的賠償,比如減免一定的物業費和車位管理費。這事發生在北京,我最終選擇了後者,真是怕麻煩,走司法程式很麻煩的。不過我支援樓主去起訴,畢竟我車也只有瑪莎的一半價格,而且我選擇了物業賠償後,實際承擔的修車成本還是遠遠大於物業費賠償!

  • 15 # 花紫藤ka

    對車主而言玻璃爛了是小事,關鍵是高空拋物的行為。如果下面的豪車是個敞篷,或者是開了天窗的普通車。難道你想不到會發生什麼結果嗎?就是要讓這些亂丟東西的人知道,法律是不允許這種行為。

  • 16 # 陳小鑫123

    高空墜物這個差不多10年前,我上初中那會,今日說法有一集專題說的就是這個,最後的結果是2樓和以上所有靠墜物面的住戶都分擔進行了賠償,查出來是誰了那肯定是那個人承擔了,查不出來沒辦法只能這樣,法律不可能完美,因為要公平照顧到每一戶,那其結果肯定就是每一戶有嫌疑的都要分擔。沒有幹這事的百分九十九都很冤枉啊,可是你是法官你怎麼判?這就很難受了

  • 17 # 九號季軍

    十多年前,在長春市紅旗街朝陽公園正門前附近走,從天而降一個玻璃罐頭落在我前一米處摔的粉碎,前面一男青年都嚇傻了,罐頭瓶子是從他頭邊擦過,他愣了足足好幾秒,破口大罵。那時候我小,默不作聲,回想起來真應該一起罵。

  • 18 # 雨燕的翅膀2011

    他沒有權利告所有住戶,首先,背陰面,無法扔水瓶;再則,一樓無法高空墜物;第三,外出人員有證據你告不了;第四,你的車速加上挨砸的位置以及力度角度,能夠排除一部分住戶。不要一出事就要告所有人。

  • 19 # 可米崽崽

    有理由起訴全棟業主嗎?如果能確定是房屋的構建部分,脫落,損壞車輛,找不到直接負責人,也許可以牽強起訴全棟業主。一個瓶子,你憑什麼確認是樓上業主丟下的?不會是別人過路砸的嗎?一個瓶子有N種可能會落到車上!所以起訴全棟業主,完全站不住腳。

  • 20 # 元陽元潤

    可以肯定的是,在沒有具體證據或沒人主動承認的情況下,可以狀告與之對應樓的每一層業主,包括一樓。法律有這個依據和規定,具體忘記了,但是在上海有過類似案例,包括一樓都得賠。雖然我也覺得好車主不差錢就別為難個別受冤枉的人了,但我更支援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正當權益,至於法院判下來每戶應賠的數額後,你可以決定哪家免賠就是出於個人的人道和個人權益釋放了,但主動權一定要爭取法律的公平公正。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這個傳染病過去了,會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