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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孤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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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慈航普渡一葉俊呈
這要看雙方的情感,如果女方執意要分手,或者在深入的去了解女方是不是有背後的痛苦,如果沒有對方非得要分,那就去祝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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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理諮詢師淑敏
您說的不太清楚,我按兩種假設理解
第一,如果你們彼此相愛,且都已走出婚姻後又在一起十多年了,女方要分手,肯定是要坦誠聊一聊的,畢竟都是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在一起,又這麼久,還是很珍貴的。而且,你用的是分手,不是離婚,相愛這麼久都沒有結婚,也一定是有問題的,真有感情的話,就勇敢面對不要逃避。女人有時候說分手,是有問題的代言。
但另一種情況就不一樣了。如果是你們都還在相識前各自的婚姻中的話,你說“相知相愛”十多年,你們也都沒有彼此離婚在一起,沒有為這份“愛”負起責任,這份關係可能也沒有你們想象的那麼深愛,這麼久了,激情耐心也都耗沒了,對方有了迴歸的決定,也談不上什麼挽留了,因為資格和立場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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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階前聽雨
這是一個違背道德的問題,結婚以後還和別人相識相知相愛,還在一起十多年了,這妥妥一個婚內出軌事件。
現在女方要分手了,是人家不想跟你玩了,不道德的感情會有前途嗎?懸崖勒馬吧,別再試圖挽回了。想想能提這樣問題的人三觀肯定也是有點渣的,這個世界生而為人有比管住下半身更重要的東西,比如責任、擔當……不要把那些見不得光的齷齪事貼上一個光鮮的標籤:愛情。如果你不愛了就放棄,一個自由人愛誰都行,但吃著鍋裡霸著碗裡的這就是人渣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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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張遠故事
我覺得有必要挽留一個下。
無論以哪種方式相識、相知、相愛,畢竟一起風風雨雨走過十多年,在這十多年裡,彼此都度過了最美好的年華,酸甜苦辣都一起嘗過,無論怎樣,我想彼此在對方心裡都是今生無法抹去的記憶。避免以後只是回憶,都應該為這段緣努力的在爭取爭取。
其實男人是一種比較怕麻煩的動物,有一個相識相知的相愛的人,就不要輕易丟了。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從年齡上看,也不再是二十多歲輕狂獵豔的時候,這個時候的男人沒多少精力再重新去尋找一份愛情。就算尋找到了,也得挑選好久。為了不繁瑣,倒不如直接就想知根知底的人。
男人也是比較重情義的,十多年的夫妻,相信彼此連呼吸都早已經熟悉,這樣一個如此熟悉的人離開,如果沒有一個讓你死心或徹底放手的理由,也許你後半輩子,都無法忘記他,而開始自己新的感情。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更應該盡最大努力挽留,當實在挽留不住時,自己可以對自己說:這段情,我已經盡力了,我無怨無悔。即使有些事結局早定,但是不努力去爭取,你就永遠不知道真的答案!
無論是為了讓自己生活的踏實或者還是死心得徹底,都應該好好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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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天一色1298
已經有十年的感情了,如果沒有根本的厲害衝突,兩人靜下心來好好談談,把問題解決了,好好過日子吧,婚姻還是原配的好,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吧!如果是渣男或渣女則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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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是從前一段婚姻中走出來,一定經歷了很多人間辛酸吧?又能走在一起十多年的感情很成熟了吧,自己分析一下是什麼原因導致女方無法堅持這樣的一份感情,再決定是否挽留。相愛一場不容易,有時候成全對方也是一種高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