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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葳她爸

    充分的保證結果能夠實現。這是企業管理長見的手段之一,目的就是讓員工重視自己的承諾,公佈於眾就是為了相互提醒和監督。

  • 2 # 創新力訓練營

    如何看待在企業張貼“軍令狀”這種行為?

    我認為這種做法,在不觸犯法律的前提下,是可取的,且值得推廣。

    理由如下

    第一可以幫助每個人去明確目標。

    執行力,是把目標變成變成行為再把行為變成結果的能力,如果沒有結果,就沒有執行力。我們常發現,有員工總是沒有令人滿意的結果,其原因,很可能是,他不夠清晰自己的目標,當一個人不能自始至終明確自己的目標,是註定無法達成結果的。同時目標一旦明確,就有了前進的動力,才會有大量的資源朝向著他的目標去支援,這叫資源鎖定系統。

    比如軍令狀給到你一年完成的生產任務量是100噸,一年的銷售額300萬,將這個目標張貼出去會隨時隨刻點醒自己。

    第二可以強化一個人的責任。

    也就意味著,你如果完成了,你會得到什麼樣的獎勵,如果完不成,就可能遭到怎樣的處罰,這些獎懲,是我們雙方事先約定好的,並不是我臨時去獎罰,那種到了規定的時限,根據你的結果,高興了就獎勵,不高興了,就罰你,類似做法,都可能因為隨意性太強,而讓員工不願意承擔責任。

    有時候,員工不知道按要求做了,會不會得到好處,做到了,好處會不會變,也不知道如果沒做到,會不會有痛苦。在不確定中,必然影響到執行力。

    軍令狀的書面化張貼呈現,變成鐵板釘釘的責任,一旦簽訂並且張貼出去,一個人很難否認。其實它是一份最簡練的合約、合同,簽訂後,公開出去,會大大的激發一個人的動力,引爆員工潛能。

    這麼做還會形成監督機制,正是由於公開,我的實現過程是圍繞軍令狀展開的,會感覺到無形的督促,而自己也會成為監督他人的一員。這無形中建立了一種責任機制。

    第四點,軍令狀張貼出去這種形式,可以構建相互之間的緊密關係。讓每個人都知道,我為誰負責,誰會為我提供怎樣的幫助。我做好做壞,都會有人關注,我是處在與周圍所有人,與領導,與同事,與顧客的緊密連線之中。整個過程,是相互捆綁在一塊兒的,所謂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第五點,可以提振團隊士氣,增強團隊凝聚力。尤其對那些熱情不夠高的團隊,用此方法,會很有效果。我們有些團隊,常出現推諉抱怨,相互指責,或者熱情度不高,工作過於倦怠,而簽訂軍令狀並公開出去,有利於激發每個人的內在動力,激發每個人潛能,並且增強團隊成員之間凝聚力。當我們覺得自己身上擔子很重,發現團隊其他成員也和自己一樣,減輕了壓力,心理得到慰藉,抱團取暖。這種狀態,也能讓員工獲得成就感,目標一旦完成,就能得到足夠的尊重,當然也會按照軍令狀上的約定,得到足夠回報。這也會給團隊成員之間,建立一種信賴感

    與此同時,還應注意幾個要點。

    一是,張貼軍令狀,需要規避法律風險,會不會侵犯到一個人的隱私權。因此千萬不要擴散到公司以外。一般來說,在企業內部這麼做,比較安全

    二是,防止制定摘星星軍令狀,或是順手摘桃的軍令狀。摘星星的,挑戰太大,失去信心,消耗團隊士氣,最終會作鳥獸散。順手摘桃,毫無挑戰性,不能讓人們獲得成長。這兩種軍令狀,意義都不大,反而適得其反

    第三個要注意的,是簽訂軍令狀的過程,它其實是一個博弈過程,是需要一來二往,反反覆覆斟酌,最終取得一個恰當的,雙方都滿意的標準。不是腦袋一熱就拍板,大筆一揮就寫上軍令狀

    第四個需要注意的是,在簽訂形式上要隆重。簽訂後,要裝裱的夠氣派夠莊嚴,非常慎重地掛在相應的文化牆上,掛上去的位置、版面等,一定要讓人覺得得到了尊重,否則會流於形式,或者達不到理想效果。

    最後要注意,一旦到了軍令狀規定期限,一定要兌現獎懲。嚴格按照軍令狀要求,去兌現,絕不找任何藉口。否則,下一輪的企業運營,就無法推行下去,因為高管失信了。

  • 3 # 草長之音

    如何看待企業張貼軍令狀這種行為?

    結論先行:我覺得這是一個不錯的做法。

    第一,張貼軍令狀,可以讓相關員工清晰地知道企業的階段性目標。

    而用軍令狀的方式,讓這種目標的,責任感傳遞的更清晰,員工的危機感更強,激發出來的戰鬥力也越強!

    第二,這是一個倒逼機制。透過先把目標說出來,倒逼企業內部激發活力。

    就像有書上說的那樣,先把揹包扔過牆,揹包對你足夠重要,你就會想方設法翻過牆,會繞過各種困難。

    現在很多手機廠商都做釋出會,在新手機發佈會上會告訴公眾,新手機的功能,上市時間,這些其實都是在向公眾立軍令狀。

    透過這種做法,也會倒逼供應商以及企業內部的員工,按照發佈會公佈的時間節點,去完成各自分內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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