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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重見光明

    看守所是關押犯罪嫌疑人的,不一定都會判刑,在37天后檢查院如果決定批准逮捕,那麼就要面臨判刑,如果37天后檢查院不批准逮捕,就不用判刑了。

  • 2 # 不惑年的青春

    差不多吧,進了看守所基本懷疑你犯法了,在看守所的過程就是辦案單位要去尋找證據鏈來證明你犯法的一個過程和事實的過程。

  • 3 # 線上看法

    進入看守所,意味著判刑嗎?

    不一定判刑

    進入看守所分兩種情況,第一種是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刑事拘留,第二種情況是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機關直接逮捕。

    對情節較輕的案件,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在公安機關拘留期限最長30天,在此期間,公安機關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也可以提請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對於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因為案件情節較輕,公安機關在偵查終結後,將案件起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可以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訴處理,也就意味著不用判刑了。而對於犯罪情節較重的案件,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之後,一般會提請檢察機關逮捕,檢察院決定批捕,這類案件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除非案件證據不足或不構成犯罪,一般情況下,檢察機關會將案件起訴至法院,由法院審理判刑。所以進入看守所是否意味著判刑,取決於案件的性質和情節,以及案件的證據情況。

  • 4 # 鄧美蓉律師

    不一定,刑事案件分為幾個階段: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與審判階段。

    通常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就會被採取強制措施(即被拘留在看守所),但在偵查階段有可能在律師的努力下或者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則案件撤銷;在審查起訴階段,如果檢察院經過審查或者認可採納了律師的意見,認為但是嫌疑人不構成起訴條件,作出不起訴決定,那麼也不會進去審判階段;即便是進入了審判階段,也是有可能在證據不足等情況下,被判無罪釋放。

    所以,進入看守所並不意味著判刑。

  • 5 # 刑辯視角

    你好,根據你提出的問題,結合以往的經驗,說一下我的看法:

    進入看守所並不一定會判刑,但一般都會判刑。

    首先,要清楚看守所是幹什麼的

    看守所最常見的用途有兩個,一個是羈押還沒有審判的犯罪嫌疑人,一個是關押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其中關押已經服刑的犯罪人是基於經過法院審理審判,最後確定的刑期剩餘時間不到三個月,這種情況下則由看守所代為執行,不用送到監獄。下面我們重點說一下羈押還沒有審判的犯罪嫌疑人。

    之說以稱為犯罪嫌疑人,是因為還沒有接受法庭審判。有群眾舉報有犯罪發生,或者民警在日常排查過程中發現的犯罪案件,首先要帶回判處所進行訊問和判斷,是否屬於刑事案件還是屬於行政案件,來區分羈押到拘留所還是看守所。如果是構成犯罪的刑事案件,又沒有取保候審的法定條件,一般都會送到看守所羈押。

    為什麼不一定判刑

    不一定判刑有以下幾種情況,第一是關在看守所後辦案人員繼續偵查,偵查後發現不存在犯罪事實,或犯罪嫌疑人另有其人,或者犯罪情節輕微,可以不以刑事案件處罰(這種情況極少會出現)偵查機關撤銷案件等情況。第二種是在審查起訴期間經過檢查院的審查等情況,證據不足要求撤銷案件的,或者做不起訴決定的,這種情況也不用判刑。第三種情況在審判階段檢察院撤訴的,或者經過審判無罪的,這種情況也不會判刑。

    為什麼一般都會判刑

    這種情況很好理解,辦案機關之所以會立案偵查肯定是有犯罪事實發生,並且某人有高度的作案嫌疑才會抓獲並羈押在看守所,也就是說辦案機關很少有抓錯的,因此,如果被捉進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一般都是會判刑的。

  • 6 # 筱易點

    進入看守所後,就意味著被判刑的可能,除非個別特殊情況。

    最早的看守所,大部分和拘留所在一起,後來基本都分開了,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截然不同的。

    一般情況下,一個人只要犯了罪,被公安部門帶走,只要警察把她送到看守所,基本都是判刑的可能性大些。

    也有個別情況,但是這種機率很小。我們國家目前的法律非常健全,在移送犯罪嫌疑人去看守所之前,辦案單位基本都會仔細查閱有關法律規定,如果只是簡單的治安案件,就會留在當地派出所處理,如果沒有達到檢察院批捕的條件,辦案單位會給嫌疑人辦理取保候審,並且要繳納一定的取保押金,這個押金以後會退給嫌疑人。

    但是,進到看守所後,也不是不能辦理取保候審,但是這種可能性很小。一般情況下辦案單位,在犯罪嫌疑人不具備送到看守所嗯條件下,是不會輕易送人的。

  • 7 # 隆sir32788555

    進看守所不意味著一定就會被判刑,進看守所37天之內(重大刑事案件除外),檢察院會告知你批捕或者不批捕,批捕意味著進入司法程式,最終法院對你進行有罪或無罪審判。如果37天檢察院不批捕,你就可以回家了

  • 8 # 飛飛小熊熊

    進入看守所被判刑的佔大多數,但也有極少部分不會判刑。

    看守所羈押的是犯罪嫌疑人,是否定罪判刑必須透過法院的判決才能認定。而從公安機關立案看守所羈押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判決要經過刑事拘留、逮捕、公安機關偵查、檢察院審查起訴、法院開庭判決等環節。

    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採取的一種強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時間一般最長不會超過37日。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刑事刑留起3日內向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檢察院必須在拘留期限內決定是否批捕,如果檢查院認為該犯無罪或者所犯罪行輕微,可以不予逮捕。這種情況自然會予以釋放。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進入偵查階段,偵查結束後把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材料移交檢察院,檢察院收到公安機關的案件材料後,經審查核實無誤後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判,才可以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判刑。法院審判後認定有罪的進行宣判,無罪則予以釋放。

    罪嫌疑人在被羈押到看守所以後,也有可能不會被判刑,不過這種起機率是非常之小。任何人都不可以抱有僥倖心理,違法犯罪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 9 # 辣炒土豆片

    看守所其意義上就是等待審判的過渡地方,被關到看守所是否意味著判刑呢?這個不好說,簡單說點吧!

    第一,判刑的構成,能被關到看守所意味著你犯的事情絕對不會是簡單的,派出所會申請檢察院對你進行批捕,批捕的時間一般都是37天,如果37天之內沒有批捕你,按理說你自由了,但並不是說你沒事了,或許派出所還沒發現有利的證據或者暫時沒有證據證人來指正你,如果警方掌握了你不利的證據,還是會抓你進看守所的,如果37天內你被批捕了,檢察院會向法院提起對你的訴訟,等待你的是法律的審判,這個過程一般來說是三個月,但也是按案情的大小,期間還要有提審這些過程,心中還是要做好準備,心態放寬,三個月之內一系列過程下來到下判決,如果超過拘役六個月以上的判刑,從接到審判書之日,一個星期內,會把你發往監獄去服刑。

    如果你所犯的事情不是很大,家屬可以去派出所給你提交取保候審的申請,但是取保候審很難申請,如果能獲得取保候審的機會,那你就不用受牢獄之苦,總之人還是要腳踏實地的,別觸碰法律的底線,做個守法的好公民!

    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心態重要!

  • 10 # wj飄

    進入看守所基本確定需要判刑,要不需要國家賠償的,那怕判個拘役緩刑也得判,進去的99%要拍判,不判和無罪釋放是個列

  • 11 # 生活中的豔陽天

    一般來說進入看守所的大部分人都會被判刑,具體要看涉及的是什麼案件,刑事案件基本上都會被判刑,除非你的涉案金額達不到立案標準,檢察院才會批准不予逮捕。

    按正常的程式來說,派出所把你送進看守所,你就是犯罪嫌疑人,在這期間派出所會向檢察院申請逮捕,這個過程會有37天,37天以內,檢察院會來提稽核實,看看你的案情達不達到立案標準,達不到立案標準的,會批准不予逮捕,達到立案標準的,但是情節比較輕微的,會通知你家裡人辦取保候審,取保候審不意味著你就沒事了,檢察院一樣會起訴到法院,具體怎麼判,就看法院,一般能夠取保候審的基本上都是判緩刑,不用收監服刑。但是如果情節嚴重的,在37天以內就會被檢察院批准逮捕,那樣就只能在看守所等待司法程式啦,正常的普通程式10個月到達法院開庭審理,不包括法院宣判。這得看你的案子復不復雜,涉案人員多不多,一般涉案人員多的案子,時間就越久。正常情況是公安局在3個月左右把你的案子遞交到檢察院,檢察院在稽核一個月,如果案情複雜,會給予延期15天,如果案情在不清楚,會把案子重新退回公安局補充偵查,這期間一共可以有7個月的時間,然後再把起訴書送到法院,法院在擇日開庭,案情複雜的,法院可以開二庭或者三庭,一般開庭當天都是不會宣佈判決的,判決書有可能10天,也有可能1個月或者半年才能下來,甚至有更久的,所以一旦進了看守所被批准逮捕,就只能慢慢等待審判,這個過程快的最少半年,一般的一年左右,案情複雜的基本上要2.3年。

    法律是公正神聖的,奉勸各位遵紀守法,不要碰觸到法律底線,做一個合法守己的公民。

  • 12 # 法網柔情

    進入看守所意味著判刑的可能性非常大。只有三類人會“呆”在看守所:一是被刑事拘留的;二是被採取逮捕措施的;三是被判刑後,剩餘刑期在3個月以下的。排除第三類人是已經被判刑的,前兩類人,都是因涉嫌犯罪而被採取強制措施的,要知道“拘留”、“逮捕”是五種強制措施裡最嚴厲的兩種。比如拘留是針對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比如逮捕是針對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說明一旦被拘留、逮捕,就是有相當的證據指證你犯罪了,大部分人想“翻案”或逃脫法律制裁是不可能的。另外,說明一點,被治安處罰及擾亂法院民事、行政、執行等訴訟活動而被拘留的,都會關押在拘留所,與看守所沒有關係。那麼,有沒有關進看守所而不被判刑的情況呢?也是有的。第一種,屬於“犯罪情節顯著輕微”,但已經被追究了,怎麼辦?在公安階段就撤案;在檢察院階段就不起訴;在法院階段會宣告無罪。當然,這種情況較少,如果有,很多時候在立案之前就排除了,不會關進看守所了。第二種,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比如一起輕傷害案件,因糾紛偶發的、被害人有過錯、嫌疑人自首、積極賠償取得諒解、認罪悔罪,怎麼處理?檢察院可能會根據案子實際情況及社會效果的好壞給予其相對不起訴處理,就算“結案”了,不再起訴判刑了。同理,即使起訴到法院,法官也會有上述考慮,給予免予刑事處罰。第三種,也被拘留了,也被逮捕了,但就是證據不行,怎麼辦?檢察院階段經過兩次補查後會做出存疑不起訴決定。法院階段會做出證據不足的無罪判決。上述三種情況,雖然被關進看守所,最終可能不被判刑,但這些情況畢竟是少數,不確定統計,不會佔到總數的5%,因此說,“一旦入牢門”,很大可能性會“刑罰伴一生”,奉勸每一個人,遵紀守法才是正途。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 13 # 429方寸世界

    公民羈押在看守所裡不一定說會被法院定罪量刑。

    公民被關進看守所,意味警方有事實證明他涉嫌刑事犯罪,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羈押在看守所的人,一般是以下幾種情況之一:第一、刑事拘留,一般羈押不超過37天;第二,逮捕;一審判決後上訴或被抗訴的被告人;短期刑期服刑人員。

    如果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行為符合法定不起訴、相對不起訴或存疑不起訴等法定情形的,檢察院可不提起公訴。

    例如被羈押的涉嫌盜竊罪的未成人,戶口薄顯示其16週歲以上,但是經檢察機關調查後發現該少年實際年齡不足16歲,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屬於法定不起訴案件。

    例如被羈押的涉嫌故意殺人罪的犯罪嫌疑人被捕後口供和警方調查結果都證明他殺人,但是警方一直沒有發現被害人死亡直接證據,被害人在犯罪地失蹤下落不明。檢察機關一般會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如果確實沒有發現被害人下落的,會決定存疑不起訴。

    例如被羈押的涉嫌故意傷害罪的未成年人,有主動投案自首、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並獲得被害人諒解等法定從輕情形,檢察機關可以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例如被羈押的涉嫌盜竊罪的被告人,一審被判刑6個月,其因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繼續羈押在看守所,在上訴期間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構成重大立功表現,二審法院可以撤銷原判,改判免於刑事處罰,也就是不判刑。

  • 14 # 徐言法事

    答案是否定的。

    進看守所並不意味著一定要判刑。

    先來說說什麼叫做判刑?

    很多人會以為判刑,意味著要進監獄,吃上幾年牢飯,其實這是一種很狹義的理解。

    中國刑法規定刑罰從執行方式上來說,分為監禁刑和非監禁刑。

    從字面意思上也不難理解。

    監禁刑就意味著要坐牢服刑,剝奪的是人身自由主要包括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非監禁刑是一個相對的概念,被告人不需要進監獄服刑,也不會被剝奪人身自由,而是採用一種相對寬鬆的方式執行刑罰,主要包括單處罰金、管制以及緩刑等等。

    由此可見,監禁刑要比非監禁刑嚴苛得多,畢竟失去人身自由的滋味不好受。

    當然,中國的刑法還規定了一種終極嚴苛的刑罰方式,叫做死刑。它已經不僅僅是剝奪人的人身自由,而是直接剝奪人的生命。

    進看守所意味著什麼?

    進看守所意味著一個人已經被採取了羈押性刑事強制措施。看守所是臨時羈押未決犯的一個場所。也就是說,一個犯罪嫌疑人從從涉嫌犯罪到法院判決生效之前,都要臨時羈押在看守所裡。

    通常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第一步就是刑事拘留。如果透過進一步偵查,犯罪事實基本查清,犯罪嫌疑人就會被逮捕。逮捕也是一種羈押性刑事強制措施。否則的話,犯罪嫌疑人一般會被變更為非羈押性刑事強制措施。主要包括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等。這個時候,他就會被從看守所裡釋放出來。

    無論是哪一種情況,案件並沒有結束,刑事訴訟的流程在繼續進行。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從看守所裡釋放出來,也不意味著沒事了,案件最終要等待法院的判決。

    法院的判決結果只會有兩種,一種是有罪,一種是無罪。

    無罪,不僅僅意味著人被釋放,更意味著前面公安抓人抓錯了,在看守所裡這段時間也不會白白受罪,可以申請國家賠償。這就屬於不會被判刑的情況。

    有罪,結果又分兩種,一種是給予刑事處罰,另一種是免於刑事處罰。免於刑事處罰,意思是說人雖然被確定有罪,但是可以不處罰,給個警告就算了,這就也屬於不會被判刑的情況。給予刑事處罰,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判刑”,開篇已經解釋過了。

    總結一下:

    進看守所和判刑之間並沒有必然聯絡。

    進了看守所,法院可能判處無罪、可能免於刑事處罰,也可能判處非監禁刑。

    不進看守所,比如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法院也可能判處有罪並給予刑事處罰,如果判處監禁刑,就會收監執行。

  • 15 # 使用者93814037336

    進入看守所並不意味著一定會被判刑。看守所是關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的,被關押的犯罪嫌疑人必須經過法院審理裁判,法院會根據公訴機關或自訴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和意見,經過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依據法律的規定做出判決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以及罪名,如果經過審理認定不構成犯罪,則該嫌疑人必須被釋放,任何人非經法院審判不得認定為有罪。所以被關押於看守所並不意味著會被判刑,但是這種機率是很小的。

  • 16 # 流氓兔子快快跑

    如果犯罪嫌疑人不構成重大犯罪的,進了看守所,不一定會判刑,也許會是拘留;

    為什麼說判了刑也不一定進看守所,是因為看守所一般關押的都是刑期在一年以下,或者說餘刑在一年以下的罪犯。

    如果刑期在一年以上,或者是無期徒刑,死刑的罪犯,會被關押到監獄。

    希望我們都要遵紀守法,做一個良好的公民。

  • 17 # Xz小舟舟

    不邀自來”

    看守所不是進入就判刑的,在公安機關沒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調查清楚,確鑿的證據,是不會向檢查院遞交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的,在沒把犯罪事實調查清楚之前,犯罪嫌疑人是一直被羈押在看守所。

    首先,我們要清楚,公安機關把犯罪嫌疑人送進看守所是方便公安機關調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例如向看守所提取犯人審問,律師提審犯人的犯罪經過,檢查院提審等等,都是要經過看守所同意才能提審的。

    在公安機關把犯罪嫌疑人送進看守所後,公安機關會在半個月至一個月之內,把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移送到檢查院,檢查院會對犯罪嫌疑人送達批准逮捕,逮捕令會送到看守所犯罪嫌疑人手中,讓他簽字。簽完字以後,然後就等檢查院把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調查清楚,人證,物證什麼的,一般檢察院在調查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會等三個月至六個月,甚至更久。有些犯罪嫌疑的案件非常複雜,在調查取證的時候,犯罪嫌疑人被看守所羈押幾年的都有,三個月到六個月是比較快的啦,檢查院調查清楚犯罪事實,證據確鑿,就會把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移交給法院,法院在收到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以後,會在半個月至一個月之內,會把起訴副本送到犯罪嫌疑人手中,起訴副本是什麼?起訴副本里面寫的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副本里麵包括了你的同夥(或者沒有同夥)作案金額,作案工具等等,副本上面會寫明要求你多久去開庭,在收到副本的十天還是半個月之內,看守所的民警會帶犯罪嫌疑人去法院開庭,等判決以後,在送回看守所,如當庭釋放的就不需要回看守所了,直接可以從法院離開回家,在判決書下來的十天之內,看守所會對已經判決的犯人移送監獄,有的判決一年,半年的就直接在看守所服刑,還有判刑兩三年的也在看守所服刑,這就要看關係了,判刑兩三年的一般都會送往監獄服刑,每隔一段時間看守所都會送一批已經判決的犯人。

    所以進入看守所不等於被判刑,有些治安拘留也會往看守所送,有些公安機關實在調查不出什麼證據,也會直接釋放,因為看守所規定,在九十天內,如果犯罪事實調查不清楚的,或者沒有明確的證據就會直接被釋放,當然,這種機率是很少的。

  • 18 # 福布斯擂瘋

    這問不準確,應該這樣問吧:犯罪嫌疑人被羈押進看守所後,一定會被判刑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程式為:刑事拘留;刑事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起訴;刑罰宣判;刑罰終審宣判;服刑。

    在終審宣判之前(生效刑罰判決之前),法理上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不一定會被判處生效刑罰。

    而終審宣判之前,犯罪嫌疑人大都會是羈押在‘‘看守所’’,所以,‘’犯罪嫌疑人‘’被羈押進‘’看守所‘’後,並不一定會被判處生效刑罰。

  • 19 # 水清魚急

    進入看守所意味判刑嗎?我說說個人觀點,被關押在看守所裡的人,都是觸犯了法律,也有進去在37天內沒逮捕的,通常都是第37天晚上放人,但是看守所進去容易出來難啊,沒有判刑的只有少數人,最主要的是自己犯了什麼事,只有自己才知道要不要判刑。

  • 20 # 東方紫柏風

    現在的法律越來越健全,劃分的越來越細,不知不覺觸犯法律的機會大增。不妨看看下面幾個例子。

    前不久發生的槍形鑰匙扣入刑案,原本該案始發地某公安局立案後又撤案,認為不構成私藏、買賣槍支案,嫌疑人無罪。但是後來該案在另一個地區被以私藏、買賣槍支案立案,並經過檢方起訴,法院審理,槍形鑰匙環涉案人私藏、買賣槍支案成立,涉案人員均被判刑。

    其二,某人汽車故障開到一家汽修廠修理,修到一半車主變卦說要開到別處去修理。但是修理廠認為已經修理了大半,花費了不少工時,要求車主支付三千元才能把車開走。雙方為此爭執起來。車主報警。警方調解是車主付兩千元把車拖走。

    車主付錢拖走車以後,再次報警。這次修理廠慘了,從老闆到幾個修理工,均被刑事拘留,案由:涉黑,涉強迫交易罪!

    所以,題主所說的進入看守所是否一定構成犯罪和判刑,這中間有一定的執行時間,運作空間。有的人進去了三十天之內會被釋放,有的在第三十七天會被釋放。當然還有取保候審的。

    雖然拘押的時間不同,案由不同,判決結果也是不盡相同。可以是無罪釋放,也可以是不起訴釋放。要看涉嫌犯罪的大小,以及辦案單位如何給嫌疑人所涉案件如何定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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