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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跟我是二婚,9年前他離婚時前妻說了要給她10萬元錢,並且每月給她3000元,直到再婚,老公當時沒有認真看離婚協議就簽字了,簽字後發現這些條款,當時想著這些都是不合理條款,誰會離婚每月還要再給她錢?但沒有理會,想著不理她就是了,可前幾天她前妻竟起訴到法院凍結賬號把我老公賬戶上的錢凍結了25萬,這時的老公才覺得這女人的可恨,我也很鬱悶,對老公的做法痛之又痛,恨之又恨,想離婚又不甘心,不離婚這男人都做了什麼,要白白養著這個女人?她前妻到現在還沒再婚,何時才能擺脫,氣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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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愛是前世的債

    站在你的角度也許真的很氣,可以理解,但站在對方的角度去思考,她又何嘗不是無奈?你的老公一定是在一個特定的條件下答應的,怎麼可能是沒細想,就像離婚了就是離婚了,法律是保護的。如果你要離婚,證明這個男人不值得你守候了,想清楚再說。

  • 2 # 晨曦生活之光

    既然你老公答應了,就應該讓他踐行他的承諾。男子漢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也請你保持平常心對待吧。這也是他離婚必須付出的代價,我離婚了,四分之三的家產都給她了,這也是我要離婚不得不付出的代價,男人既然說出口的話就要兌現,沒有必要再為此糾結、猶豫或者後悔。

  • 3 # 使用者5921630745

    他前妻身體不好,沒有辦法自理?不然就是你老公對她還要情吧?在我們泉州農村,離婚的是老死不相往來的,在路上遇到了臉都要撇一邊去的,哪有像電視劇的那樣,三不五時還出來和咖啡?以前在離婚的時候都是雙方叫人在法院門口打罵一頓,把雙方的所有缺點都誇大其詞的爆出來,包括公公婆婆妯娌平時的那些矛盾全部一次爆出來!現在倒是不會了,有的小夫妻悄悄的去離婚,不敢讓家裡知道。

  • 4 # 天使不墮落

    現在的所謂不合理都是在為過去的合理買單!離婚總有原因,你老公過去離婚時也是成年人,離婚條款不可能沒有仔細考慮就簽字,簽了字就要認可!他的前妻你覺得已經和你們沒有關係,但是人家畢竟是把寶貴的青春年華奉獻給過她的前夫也即你現任老公的人,如果你曾是介入他們婚姻關係的小三,這就是因果報應!你老公的前妻依據過去的離婚協議起訴索要拖欠費用並獲法院支援可以看出她的在理……在國外,夫妻離婚是要賠付妻子撫養費的,在中國,如果是基於雙方意願的前提下籤訂的離婚條款,不論你這個當時的外人現在吐槽多麼不合理,但是它的存在就是合理合法!如果是小三破壞了別人的婚姻、搶了別人的老公,這樣的懲罰並不過分!

  • 5 # 手機使用者53109189559

    你老公和他前妻因為什麼離婚?難道是你介入了他倆的婚姻而導致他們離婚?如果是這樣,現在每月3000就是理所當然要付的贍養費。你有什麼好鬱悶的?人前妻將丈夫在自己人老珠黃之時拱手相讓於你,讓你倆人順利結合,你應該叫你老公多付贍養費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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