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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言三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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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苦勞弟
簽好協議吧 畢竟這個時代承認法律和義務 拿著相關的證據 在證據面前沒有人會耍賴
首先協商溝通 溝通出入很大 沒有辦法解決 其次找相應部門協助解決 現在關於農民薪資問題是關於民生問題 很關注的 應該能進入有關部門幫助追查 在不行就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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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孤單的男人24
只要勞動監察部門能當欠的是自己的工資沒有農民工要不上的錢他們坐在辦個室只要能把要工資的農民工打發了就算完事遇到有關係的農民工了那就不一樣了沒有要不到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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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才逍遙客
政府部門和法律部門出頭解決啊!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法律,在人民有難時,應該出來解決問題才可以吧!農民工自己是不行的!要麼行為過激!要麼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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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胖哥232232433
國家應該規定叫勞動監督部們定期巡查企業支付情況,一有問題,加大整改,處罰力度,不是國家法規不完善,而是執行力低,企業違法沒成本,農民工維權難度大,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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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雲幽蘭清1
這個問題和討薪問題雖然相似,卻不是一個問題。我提一些建議:快速,有效解決,甚至是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是一個社會問題。怎麼來有效的解決這一問題,關鍵在地方政府要出臺強有力的政策,採取強有力的措施。
地方政府一定要用紅標頭檔案的形式,要求各行各業用人單位,把工資發到工人手中,尤其是農民工,而不是先把錢付給勞務公司等第三方那裡,由第三方再把工資支付給農民工。
以建築行業為例,建築行業現實的流程是:建設單位(發包方)把工程承包給建築公司(施工方),建築公司又籤協議把一些單項承包給包工頭,包工頭又找農民工幹活。那些白紙黑字寫的不允許分包都是騙人的,別信。
現在一般都是月結工資,當開工資時,包工頭要按實際施工人數及完成的工程量,把工人工資表報到施工單位那裡,施工單位再統一把工人工資表及完成的工程量報到建設單位那裡。由建設單位把款項撥給施工單位,並且監督施工單位把工人工資發到工人手中,有的地方工人在銀行統一辦卡,由建設單位把工人工資打到卡里,減少了很多拖欠工資的問題。
在實施的過程中有很多難度,這裡不細講了,但這是有效解決農民工工資被拖欠問題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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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顧佰平
在這方面新加坡就做得很好,只要你拖欠工人工資,就把你列入黑名單,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第三次取消你的包工資格,個人認為這是很有效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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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天天無憂623
政府該頒佈一法律,叫老闆自願給農工錢。自願給工傷或傷殘錢。這樣農民就不會走極端。政府如果確實有作為,農工也不會走極端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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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蕭鄉浪子
最好的辦法就是國家法律對欠薪的企業狠狠地打擊,如果有欠工資就抓起來判十年徒刑在把財產全都給賣了給農民工開工資,這樣下去不用半年就沒有企業敢拖欠工資不給了,不信你就試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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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科技勢界
本人跟過個幾個專案,按專案經驗來說,一般都是優先和工地專案部談,協商能解決很好,多數情況下,都能解決。實在不能解決,那就說明專案部沒收到工程款,沒有現金結算工資。但是這也不能成為拖欠工資的理由,畢竟工人出來工作一年,拿不到錢回家沒法交代。就拿我跟過的專案來說,正常在工程款到賬時候,都會在第一時間讓會計發工資。如果年底還發不上工資,多數時候會墊資。因為,現在對工資拖欠問題監管的也比較嚴,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如果無法得到解決,那就聯名幾個同事尋求當地法律援助,基本都能解決工資問題。包工程的小老闆也可以採取這樣的方法。如果捲款跑路,那就說不準了。目前為止,我還沒遇到過這樣的老闆。但是也有,並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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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冰雨15099
工資拖欠就是不好的社會風氣,像工地上的工資就沒有不拖的,甲方給了錢總包拖;總包給了錢包工頭拖。總體來說還是法律不夠完善。應該把拖欠的包工頭或者總包方或者勞務公司拉入全國的黑名單,不能再讓他再在這個行業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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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資料,2016年11月15日到今年1月15日,各地為76.65萬名農民工追討欠薪92.04億元。這個數字未必是76.65萬名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全部,春節之後,當農民工繼續追討被拖欠工資,很可能陷入新一輪推諉扯皮之中。
據統計,2013年以來發生的欠薪,80%以上是建築業對農民工的惡意欠薪。中國有世界上最龐大的建築市場,每年新建、翻建、改建、拆建的建築工程總量佔到全球近一半,一些建築企業倒賣施工資質和專案總承包權,然後層層轉包,最後在一線幹活的基本都是無上崗資質、很少簽署正規勞動合同的農民工。
除中央和地方的重點工程一般不敢層層轉包外,一些“國字號”“省字號”的大建築公司,往往成為建築市場上賣資質吃白食的“空手黨”。這些最終帶來兩個惡果,一是層層轉包產生層層剝皮式的偷工減料和以次充好,二是層層剋扣和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工資愈演愈烈,幹活最辛苦的農民工成為最大的受害者。
怎樣才能快速處理農民工欠薪問題,快速到農民工手中?
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勞動報酬案件的偵辦力度,對承認拖欠工資事實且去向明確的當事人,依法進行傳喚和訓誡,及時籌措款項發放拖欠工資;對承認拖欠、拒不支付工資的當事人,在充分調查取證基礎上,果斷對其採取強制措施,透過司法途徑強制追繳返款;對於惡意拖欠工資拒不償還,且有逃匿行為的,依法辦理上網追逃手續,確保到案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