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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壹號哥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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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債轉轉
六度信用淺談:遇老賴後,怎樣解決民間借貸糾紛?
六度信用六度君發現無論小錢大錢,很多人都經歷過被老賴欠錢不還。
現在流行的一句話是,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
遇到老賴後,最讓人頭疼的就是,三番五次去催討,他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或者躲貓貓不見人。面對這樣的借貸糾紛,我們該怎樣解決呢?
六度信用談妥協協商,老賴成大爺如果數額不是過大,很多人都不願走上打官司這一步,一般都會採取協商的辦法解決。
但面對老賴,一般協商的結果是什麼呢?
就是把老賴當成大爺供起來,千百討好萬般順從,只為讓他還錢,箇中不僅要賠千百次笑臉,還要忍受老賴自以為大爺的言行。相信這也是很多銀行把一些債務人當成祖宗供起來的原因吧。
這種忍氣吞聲的方法,最終也許還是有可能要回欠款的,有成本低不容易激化矛盾的有點,但其週期長、效果差也是顯而易見的,還不還錢全看老賴一時心情。
六度信用談仲裁訴訟,老賴成孫子有很多老賴之所以敢欠錢不還,是拿準了債權人不想把事情鬧大,不想仲裁或起訴。其實對於數額過大的借款來說,起訴不失為一個快捷有效的辦法之一。
仲裁一般是當事人根據他們之間訂立的仲裁協議,自願將其爭議提交由非司法機構的仲裁員組成的仲裁庭進行裁判,並受該裁判約束的一種制度。
仲裁和訴訟是並列的兩種打官司的方式,如果借款合同雙方當事人想將雙方糾紛交到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選定具體的仲裁機構,一旦選擇仲裁,就排出了法院對雙方糾紛的管轄權。
訴訟針對民間借貸糾紛可以透過最終提起訴訟來解決,經過一審,不上訴的可申請執行,上訴的啟動二審程式後可申請執行;文書生效後也可申請再審啟動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期間不中止執行,視審理情況(是否改判或撤銷原判等),再執行迴轉或重新訴訟等。
六度信用小結面對欠錢不還的老賴,除了採用上述方法,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強制執行公證、訴訟調解和仲裁調解等方法迫使老賴履行還款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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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55177541934
桂林石記米粉店老闆娘石容玲,借我一佰萬不還,轉移財產,送女兒美國讀書,攜情夫美國,歐洲旅遊。現躲藏在南寧市,望知情者聯絡13907736861,重謝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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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Yang38500908
黃四仁派上小弟把楊白勞女兒搶了,等大春回來,再把黃四仁殺了。周強院長已經說明白了,透過系統查財產,拍賣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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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興邦富民
裝逼的人越來越多了,提出這種問題純粹就是裝13!以為現在還是封建社會嗎?債權債務只是普通的民事糾紛,不能高於人權更不能高於生存權。在民事關係上債權人與債務人是平等的。何況現在借貸關係99%都是盈利性質,出借人在道德上並不上高於債務人,甚至就是債權自身道德極差,利用套路貸坑害別人。在這種情況下,你要他的自由,他就有可能要你的命!太容易激起社會動盪了,不符合政府部門的利益。政府要求社會穩定,不是激化社會矛盾。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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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湖書僮
如何對付民間借貸當中的“老賴”
可以透過一下途徑:
1、“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2、收集“三組證據”
3、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1、“四看”決定要錢策略
一“看”內容
欠條內容明確了雙方的法律關係,因此在要錢之前,一定要看清欠條的內容,內容不清,很可能錢要不回來。有這樣一個案子,甲借給乙8萬元,乙還了3萬元後就不還了,於是,甲將乙告上法庭,拿出對方寫的欠條,欠條上寫的“還欠款5萬元”,甲說:乙在還款3萬元後給我打的欠條,意思是再還5萬元就清了。而庭上,乙說:我這寫的是“還(huan)欠款5萬元”,就是說已經給你了5萬元,再給3萬元就好了。雙方就此產生爭議。
所以,在要錢的時候,一定注意欠條的內容,防止節外生枝。
二“看”證據
想要回錢,必須要清楚的認識當前是怎麼樣的一個情勢,其中最重要的是要看手裡有什麼證據,所謂證據,就是證明你們存在借、欠這樣一個法律關係的相關材料。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常見的就是欠條或借條這種證據了。對欠代、借條,我們要仔細研究一下上面的內容。
三“看”還款時間
這個時間,主要是看欠條上有沒有還款時間,如果寫了,應當注意訴訟時效的問題,什麼是訴訟時效呢?就是如果時間長不向對方主張你的權利,那麼起訴到法院,對方提出超過訴訟時效,法官就不能支援你的訴求了。欠錢這種法律關係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從什麼時候開始計算呢?就看欠條上的這個還款時間了,假設,欠條上寫著:應當於2012年10月10日還清,那麼從10月11日,就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了。所以大家在要錢的時候,一定要牢牢記住訴訟時效這一個問題。曾經有一個案子,老大爺起訴要求還錢,因為超過訴訟時效了,法官不支援他的訴求,也很無奈,對老大爺說:我知道他真是欠你錢了,但是法官這邊只能依法判案,同情你,但是支援不了你。
四“看”對方態度
存在借、欠關係的,一般來說之前都是朋友,對方為什麼不還錢,是否真是的還不上,還是已經變成老賴了。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那麼可以雙方再打一個欠條,約定一個還款日期,這樣有助於延長訴訟時效。如果對於第二處情況,呵呵,恭喜你,長征之路開始了。
2、收集“三組證據”
第一組——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一個欠條不能直接起訴?常有人這樣問我。在審判實踐是這樣的,如果金額不大,幾千,一、兩萬,那可以,一般拿個欠條起訴就行,但是如果數額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證據證明你把錢借過給別人。所以,如果甲借給乙10萬元,光拿著個欠條到法院起訴,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材料,那這個案子十有八九就是輸。因此,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列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第二組——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說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2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影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在這裡和大家說一下,不少人也問過我,自己偷錄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來當作證據,可以明確地說,只要不侵犯對方的權益,錄是可以的,怎麼叫侵犯對方權益呢,比如說在對方臥室裡,你錄人家乾點什麼,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個公開的場合,談了個什麼事情,這完全可以錄下來作為證據使用。
第三組——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現在很多案子,法院判決是原告勝了,但是原告一分錢都拿不回來,這是為什麼呢,就是因為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資訊,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賬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3、以訴訟方式解決問題
很多人不願意打官司的原因是因為覺得那“不光采”,這種觀念應當改變,訴訟是一個解除糾紛的一種方式,是窮盡其他辦法無法解決的時候的最後一個手段。比如說欠錢不還,怎麼要都不還,那還有什麼辦法解決?只能用訴訟這一手段解決了。那麼,怎麼以訴訟方式解決欠錢不還這個問題呢?
訴前財產保全
訴前財產保全就是將對方的賬戶、房子、車等財產查封上,防止對方轉移財產。這一步並非必須的流程,要結合各案的情況及對方的財產情況,如果欠的錢並不多或是對方有償還能力,或是實在查不到地方財產,可以省去這一步。但如果可以保全的話,我建議還是保全,我辦的幾個案子,訴前財產保全往往可以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比如說a公司欠b公司290餘萬,我們代理b公司查到b公司有土地,於是我們就做了財產保全,還沒等開庭呢,對方就同意還錢,但是是分期的,在還了兩期大概220萬元後,我們考慮到基本上對方可以將其他錢都還上,於是解除了保全。這個案子雖然沒經過訴訟,但是結果非常理想。
起訴:好吧,接下來就是立案、庭審、判決了。法定的一審審限是6個月,二審是3個月,一般如果沒什麼太大意外的話,3-4個月一審就有結果,可能你覺得時間太長了,但是沒辦法,這是最後一條路。至於說訴訟中到底怎麼做,怎麼開庭,限於篇幅,在這裡就不細說了。
執行:如果判決下來了,那麼應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
調解:調解是說雙方都退一步,把問題解決,比如說欠10萬元,甲說,少還點,還9萬元,馬上就還,其他的你也別找我要行不,乙說,行!那這事就完事了,雙方就解決了,一般地,法院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我個人建議如果條件差不多,可以接受,最好達成調解,因為將精力牽扯到訴訟中並非是一個明智之舉,實實在在拿到錢才是真,不要為小利益而放棄了大利益。
現在流行的一句話是,欠錢的是大爺,借錢的是孫子。遇到老賴後,最讓人頭疼的就是,三番五次去催討,他總以各種理由推脫,或者躲貓貓不見人。面對這樣的借貸糾紛,該怎樣解決呢?
回覆列表
所謂的老賴,說明你的案子已經強制執行完了,既然欠款人成為老賴,肯定法院已經限高了,上失信人黑名單,或者凍結他的所有賬戶,那麼債務就是老賴和法院的關係,跟你訴者本人已經沒有關係了,你遇上他,他完全可以不用理會你,更不會跟你談還款的事情,因為從你起訴的那一刻,意味著你們之間的溝通就停止了,因此遇上老賴,什麼事情都不會影響,我可以給你幾點建議,希望對你有用。
1、大家都知道,既然債權人起訴欠款人,債權人和欠款人之間就無法形成溝通了,這個時候你遇上老賴,只能跟據他的實際情況,瞭解看看他有沒有履行債務的能力,如果你取得了老賴的財產資訊,或者償還債務的能力,你可以第一時間通知法院執行局,將你獲取的證據移交給執行局,同時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案件的執行,剩下的事情就是執行局的事情了。
2、如果你遇上老賴,不要正面接觸,因為他不會跟你交流的,你只能暗中跟著他,看他的出行中的實際動作,你做好錄影,拍照,雖然這樣有點違規,但不是違法,到了公安局你能解釋清楚,暗中跟蹤他的住處,看看他住的什麼房子是自己的,還是租的,看看他開的是什麼車,平時出門飯店吃飯消費情況,在哪裡上班或者做生意,他的子女消費情況,你瞭解的越多,就越清楚他的資訊,他到底無能力還款,還是有能力不還,你自然一清二楚,如果老賴確實沒有能力,那麼你就繼續調查取證,如果有能力還款的證據,那麼法院一定會根據法律進行強制執行的。
3、最後一種情況,遇到老賴後,雙方都是禮貌性的聊聊,大部分都不會透露太多的資訊,但是老賴肯定會給你一種態度,比如說,我現在正在做什麼專案,有了錢後立刻將你的債務處理完,或者你在等等的,從這種情況看,你是能給老賴溝通的,如果能溝通的,根據目前法律規定,起訴後,有三次調解機會,既然成為老賴,只有最後一次調節,那就是執行局調解,你可以申請,讓執行局通知他,雙方進行調解溝通,你把意思傳達給老賴,告訴他只要調解成功,你就將他的限高,失信人黑名單,賬戶凍結就能處理掉,這樣你會一些轉機。
總結下,很多糾紛,都是起訴後,欠款人跟債權人就成為了仇人,使得矛盾逐級增加,幾乎沒有溝通的可能,只能起訴後,只能等待執行局的工作結果,對於債權人來說,就是漫長的等待和辛苦的取證,因此債權處理,還是從源頭上大家做好風控工作,以免出現這種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