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一介塵埃終歸土

    你見義勇為傷了歹徒,反過來還要被告還要去賠償,我有一家老小,說真的,這個見義勇為估計我沒那麼大的勇氣,怕!

  • 2 # 曹玉59

    我一定會去做。幫助人乃至救人生命,只要我還有這個力氣,一定不會退宿。光想著人人為我,不想我為人人。這個社會還有正義和希望嗎?

  • 3 # 微微日記qq

    我會的,我雖然是女孩子,但如果我碰到了壞人也絕對不手軟,哼哼哼。

    以前我在網上買過一瓶辣椒水,一個是為了防身,第二個就是為了如果碰到不公平之事,我就拿辣椒水噴ta,看誰敢惹我(發怒),可是辣椒水上邊寫著保質期三年,就在今年五月份過期了,事實上我也沒用過,當然最好用不上,嘻嘻,後來網上買不到了,估計是不讓賣了,我尋思了,我必須還得弄點防身的東西,如果讓我碰到壞人做壞人,我一定會做些力所能及的,否則我心裡過意不去,敢威脅我人身安全時我就噴ta,所以我決定用辣椒自己泡點辣椒水,裝上,我要不拿點東西做武器,我誰也打不過,體重還不到90斤,我能打過誰啊,嗚嗚嗚,你說我這人平常吧就愛管閒事,比如看見哪個水龍頭沒關,我必須得上去關了,我就覺得不該浪費水,比如我要看見腿腳不利索滴,我必須上去扶人家走,總之就是心軟,看見那些走路不方便的人,我就心痛,總感覺ta們可憐,嗚嗚嗚,唉,你說我這種脾氣的人,如果見到不公事,怎麼會置之不理?

    其實我一直相信,好人有好報,所以我不存在怕訛詐這一說,

  • 4 # 樹下酒仙

    看發什生什麼事,自己是否值得去做,應前思後想,先應顧及生命安全,對那些不明確的或出手相幫後,反被他人誣陷敲詐的傻不拉嘰之事絕不去做!

    本人不是沒做過,雖事不大,也體現做人的良心和善舉。

    一次發現有“老者裝瞎子”對過往車輛碰瓷,而且

    就在我店前碰瓷,我果斷制止,並打了110報警。

    二次攙扶跌倒的老人,並事前拍照留存,並通知他家人到現場送醫。

    二十年前夜十二點,協助警察抓過犯罪分子,當時確實不瞭解情況,發現家大門被人弄響了,就起床檢視,開啟門一看,發現警察用手電照,我就咳嗽了一聲,警察上來問情況,我說大門被人弄響了,一擁而上,在六樓拐角處制服了犯罪分子。事後我真點後怕,假如歹徒有兇器,拉開門時第一個倒的是我,因為我沒任何防備。

    現在年紀大了,上有老下有小,做任何事都要前後想想,應保護家庭的安全,不給家庭添堵,除非涉及到自己的親人被他人傷害,遇見其他事應協助打個報警☎️電話,有警察去處理,有些事惹不起能躲得起,做點力所能及的正義感之事,盡點社會責任罷了。

  • 5 # 絮語KK

    見義勇為是每個公民的道德義務,打擊一切犯罪行為,就是全民皆兵,但在見義勇為,自衛反擊的情況下有很多法律的條條框框,是自衛反擊和見義勇為受到很大限制,或者把壞人打傷,壞人沒事,見義勇為的卻被法律制裁,這也是現在社會為什麼這冷漠的主要原因,當看到罪犯正在犯罪的時候。誰會去想用怎樣的力度去制服罪犯?難到罪犯打了別人,你還要看看傷害成度在給罪犯還擊,難道罪犯用刀捅了受害者一刀,是3公分,你也只能還3公分?多一分就是過度?恐怕罪犯不會給你任何機會,罪犯就是罪犯,他正在犯罪,目的就是犯罪,不要說被害人沒有受到大的傷害就是過度,犯罪的目|就是在犯罪,沒有任何理由,無論罪犯是否得程,都要嚴重打擊,不給他還手的機會,壁免更多傷害。社會的穩定並不是一個警察能全部做到的,社會的穩定是全民責任,並不是法律責任去辡解罪犯的受傷程度,我不懂法律,只是自己的想法。打擊犯罪,全民有責,給於人民打擊一切犯罪的權利,才是法律的進步

  • 6 # 遠揚不愛甜食

    說實話,我自我感覺還算一個有一點正義和善良的人:看見乞討者會適當給一點兒,看見別人需要幫助也會適當搭把手。

    但見義勇為的行為,還是要慎重對待,倒不是因為“某某見義勇為被拘留十四天”“某某扶老人被訛跳江自殺”的新聞報道影響了我。而是,我從內心深處真正的覺得見義勇為是需要實力和智慧的。搞不好,不但幫不了別人,反而連累別人更甚,亦或反白搭上自己。仗義拔刀、赤膊上陣的見義勇為行為很少能發生在我身上。

    我可能會用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去見義勇為,比如:某女士的包被搶了,我可能用手機拍下搶劫犯,幫忙打電話報警,幫她吼幾聲提醒大家那人是個搶劫犯。我不大會去和搶劫犯搏鬥。你們可以噴我膽小,噴我沒血性。

    對不起,我不接受...我就是我,力所能及的去做一些事情...

  • 7 # 愛上一個人罪

    見義勇為,在能力前提下,是應該的。

    每個人性格都不同,有強硬,也有軟弱,都很正常的。

    本人性格嫉惡如仇,對盜竊,搶劫恨之入骨,偷了我,那也是本事,搶我,哪怕身上沒錢,想摸我口袋,不可以,不是搶我錢,把我男人的人格強奸了,以前年輕時打架,對方人多,我一個人,也會逃,有朋友在,我絕不逃,性格是這樣的,所以對搶劫,要錢沒有,要麼你死,要麼我死。

    車上有個老阿姨對我說,小兄弟,別多管閒事,萬一他們還有人,刀捅你怎麼辦,我知道阿姨也是好意,笑著點個頭說,我知道了。

    但她不知道的是,老子就這性格,道理都明白,性格如此,47歲的人,之前這樣,今後,也永遠不變。

    老子是男人

  • 8 # 界底人

    見義勇為的行為,雖然國家沒有法律規定強制性的要每個公民去做。但是,當遇見需要幫助的人,我一定會發自內心去做。助人為樂永遠在路上。

    也許有人會質疑,你這樣做為了什麼?你不怕惹禍到身上嗎?請大家放心,我行使見義勇為的時候,做好保護自身合法利益提前下,適度為之。超出法律範圍外的見義勇為不做,損人損己的事不做。比如現在手機有影片,叫路人幫攝像記錄過程以及叫他人留下聯絡方式,以利今後取證,證明現場當時情況等等。

  • 9 # 人生教父34

    我是個很平凡普通的人,常常告誡自己壞事不能去做,特別是損人不利己的壞事更不能做。好事盡能力去做,順手而為的好事一定要去做。見義勇為的事也常做,雖然不是每次都是“路見不平一聲吼”,遇見了也要管管。有一次,坐公交車見個扒手偷個婦女的包裡的錢,馬上就要得手了,我用腳踢了一下扒手,扒手問我那婦女是我什麼人,我說熟人。後來,我下車才知道那扒手是三個人一夥的,並一直都跟著我,我估計他們想報復我管閒事。我回身迎了過去,質問他們說:你們是想讓我送派出所,還是進醫院,要不火葬場我也可以送你們去。畢竟是光天化日做大街上,加上我挺壯實又狠狠的語氣,他們一下子就被我怔住了。有一個人回了句:我們又不是跟著你。三個人趕快拐進了個小巷子裡溜了。誰說胖子不好,關鍵時侯,肉多也是一種威攝力。事後我得意了好幾天。(點贊,轉發,互粉)

  • 10 # 刀槍不刷刷賤

    見義勇為 我們身為華夏子孫有著老祖宗傳承下的美德。樂於助人關注身邊人身邊事。然而法律上的不健全或某些缺失,造就事件的發生為制止違法犯罪活動挺身而出的英雄流血又流淚。重點痛的不是身體,是心,去年12月份下班路上看到一位老人倒在路邊,頭部流著大量血,周邊也有圍觀者並未靠近老人,我理解大家的心情,不敢,為什麼不敢呢,就是被那些事件給傷透心了,我本人趕緊叫120急救因沒有家屬,他本人因病也無法確切的說出家裡聯絡方式,又撥.這時候大家看到我的舉動,都紛紛伸出手幫扶老人,一直等到120的到來,舉例我們傳承上下五千年, 美國建國才多少年,為什麼沒聽到人家國家沒有這種讓英雄流血又流淚的事情呢,國家要有健全的保障體系,保障願意挺身而出的民眾,讓民眾知道國家是我們堅強的後盾。 見義勇為是靠輿論發生後給人們正確的引導,別讓英雄抹淚蒙冤。我想每個人的心都不是石頭做的,在以後的生產生活當中我必定執行中華傳統美德,該出手事不會有絲毫猶豫,

  • 11 # 睡不著的雍和

    見義勇為,是道德標準。正當防衛,是法律標準。正式闡述之前,我想先講一件事,《憲法》、《婚姻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中,都將贍養老人作為法定義務。我沒有任何偷換邏輯或者平等概念的意思,只是想說明一點基礎,國家法律規定要依從道德準則,這是我從小受到的教育理念,五千年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去除糟粕之後,餘下的精華部分應當是讓我們共建和諧社會的基石。

    前有彭宇案,後有廣州女孩家暴案,現有趙宇案。有一部分人在遺憾,法律沒有關於見義勇為的明文定義和規定。但在我看來,如果有那麼一天,法律明文規定了所有道德的定義和規定,這並不是法治文明高度發達的表現,而是道德風氣已經淪落到需要法律規定強制執行保障的社會倒退的體現。

    以上三個案件,是當前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但是日常生活中,有公交車制止扒竊被當街捅刀,有生活中喝止暴力侵害被打擊報復,有制止當街行兇背上民事甚至刑事責任的。如果說,一個人去做正確的事情還要顧慮責任和後果,那麼見義勇為這件事,就變成了一個負擔甚至諷刺。

    曾經我一直在堅持,路見不平當拔拳相助,為善不需要理由。但是現在,說實話,遇到見義勇為的事情,我可以圍觀支援正義,可以佐證好人不蒙冤,但我不會成為第一個站出來去勇為的人。或許有人會站在道德的制高點罵我,但是長達好幾年的刑事訴訟以致傾家蕩產身心俱疲,又或者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錯過孩子出生,作為子女,作為丈夫,作為父母,我承擔不起。

    曾經魯迅先生的“人血饅頭”,我愈加感到悲哀,我和很多人,都在慢慢變成圍觀的那群人。

  • 12 # scorpio2046

    說句實話 前段時間我報過警 最後不得不找督察解決我與警察的問題 呵呵 我為什麼報警的真正原因最後卻不了了之! 我活了30年 報警4次 前三次是我丟東西(我活該 最貴的3000 其次2700 第三次800) 後一次我也認是我損毀公私財物(停車亂收費 不小心把杆弄斷了) 但處理結果卻令我失望!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麻煩的事發生在我身上 那麼,

    第一.什麼見義勇為 什麼扶老人 什麼當人證 我一律不管 因為我認為能夠講理的地方 卻不讓我講理 白白浪費一腔熱血 卻不得不自己澆滅!

    第二 我不得不信奉一句我不想承認的話 就是“誰強誰恨誰正確”我受過高等教育 也從事自我感覺應受尊重的行業 但是現實是什麼?

    正義不會遲到!這句話只是自嘲 但卻被有些人當成至理名言了 什麼時候難堪收場了用一用而已 我的時間很寶貴 我可以付出但絕不可以浪費 所以能提前預知結果無意義的我都不會管 不是我不想 是我不敢!

    個人見解 請大家不要盲目隨聲附和

  • 13 # 陝北老王短影片

    見義勇為的事的事我會做,但是我會理智選擇,不會盲目見義勇為,首先弄清楚情況,不要倆口吵嘴就去見義勇為。

    第一,不法行為正在進行時,千萬不要別人完事了你過去揍一頓,那就大錯特錯了。

    第二,首先判斷可能對弱勢一方造成傷害的情況。

    第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不能莽撞的去見義勇為,比如對方几十個人你自己單槍匹馬去見義勇為可能對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傷害,看到這種情況可以選擇報警來幫助弱勢一方。

    理智的見義勇為,千萬不要盲目,這樣才能真正的幫助別人。

  • 14 # 吉祥錦夢1

    見義勇為趙宇是在救人?李某正在用手卡死女孩的脖子,要不是趙宇果斷出手打了李某女孩會不會被卡死???要是我看到這種場面也會出手,我沒有他那麼高大有力氣,我會拿刀和其他兇器制服他。

  • 15 # 飛躍夢境

    盡我的最大努力去做,因為作為一個良知的人,肯定去做的,我永遠相信正義是永遠存在的,決不能邪惡之火在中華大地任何一個角落蔓延!

  • 16 # 資訊查詢中

    當然會做啦,就上個月,在上班路上看見一個全身紋身的男子踩著平衡車,撞倒了一個美團小哥,男子從地上爬起來二話不說,對外賣小哥就是幾拳,還要外賣小哥賠錢! 外賣小哥被打的整個臉都是血,眼紅了把衣服一脫,抄起車鎖準備找男子拼命,這一幕全部被我看在眼裡,於是我上前趕緊穩住外賣小哥,千萬別衝動,本來就是對方不對,你一動手不僅工作沒了,說不定要進牢房!紋身男子這時開始威脅我別多管閒事,不然連我一起打,這時他就開始給他兄弟打電話! 我跟外賣小哥說別怕,現在是法治社會趕緊報警,要讓他賠誤工費,醫藥費,我替你作證! 紋身男子一看要報警,平衡車都不要趕緊跑了,外賣小哥對我也是十分感謝,用紙巾擦了擦臉上的血又繼續送外賣了!

  • 17 # 佚名148

    這個嘛……

    首先,是不是有不法侵害行為正在發生?在公安機關沒有來確認之前,貿然採取行動造成“誤傷”,自己逃不了賠償責任,還有可能進去蹲幾年,好像划不來……

    其次,正當防衛這個度不好把握。你看見一個人拿刀刺向另一個人,也許別人是在開玩笑,就想在別人身上弄個紋身,除了鬼之外,沒有人能準確判斷這一刀下去是殺人還是紋身。你要是阻止“犯罪”把別人打傷了,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了,所以,如果家裡沒礦,上面無人最好不要妄動。看看這一刀下去的結果,如果把人刺死了,說明這真是犯罪行為,可以採取防衛措施了……但這個時候,好像也不需要了。

    根據結果,壞人好認,好人難當。貌似要正當防衛,得先問清楚公檢法的人,確定了,才能採取行動,否則,兜著走吧。

    矛盾,矛盾。

  • 18 # 砸了殼的蝸牛559

    普通草根一個,月工資四千扶不起,見義勇為那是什麼月工資四萬也不敢動啊!!那不是幾萬塊能搞定的,家中沒礦不敢勇為。

  • 19 # 日和風暖1

    不要唱高調!!首先應理清思路,你想犯罪嗎?不想!對了。

    什麼叫見義勇為……就是打輸了傷殘住院,打贏了入獄賠錢。

    現如今這個社會誰和誰是一夥的不一定……

    能做到閉眼閉嘴堵耳者不容易!

  • 20 # 餿番茄Tel

    我覺得在維權的道路上我們有點走偏了。但是,法庭也不能被輿論而左右。我們只能希望每次的判決先估量一下成本,考慮一下後期會帶來什麼社會效應和後果。錯,不怕,真的不怕,我們邊走邊看,邊看邊改。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現在結婚如果女方要彩禮算是陋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