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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講道理而且先動手打你,你被迫還擊,拿起身邊的木棍,不小心(注意,是無意識的反擊擊中,你沒有練過)打到對方軟肋,比如對方喉結處,對方痛苦倒下,你也停止了攻擊,這樣算正當防衛嗎?要不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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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獨行客80112

    對方打你,你覺對不能還手!如果還手,就是互毆,這是一個姓陳的律師說的,具體名字忘記了!姓陳的還拍了一個抖音影片,專門說這個事情!

  • 2 # 海無言

    首先,你不算正當防衛!

    實話告訴你朋友,我跟片區派出所所長和幹警關係很好,我問過他們這種事如何處理。他們鄭重告訴我,別人動手打你千萬不要還手!你一旦動手了性質就變了,那就是互毆了,正確的做法就是求饒或者逃跑躲避,或者跑遠之後報警,甚至被對方打不嚴重就忍了吧,但就是不要還手。

    對此,我也曾經不理解,也很懊惱,但法律就是那樣規定的,警方就是這麼執行!如果你被打了只能你自己疼,報警後,對方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你醫藥費。不過你一還手就是互毆,傷了對方的話問題更嚴重!

    像你備註裡所說的情況,你可能傷到對方了。建議向公安局報案,進行法醫鑑定,構成輕傷就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輕微傷應當進行行政處罰。只要造成傷害就應當賠償治療費、誤工費等損失。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朋友,別人打你,能忍就忍,忍不了就跑開吧,然後可以報警,但千萬不要還手!

  • 3 # 使用者見義忘利

    本來只是“打打架”的小事。賠完錢再坐完牢,搞不好就心裡失衡,再弄個“報復殺人”或“報復社會殺人”,究竟“誰之過”?

  • 4 # 熱點話題評論員

    如果沒有木棍這一操作絕對算的!

    ①正當防衛講究“對等”性,他赤手空拳,你也赤手空拳,在侵害正在發生時,既便無意中一拳,滅了他,也是正當防衛,千萬不能在對方倒地無力反抗時再補上一拳就ok了,不然就是防衛過當,故意殺人!當你一拳KO他後,若有生命危險,一定要第一時間打120急救!可免牢獄之災!

    ②如果你倆明顯在力量上不對等(身高、體重、拳擊員)那麼情急之下,利用非殺傷性尖利武器,無意擊傷,也算正當防衛,一擊命重,不可補刀!

    切記“要對等”與“不要補刀”及“命懸一線120”。注意這些不會有嚴重問題!遇到生命遭受非法傷害時,並不是只能被動挨打,或是逃跑!

  • 5 # 執筆丈天涯

    防衛這個概念我們國家的法律放的有點寬鬆,別人先動手打你,你還手可以定性為是互毆,群毆,防衛過當,這就助長了壞人的膽子,壞人反過來告好人的事不是沒有!要公平公正就是要支援無限防衛,只要你傷害別人的身體,別人就可以反擊,而卻不承擔法律責任,這樣定性防衛估計沒有人敢隨便去傷害別人,那麼他就會選擇法律途徑解決問題,而不是冒險去傷害別人!

  • 6 # 使用者遲到的春天

    這叫狗咬狗!兩虎相鬥必有一傷,跟正當防衛一毛錢關係沒有,所謂正當防衛?是在人民的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時、所採取的必要正當防護措施、而導致對方受傷和致命的行為!前提條件是在人的生命受到嚴重威脅時、所採取正當防衛導致的結果、且無任何過錯行為責任,簡單的說!當事人沒有任何過錯或糾紛!有犯罪嫌疑人拿著兇器要取你性命、在這個危險時刻採取正當自衛還擊、沒有任何故意行為、給對方造成的傷害!事實清楚、證據確定充分、經過法律部門認定才算正當防衛,至於你所描述的情況、就一個社會人渣、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雙方因一些民事和家庭糾紛、引起的雞飛狗跳、將打無好拳、將罵無好言、雙方存在因果關係、並且對方只是用手攻擊、不至於取你性命、因此激發了你的鬥志、失手拿木棍將對方打傷,雖然對方有錯在先動手、但沒有給你造成傷害、因此你要負法律責任、造成輕傷以上要負刑事責任、至少要負擔醫療費用,因此為人作事要頭腦冷靜、多學習法律知識、不要鑽法律的空子、不要為自己錯誤行為找藉口,還胡扯什麼正當防衛,我看你是正當防鬼。奉勸你今後徹底醒悟正當防鬼、要不然一棍子沒打中別人!把自己打進了鬼門關、進了十八層地獄、將永世不得翻身!

  • 7 # 瓦忒啦

    正當防衛很難界定,要判定正當防衛需要的條件太多,各種外在因素也會影響判定結果,比如去年還是前年紋身哥被反殺事件,回擊需謹慎,能制服最好,不行就跑吧……

  • 8 # 小強168

    並不算。

    對於這種情況,按照法律的要求你應該先跑,對方如有追打行為,你才可以反擊,不然一律按照互毆處理。

    沒有為什麼,現實中就是這麼處理的。

  • 9 # 沒牙的毒蛇

    從行為上可判斷為正當防衛,但從情節上則當不定論:明顯攻擊致命要害部位(明知會致命)本不可取,但如果對方對你的攻擊是致命性的,並不可躲避情形下才可致傷致命反擊!否則為防衛過當或者反成為故意傷害。愚見

  • 10 # 撒姆黑林

    大機率是互毆。甚至如果對方有點背景,可以把你定為故意傷害。

    正當防衛只是說說,別當真。你玩不起。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想知道攝影領域誰最厲害,最頂尖的作品哪裡可以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