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啤酒爸爸LB

    個人覺得貴重物品最好主動歸還 不要分手了還被前任說給你買了什麼什麼東西 在你身上用了多少多少錢之類的話 像一些小東西就沒必要了 不用搞得太僵

  • 2 # 沒有名字你愛信不信

    個人感覺不需要全還回去,第一點有些禮物在對方送出去以後有可能就不復存在了,所以這些禮物完全沒有辦法送回去,第二這些禮物是戀愛時送的,為什麼要還回去呢。僅代表個人觀點!

  • 3 # 卍君

    如果沒結婚建議都還回去,貴重的東西必須都還回去,小東西建議還回去,當然小東西如果對方不要你可以留著,但再說一次,貴重的東西必須還回去。如果結婚了,那就不是簡單的還不還了,視情況而言了。

  • 4 # 老顧85641775

    分手後是否全部返還對方送的禮物,本人覺得沒有統一模式,一般說來,戀愛期間男方送給女方的多一些,如果男方主動提出分手,女方願還就還,不願還,男方也不至於刻意素要。相反,男方贈予女方很多,女方主動提出分手,如果男方強烈要求退還,女方應當將貴重禮物退還男方,全部退還一般很難做到,也很難算得清。如果有正式訂婚的做法(僅沒領結婚證),男方有變要求女方全數退還彩禮似乎不現實,還要看此前兩人關係到什麼程度。而訂了婚,收了彩禮的女方,如果沒有充分的理由而主動提出分手,小來小去也就算了,但金銀首飾和鉅額現金等理應退還男方。總之,男女雙方戀愛一場,做不了夫妻可以做朋友,沒有必要鬧得雞飛狗跳,因為你還要談新的朋友,還要立身社會。願天下有情人終成倦屬,恩愛有加!

  • 5 # DN瀟湘

    分手的時候她說要還我錢物,但是我沒要,畢竟處了三年,如果她不想要就扔掉吧,我是不會要的,也不會去挽留她,既然她提出了分手,即使我不捨也會成全她,我比較內向心事重,分手第二天就把照片和一些實體的東西都剪掉了,刪掉了所有的聯絡方式,雖然是和平分手,但是做朋友我真心做不到,我不能忍受她在別人的懷裡,所以就我而言消除和她的一切聯絡對我有好處,也能讓她更好的開始

  • 6 # 徒步去旅行67100446

    如果放下了!我覺得還不還都沒必要!有些東西只是習慣了她得存在!我個人覺得無所謂!大概是因為放下了吧!即使看著那些東西也心靜如止水,不起一點波瀾了!

  • 7 # 智慧女神經

    我們分手後我要把東西還給他,他沒要,說留點念想!所以都沒給他!被我放一個箱子裡封起來了!!扔了又捨不得,畢竟有感情!那就封起來吧!

  • 8 # 輕描淡寫那段

    要回去挺噁心人的,前任給我買了個泰迪狗,花了2000快錢,我自己還出了一千,就說分手以後要把狗要回去,我給了他3000塊錢,沒事還給我發信息,說想看狗,我就想說我花雙倍錢買下的狗,跟你有關係麼?!!!!我給他買過手機,手錶,他老爸的手錶,各種東西,告訴我自願的。。。。真想罵街!從此橋歸橋路歸路!再也不想見渣男!吐出去的東西還吃回去挺噁心的

  • 9 # Silver666666

    愛情本就是自我完善的一個階段,我們受過傷害,也傷害過別人,被人愛過,也深愛過別人,無論最後怎樣,重要的是我們曾經經歷過,我們成長了,我們的人生變的不一樣了。我和她結束很久了,她送的東西我還一直留著,不為別的,只讓自己記得,我也刻骨銘心的愛過。

  • 10 # 雙星之陰陽師

    這裡只說戀愛,不談結婚,戀愛涉及的要小,結婚涉及的就有點多了,所以只說戀愛期間。

    在戀愛的時候,不止一方在付出,而是兩方都在付出啊,男生給女生買禮物,女生給男生買禮物,其實說白了一是增進雙方的感情,二是希望給對方驚喜吧!

    戀愛期間分手,雙方送的禮物就不要還了,不管是什麼原因分的手,最起碼你倆都愛過對方,最好的放下就是即使看見他(她)送的禮物也不會再有太多波瀾,能夠心如止水。

    已經傷對方傷的很深了,難道還要還回禮物在狠狠的傷彼此一把嗎?那樣你們雙方是不是太殘忍了,禮物只是外在的,在對的時間收到,就讓它停留在對的時間吧!

    分手後,你可以把這些禮物收起來或者隨自己怎麼處置,但最好不要在還回去了。物以非物,人以非人,禮物不再是原來的禮物,人也不在是當初的人,既然分了,在分的那一刻其實一切都過去了,曾經的美好,爭吵,或者記憶等等都遺忘吧,隨著時間的變遷,一切在哪個點之後都是過去式而已。

  • 11 # 妮子191441862

    1、如果雙方付出基本對等,不用還;

    2、如果僅一方一直單向付出,那要還;

    3、如果結婚那就是財產分割;

    4、如果是彩禮,婚姻未實現的要還,婚姻已實現的不還。

    無論男女都要自愛,戀愛階段儘量不牽扯過多財務。不該打著戀愛或考驗,消費對方感情及金錢。不是嫁娶,不要貪圖錢財。

  • 12 # 馬玲163023534

    那是,不可能的,要東西,不是要東西是要心回頭和他好,怎麼能捨得呢,也不是孩子,玩不好就要吃東西,其實要東西他人就能見面和講話了,急使給,以後會加倍給他東西,這一點誰也題量到,就是沒有文化反應慢。就把東西拿給他,可是傷害人心利害了,以後互相不感深交,,不瞭解她性格害怕她了。

  • 13 # 欠錢不還噴字他家門上

    看四川女孩花了人家那麼多錢在高檔灑店做前臺經理,為債後來去一個紙廠上班,後來廣西男子當街捅死,女孩父親說女兒花的錢可以做下來商量歸還,父母早幹嗎去了,死了才後悔,所以分手應該歸花錢,自己拿多少自己還多少,吃飯禮物看電影買衣服都不必太在意就不用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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