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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同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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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茗可愛啦
可能是因為進化,進化著開始慢慢因為習慣消失,或者因為環境,而生存下來,況且,有了尾巴沒啥用,現在不是有很多,貓貓狗狗斷尾嗎,不就是害怕,打鬥時互相咬尾導致尾巴斷裂引起發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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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賽翁
要回答這個問題,從進化論說起,猴子基因變異,在自然選擇作用下,靈長類的運動方式發生變化,由四足行走改為指掌型運動(半直立行走)。並失去尾巴,最先演變成沒有尾巴的古猿是森林古猿,我們人類的祖先地猿始祖種、黑猩猩的“同胞兄弟”就是由森林古猿演變來的。 靈長類的運動方式大致有五種,一是四足型行走,前後肢腳掌或腳趾著地行走,速度最快,絕大多數哺乳動物都屬於四足型動物,如貓科動物、犬類動物,以及大多數猴子。 二是直立二足型行走,只有兩個腳掌著地行走,行走速度稍慢,如人類,以及阿法南方古猿、能人、直立人、海德堡人和尼人、智人。 三是指掌型運動,也是半直立行走,前肢手掌半握,以指關節外面著地行走,行走速度最慢。如大猩猩、黑猩猩猿,以及南方古猿等古猿類。 四是樹跳式運動,從一個樹梢跳到另一個樹梢,如嬰猴、跗猴、大狐猴、鼬狐猴等。 五是臂蕩式運動,透過長臂在林間遊蕩運動,如長臂猿、紅毛猩猩等。
我們看到的絕大多數哺乳動物都是四足式運動,凡四足行走的動物,幾乎都長有尾巴,對於肉食性哺乳動物來說,如貓科、犬科等,它們的尾巴是用來追捕獵物快速跑動時平衡身體,調整方向。而對於植食性哺乳動物來說,如奇蹄、偶蹄動物,大象等,它們的尾巴大多用來驅趕叮咬的蚊蟲。所以說,尾巴對於哺乳動物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是身體的重要器官。 我們人類的早期祖先,猴子(5500萬年前的阿喀琉斯基猴)也有長長的尾巴,可以這麼說,但並不是絕對的,幾乎所有四足型運動的動物都有尾巴,因為尾巴是它們重要的生活器官。 大約在1300多萬年前,氣候的乾冷,導致非洲森林中大片樹木死亡,林間出現大片的空地,我們的祖先慢慢從樹上下到地上生活,為了不影響前肢“雙手”的靈活運用和快速的反應,抓食樹葉、水果,捕食小型獵物等,它們下到地上後,由四足型行走慢慢改成了“指掌型行走”並沒有了尾巴,指掌型行走,屬於半直立行走,雖然運動速度慢了,但半直立的上身,顯得更高,看得更遠,看到的更廣,警覺性更高,生存更具優勢,並且使用手指的能力更加快速靈活,便於迅速伸手抓(捕)食物。在自然選擇的驅使下,這種半直立行走、沒有尾巴的古猿更適宜生存與繁衍,並不斷壯大起來,成為一個新的物種。這種沒有尾巴的古猿,就是森林古猿,它們又經過數百萬年的進化,才有了我們現在的人類。 大約在700萬年前,森林古猿進化成查德人猿,580萬年前,查德人猿進化出卡達巴地猿,440萬年前,進化出地猿始祖種,阿迪,390萬年前,進化出阿法南方古猿,最著名的是320萬年前的露西,有人類祖母之譽,隨後一步步進化出能人—直立人—智人—,直至我們現代人。智人是我們最近的共同祖先。 由此可見,森林古猿進化失去尾巴,改變了行走方式,這一方式的變化,既有偶然性,又是必然的結果,最終才進化出沒有尾巴的我們。 假如人類仍有尾巴,人類就不好穿衣服了! 而且也容易被其他人抓尾巴了!做事情也容易露尾巴了!尾巴對於其他哺乳動物是重要的器官,對於人類的祖先古猿,或我們,尾巴就是多餘的器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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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魯南觀點
因為尾巴最開始是用來平衡的,在人類的進化過程中,平衡以由雙手代替,所以尾巴就逐漸退化了。
當嬰兒還在母體的時候,在超聲波下依然可以看見尾巴。嬰兒成形後,尾巴也跟著退化了。
但是,我們的尾椎骨還是有退化後的尾巴的影子。
幸虧人沒有尾巴,如果人有尾巴這個世界真不可想象!
說起尾巴,不禁想起“文革”中的一部電影《決裂》,一位教授給農民講解馬尾巴的幾種功能;1.能保持馬兒奔跑的平衡;2.夏季可驅趕蚊蠅,給馬兒消署降溫;3.根據馬尾巴當參照物可以分清優良品種的標準;4.繁衍生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5.可以躲避敵害,保護自己。
所有動物的尾巴除了用以保持身體平衡這一共同特點外,還各有各的特點。
蠍子尾巴攻擊敵人。
魚尾的擺動是魚可以前進的動力。
狗尾巴向主人或同類表達情感。
猴子尾巴可以抓住枝幹當手用。
松鼠尾巴有在跳躍是降落傘的功能。
鳥兒的尾巴是飛行中舵手,孔雀尾巴用來爭搶配偶。
壁虎尾巴可以斷尾逃生。
啄木鳥尾巴,是他的第三條腿,可以在樹皮上站穩~袋鼠尾巴很硬,可以當凳子。
鱷魚尾巴可以當武器。
虎,獅,豹的尾巴可當武器。
袋鼠的尾巴可當撐杆跳的撐杆或彈簧各種動物尾巴的功能五花八門,它們永遠不會象人一樣有退化的可能。因為尾巴已成為它們賴認生存的重要器官,根據達爾文“用進退廢"的理論,這些動物的尾巴仍會長久保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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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原則,存在就是會理,那麼不存在的尾巴就是對我們沒有用處了,在漫長生物進化過程中,所有的生物都遵循這一原則,對生存和繁衍有用的留,沒用的棄,所以我們沒有了尾巴。
至於尾巴的用處對於不同的動物有著不同的功用,物盡其用,也以為用為最高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