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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塵131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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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gretWong
分享一下我的經歷吧。
我結婚之後,父母給弟弟買的房子和車子。我孩子五歲,我的父母和弟弟沒有花過錢,一件衣服?一個小玩具?都沒有。
我回家我媽嫌花錢少,說我表姐回孃家都是把冰箱裝滿的,隔壁女兒給媽媽1800買了個包,特別好看。我無語。
我給我婆婆生日花500買了件衣服,他讓我老公去商場退了!說太貴,心意收到了就好。
有時候覺得挺寒心的,奈何是自己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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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任是無情亦動人
19年的時候,一個23歲的女孩告訴我,她已經離家出走6年多了,這輩子都不打算回家也不打算和她媽媽聯絡了,因為她的媽媽為了自己的愛情,完全不顧這個女孩的死活,讓這個女孩徹底寒了心。
原來這個女孩10歲的時候,她的親生父親意外去世了,然後她母親沒有穩定的工作,帶著她生活的很是辛苦,過了沒有多久,她媽媽就認識了一個離婚的男人,很快她們母女就搬進了這個男人的家裡,到了這個男人的家裡才知道,原來這個男孩還有一個患有癲癇的兒子,已經18歲了,平時還好,泛起病來就會渾身抽搐、口吐白沫,簡直嚇死人。
就這樣一家四口湊活著過了幾年,慢慢的這個男人開始嫌棄她們母女吃乾飯,對她們逐漸沒有好臉色了。
再加上隨著這個男人兒子年齡越來越大,因為有病,自然沒有人願意嫁給他,最後這個男人把注意打到了這個女孩身上。有一次半夜的時候,女孩偷聽到這個男人和自己的親生母親商量,用迷藥把女孩迷暈,然後等生米煮成熟飯,懷上了孩子,自然一切就水到渠成了,沒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親生母親竟然一口同意了。
女孩徹底寒心了,於是趁著她們不注意,偷偷的跑了出來,現在已經跑出來6年多了,也交了一個男朋友,對外宣稱自己是個孤兒,無父無母。
當她對我傾訴的時候,我彷彿看見了女孩那顆受傷的心,我也無法理解,普天之下怎麼會有如此絕情的媽媽。只能希望這個女孩能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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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枚花
有,正如和她吵得不可叉的時候,幾個月不見也不打電話,正如現在一樣,我和我兒子的關係,叛逆的心裡,和我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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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星豆豆
血濃於水,和媽媽的關係是無法徹底斷絕的,母親懷胎十月,把孩子撫養成人,付出的代價太大了,一方面母親只是愛孩子的方式不對,讓孩子產生了逆反心理。另一方面或許真有吸血鬼式的母親,但是該報的恩情還是要報,換一種方式來達到彼此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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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邯鄲小人物
凡是斷絕母子關係的全是混蛋!母親從懷孕到把一個人養大成人,是多麼不容易!有苦有甜,怎麼可能因為生活中的事忘記母親的恩情!父母是世界上最偉大的人!也是一個人一生中最大的恩人!所以說和父母斷絕關係的都是畜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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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香君a
要說和母親斷絕關係,這種思想行為不敢苟同。
天下之大,母愛是世上最真最濃的親情,她十月懷胎,含辛茹苦撫養長大。其間所包含的酸甜苦辣太多太多。可以說,父母之愛是最無私的愛。
至於為什麼會斷絕關係,可能也有這樣的情況,利益驅使,在這裡就不一一提名了。娛樂圈裡出了名的女星居多。姑且不論孰是孰非,在利益面前,可能人會冷血絕情,人性使然。
還是希望天下父母都是真心疼愛孩子,天下子女都能知恩圖報,孝敬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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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含蕾桂花
那些和自己的媽媽斷絕關係的人,要麼是混蛋,要麼是白眼狼,要麼他那媽媽是奇葩。
理由可能千奇百怪,但歸根結底一個字:貪。
俗話說,兒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
哪個母親不是懷胎十月受大罪,才生下自己的孩子,一朝分娩又丟掉了半條命。
孩子生下來,又一把屎一把尿,含辛茹苦把他撫養長大。
好吃好穿都給了孩子,從沒想過她自己。
當孩子開口叫媽媽,母親激動的見人就誇,當孩子剛學會走路,母親做夢也會笑成一朵花。
烏鴉反哺報養恩,羊羔跪乳孝孃親,做人更應知孝敬。
孝敬爸媽是一個人的底線,沒有誰會輕易和自己的媽媽斷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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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假笑小丑
目前中國法律沒有斷絕血親關係的規定,也就是說不能斷絕母子關係。
但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有其他幾種情形間接斷絕血親關係:
1、已辦理合法收養關係,原有血親關係自動消失;
2、父母對子女或子女對父母有虐待、殺害等嚴重違法行為,可能喪失監護權或繼承權,某種程度上可以視為斷絕關係。
但應該注意,撫養義務和贍養義務是兩個無條件互無聯絡的法定義務,也就是說即便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兒女也必須盡到贍養義務;同時父母沒有權力以不要兒女贍養為藉口,逃避自己的撫養義務,否則都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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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清官難斷家務事!沒有誰願意和自己的母親斷絕關係,可能每個人都有無法言說,別人理解不了的苦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