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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帝哥說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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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善良與赤誠
這樣的事情可謂比比皆是,我就經歷過,大多時候我就接受了,也有不接受的,不過不接受的結果都不好,但我依然堅持自我,沒有妥協讓步,在目前的大環境下,基本上我們都在做著不願意做的事情和工作,因為你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
其實仔細追究起來不是個體行為造成的,跟集體沉默有直接的關係,因為我們向來就有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恰恰是這樣的明哲保身思想導致了,個體的最終悲劇,個體的力量無法對抗強大的話語權力量,在這樣的背景下,個體不得不妥協讓步,掌握話語權力量就會佔上風,決定著個體的命運和前途,表現在支配個體的工作內容和範圍,個體儘管不願接受,也是敢怒不敢言,只有被逼無奈去做一些自己願意做的事情。
對於掌握話語權的力量,他們的官本位思想太重,沒有專門的得力的監管力量和部門,可以利用手中的權力把部門所有人玩弄於股掌之間,坐收漁利,比如他可以培植自己的心腹親信,打小報告的人,拍他馬屁的人,給別人穿小鞋的人,給他做一些私人家務的人,經常給他送禮拉關係的人,從而可以偏聽偏信,坐在辦公室就可以洞察一切,這樣一來,有了這樣的一批為他效忠的人,剩下的一批人如果不向那批人看齊,你會得到各種刁難與小鞋穿,所以職場就是戰場,那麼也是話語權的一個體現。當然遇到不合理的待遇或者自己不願意的問題,我們完全可以不接受,不是這兩年都有高調辭職的老師嗎?比如說河南省鄭州市一位高中老師,就說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也代表了一種新的心路歷程和選擇,隨著時代的進步與社會的發展,這樣的事和人也會越來越多,因為這個社會會越來越重視法治建設,法治建設越進步,人的內心世界的渴望就會越能夠得到釋放與滿足。
所以,以後領導再讓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完全應該有自己的或者更多的選擇,而不是再如以前一樣,面對不公,逆來順受,無可奈何,卑躬屈膝,而應該是不卑不亢才對! -
3 # 卡特職場人
工作8年,經歷過幾份工作。
說逼迫,還真倒是沒有,頂多就是要求你去做。
現在的公司都講扁平化管理,階級觀念也不重,很少存在這種情況。
當然,很多企業也是有的,比如國企,比如大的民企,勾心鬥角的很多,多得幾次教訓就知道怎麼應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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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山樵
當然有,而且這很正常。
一,職場中考慮的永遠是如何去做事。如何保證工作任務完成,這是職場中單位首先要考慮的第一要務。以事為根本,以職位為根本,再配備合適的人選。如果單位任務無法保證完成,領導是要負主要責任,所以他需要一些非常規手段,只要事情能完成,不惜採取一切手段。
二,被領導逼迫,要麼領導認為你還有潛力,要麼領導認為你是他的替死鬼。如果領導認為你還有潛力,為了完成任務,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他常常會逼迫你,給你一些壓力。目的就是發揮你的潛能,儘可能的把這個事情做的完美。所以他會採取逼迫你的手段,給你壓力。如果領導認為你,就是他的替死鬼,為了實現責任分擔甚至責任轉移,它會逼迫你完成,你所不願意做的事情。這個目的就是要完成任務,或者轉移責任。即使你不願意做,他也要逼迫你,用行政命令來迫使你做。所以人們常常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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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靖儒散人6906
一是契約精神,所謂"捧人家碗、受人家管",任性必死、退路遠沒有想像中那麼多。
二是僱主對契約精神的濫用,有權也有限,違法的事堅決不應配合。
中國的事,大多理念不清,好多事只好"見仁見智"了。現代化理念是準確和及時,看來得有個不短的過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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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這就代表領導逼迫我們做我們不願意做的事情,我們就要屈服嗎?如果你這麼想,就陷入另一個誤區:屈服,認命。
其實,許多時候真正的選擇權在我們自己手中,在找工作時,我們可以選擇要不要去這家公司,如果我們進入這家公司之後,發展跟著這個領導沒前途,我們依然可以選擇離職,去尋找詩和遠方。但假如我們認命,無論領導虐待我們千百遍,我們依然對領導如初戀,這依然是我們的選擇。
因此,職場上沒有逼迫被逼迫的事情,只有我們選擇接受不接受的事情,如果不願意做,可以選擇“老子不伺候了,愛咋咋地”;但一旦我們選擇在這家公司做,我們就要及時調整好心態,把做這件事當成一種享受,拼勁全力去完成,說不定還會有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