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用人的語言說話
-
2 # 東籬秋788
校園暴力越演越烈,和家長的縱容有很大的關係!很多家長都怕孩子受到傷害,一旦受到傷害了,侵害人又得不到應有的懲罰!尤其對方家長再耍無賴…學校處治力度有限,因為未成年…法律…呵呵呵呵…所以都主張打回去…這種大背景鼓動下…我也只能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
3 # 油博士榨油坊出售花生油花生餅
我說說,應該收回普及義務教育。原因學校欺凌受傷的都是學習認真的,欺人的學習較差家庭條件較好的。學習差的是家庭的原因現在交白卷可以升級。如果沒有普及教育不學習就升不了級,家長臉上沒有光決對用心管孩子。即使父母託關係讓孩子升了級在班上他是唯一差的他一個人還能欺負誰。
-
4 # 上善若水夕陽西下
加大法律宣傳和教育,不讓某些別有用心的人再以不懂法為藉口而行惡為!規定發生此類事情學校必須報警!由公安機關進行評判、教育和備案(包括施害人家長),並且明確告之是非黑白,若其再犯的後果(對家長的處罰)……,無原則的做合事佬,和稀泥或者私自處理,是對惡人惡行的縱容和包庇!
-
5 # 小金觀世界
近兩年,校園暴力的現象越來越多。這種以強欺弱,以多欺少的暴力行為觸目驚心,施暴手段傷盡天良!誰家的孩子不是寶,不知道到做父母的看到自己的孩子在朗朗乾坤和法治社會里,竟然還在遭受慘無人道的摧殘時,將會是這個家庭永遠的痛。而未成年犯罪更是越來越觸目驚心。未滿14歲的殺人犯、強姦犯逐漸增加。發生這一切的惡劣事件,跟其成長過程中的家庭、學校與社會的有很大關係。而往往未滿14歲的,到最後因為《未成年保護法》,導致他們逃脫法律的審判與制裁,在社會上引起極大的不良影響,而他們隨後的在教育問題,如果得不到有效的解決,又將是社會不安定的一大隱患!
所以,建議以下兩點:
一、《未成年保護法》的犯罪刑事承擔年齡,有原來的14週歲更改為12週歲!因為,《未成年保護法》與時代發展脫節,現在的孩子在思想上、身體發育上都比較早熟,從某種程度上講,現在的14歲孩子,完全比上世紀八九十年代的18歲的孩子還要成熟。
二、未成年犯罪,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根據具體情況甚至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作為監護人的不擔當、不作為、放縱,往往很多時候是導致未成年犯罪的根源!
拒絕校園暴力,打擊未成年犯罪,加強教育是整個社會都應該重視起來的事情。
-
6 # 學霸小神童
還是應該理性看待,現在學校暴力欺凌事件增多根源在於未成年人的沒有健康成長環境,有暴力傾向的孩子多是從小生活在缺愛的環境中,比如留守兒童,單親家庭兒童,孩子的心理無法得到健康發育,容易產生暴力傾向,他們本身也是受害者。對於這類孩子不能破罐破摔,而是應加強心理治療和教育,多給關愛促進心理康復。處理未成年犯罪絕不是靠簡單的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能解決的,如果孩子的成長環境得不到根本改善的話,問題兒童只有越來越多,應該對家庭教育立法,規範家庭對兒童健康成長。就算已經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的孩子也應該在保障其身心健康和出路的前提下適度懲罰,絕不能一棍子打死,如果不給他出路那隻會逼他重新犯罪,得不償失。
-
7 # 春雪飄飄
對未成年人不處罰是不對的,以前有少教所的,少年犯是要強制送少教所改造的,不知現在有沒有?如果取消了,那是不對的。
-
8 # 一葉知秋ljb
這是句實話,如今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的基本上都是作惡的未成年人!被他們無辜欺凌甚至殺害的受害者哪怕是未成年人也基本上屬於白白冤死!未成年人保護法是應該取締或者必須修改的法律了!
-
9 # 菩提花之戀
肯定是對的啊。“小時偷針,長大偷金”,既然這樣小的時候就可以隨便欺負同學的話,那絕對是從小就有了施虐的苗頭,不趕緊在這個時候用強制手段給他們拔除,難道要等到下個類似浙江溫嶺校園欺凌案的惡性事件才會引起足夠的重視嗎?對於這種癟三,該恢復少管所、工讀校什麼的都應該恢復了。
-
10 # 追逐流失的青春
找出未成年犯罪的原因:社會風氣不正,黑惡勢力猖獗橫行霸道,給小孩心裡促成一種強勢霸道的生存的方式,故而在學校裡以逞霸為榮,以傷害為勢,讓弱者屈服,達到心裡和物質的滿足,現在國家打黑除惡,為清潔社會垃圾,為社會文明,為社會風氣,為孩子們成長,起到重要的引導作用。
-
11 # 虎54719796
未成年保護法在實際上只保護了有錢人任性及人渣肆無忌憚犯罪,
對守法受傷害的未成年及家長沒有實際的同情與支援!
對惡的縱容就是對善良守法人的二次傷害!
-
12 # 探究深淺1
現在是網路時代,未成年人比父輩們獲得的資訊量大許多,他們都知道有未成年人保護法,就是殺人放火也不會把他怎麼樣。所以,有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加入到欺凌別人和犯罪的行列,是必然現象。要想從根源上解決這個問題,就應該發揚"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精神。
-
13 # Mrquan86094066
不管怎樣,過去的“少年管教所”(少管所)必須得恢復了!少管所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對未達到入刑年齡但卻違法行為的處置是非常恰當的!
-
14 # 借雙慧眼
青少年的犯罪懲治確實有點頭疼,按對待成年人犯罪懲治,一是效果不好,二是影響身體健康。建議採用新加坡的鞭刑,大錯、小罪打10~20鞭子,或採用戒尺懲戒,不打手打屁股,我們小時候犯錯家長還不是鞭子、板子打,現在的熊孩子都是家長慣的,犯錯捨不得打,必須有替他打的部門。
-
15 # 象棋高人11066445
咋還"有人說"?現實明明說就是!一,民法有監護人一說,就明確了監護人的責任!對未成人的過錯監護人得擔責,對未成人教育無效,讓監護人承擔懲罰責任依法可行!
二,教師的責任!教師受家長好處袒護過錯學生行為,是校園霸凌的精神支撐,(剌死學生一案,學生家長稱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孩子存在過錯,)
三,管理層不作為,是校園霸凌現象根本源頭!起訴監護人不盡責的義務就是學校管理責任,未成年人不能放棄教育,不是勸學生轉校,退學可以一推了知,義務教育就明確了學校的職責,拿責任當兒戲,是管理層的敗筆!
-
16 # 心死神
說的太對了,為什麼沒有禁止,屢次發生這樣的事件,就是因為學校老師的縱容,家長的無所謂不溝通不好好教育自己的子女,作為家長了解的縱容自己的孩子,讓被欺負的孩子存在自殺的潛在的風險和隱患,必須將這個孩子逐出學校或國家成立一個專門為這類人渣學生成立一個專門的學校,這樣既可以保護好孩子,又可以約束孩子和家長,否則憑什麼讓被欺負的孩子的家庭承受後果
-
17 # 魚豆腐YY
以後教育孩子就得這樣教育,未成年人保護法只保護活著的那一方,如果有人欺負你,你就告訴老師或者告訴家長,如果有人已經威脅到你的生命,那你就先動手把他殺了,這樣未成年人保護法才能保護到你。
-
18 # 美樂子79649279
【建議】怎麼防止?關注在於領導。領導重視就好辦了。哪裡出現校園欺凌事件,除嚴懲欺凌者外,就要追究當地有關領導(含政府教育部門及公安部門)的責任。堅決杜絕校園欺凌,保護學生健康成長!
-
19 # 閏土在西瓜地捉猹
我同意。現在犯錯成本太低,就會有人肆無忌憚的試探別人的底線,反正有人罩著,還有不良媒體歪曲事實,裡即便我當了人渣,他們也會讓事實撲朔迷離,誰又會知道呢,如果還有會記得呢?反真大家都很健忘。
-
20 # 蕩魔天尊八面佛
校園霸凌,就是少年黑社會。打黑,掃惡全民參於。不要因為大人的功於過,來確認孩子的一切。,一念成佛,一念成魔。大人要好好教育孩子樹立正確人生觀,教育孩子不要爭強好鬥。禮貌待人。
回覆列表
校園暴力都說是因為早熟,我到不這麼認為。難道以前孩子都晚熟嗎?主要還是和接觸的東西太多,太雜,太成人化了有關。就拿重點小學和非重點小學來說,你走到非重點小學門口,罵罵咧咧的,髒話連篇的比比皆是。有一次和媳婦去學校附近飯堂吃飯,有個小姑娘(三四年級的樣子)就和她一起的同學在聊如何交男朋友,怎麼才適合交男朋友等問題。你再看看重點小學孩子,用語禮貌,看不到罵人的。更多的是他們討論學習問題的話題。再看看校園暴力中間的問題孩子,無一例外的都是家庭教育出了問題。李天一(父母無限制的包容和毫無節制的縱容)李剛兒子以及太多血腥的場面,都是家庭教育的失敗所致。其實,針對題目所提,我是比較贊同的,其實不難發現一旦發生校園暴力,對別人的傷害是很大的,而我們法律還不完善。保護的物件也需要斟酌,違法者如何結果如何,受害者又會得到怎樣的結果,大家也看的到。目前情況就是,未成年壞人逍遙法外,或者受到的制裁與所犯的罪行極為不符,到頭來就是縱容了犯罪,進而讓更多無辜者受害,也就是間接成了罪犯的幫兇,也等同於對受害者的犯罪。我建議,不要依照年齡來決定判刑量,而是要依照所犯罪的嚴重程度來判刑。因為一旦有嚴重犯罪的開始,基本就無法收手,中外太多嚴重犯罪告訴我們,饒恕就等於給他更多犯罪的機會去傷害無辜者。我們不想用他會變好的可能機率來賭眾多好孩子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