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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訂閱號訊息

    一辯稿人為自己活著更快樂

    謝謝主席,對方辯友、各位觀眾、評委,晚上好! 我方的觀點是“人為自己活著更快樂”。首先,我們要明確,人是社會的群居者,不可避免會受到他人影響,但不等同於為別人活著;而且人是有選擇性的,是為自己還是為別人活著,要從具體事情的選擇來判斷。開宗明義,“為自己活著”指面對抉擇時,尊重自己意願而作選擇;“為別人活著”指遷就別人意願而作選擇。而“快樂”指的是感到幸福或者滿足。我們站在大多數國人的角度思考,所談的內容應具有普遍性,討論辯題的標準是,哪種方式能讓人的需求得到更多的滿足。

    針對我方“人為自己活著更快樂”的觀點,理由如下:

    第一, 被別人束縛會抑制個人的創造力,唯有為自己活著才能培養獨特的思維,利於

    創造價值,使人滿足。依著別人的束縛方向走,思維容易定式,創造思維難以發散。就像那個被問到長大以後要做什麼的放羊娃,父母讓他走給他安排的路,他自個兒腦子裡也走不出放羊、賺錢、娶媳婦、生孩子、放羊的迴圈。對比之下,發現了世界上上帝的第三個蘋果的喬布斯當年毅然決然拒絕了蘋果高層權力鬥爭的束縛,他堅持了自己的追求,創造出自己不可估量的價值,產品釋出會上那自信的笑容,讓人至今仍難以忘懷!正如他自己所說,不要被教條所限,要聽從自己內心的聲音,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第二, 偉大的愛因斯坦說過: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尊重自己意願追尋興趣做事,我們

    才會有持續的動力去創造和實現價值,在興趣和收穫上得到雙倍的滿足,會讓自己更快樂。懸樑刺股、囊螢照讀無不讓我們看到興趣帶來的源源動力。即使生活再困難,JK羅琳依舊對自己寫作的夢想有濃厚的興趣,鍥而不捨地點滴完成自己作品,最終完成了自己的夢想並實現了自己的人生價值。回頭看看仲永,本是資質過人卻找不到自己的興趣所在,只懂一味遵循父親的安排,更不要說追求自己理想的動力,最終落得庸人一個。可見,懷著個人意願去做自己感興趣的事, 能有不竭的動力做每一件事,獲得的這份滿足讓人更快樂,也能更好地實現人的價值。

    綜上所述,為自己活著,我們擁有自主權來決定如何生活,不要被其他人的所作所為所束縛,給自己一個培養創造力的機會,去將自己能創造的價值最大化。並且在當今社會風氣尚有待改的情況下,我們倡導尊重自己的意願,不人云亦云,更不要被存在的少數消極因素所牽制著,做一個真實的生活快樂者!故我方認為,人為自己活著更快樂。

    簡略:(1)獨立思考——獨特思維(創造力)——利於創造價值

    (2)尊重自己的意願(興趣)——持續的動力——更好創造和實現價值

    將意願和興趣聯絡起來,

    因為有些時候,追尋興趣做事就是你的意願。()

  • 2 # 我只是有點迷茫

    沒有家庭哪有自己。如果一個人孤零零的在這個世界上,沒錯他是為自己而活,可他快樂嗎,他拼搏的動力在哪裡,他不會有目標,他只會行屍走肉的活著。如果他有目標,那他的目標只有一個,那就是他想尋找一個家。如果一個人他有一個家,但他不管,不管他的父母不管他的妻子兒女,只為他自己,那這種人會不會太自私了。沒有誰可以做到為自己而活,生活中總有一些事與願違的事情。我覺得最好的生活方式是為家庭而活的同時也不要放棄真實的自己,累的時候可以偶爾放肆一下瘋狂一下,哪怕只是做一秒的自己。太極端的只為家庭而活或只為自己而活都是不可取的,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每個家庭都不一樣,善於衡量好中間的度就是幸福的人!希望閱讀這篇文章的朋友都幸福!

  • 3 # 隨風一笑21

    前面兩位老師說的沒錯。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不可選擇的。也就是說,自己沒有什麼可以和自己爭論的。

    用這個話題來辯論毫無意義。

    個人不能脫離家庭,家庭也離不開個人。

  • 4 # 霧之星

    中國是一個有幾千文明歷史的偉大國家,從古至今都教道炎黃子孫要有遠大的志向,為自已而活的不是大家思想。古《大學》中有云: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足以見得家的重要性,家不齊,國何治?天下那能平?家是基石也是起點。齊家的前面是修身,為自已而活的人需修身,正身。家是自已的必須齊。

  • 5 # 遠方vlog

    個人認為,不同的階段有不同的擔當。年輕時,多為自己而活。成家以後,為小家庭而活。有了孩子,要陪伴孩子成長,為孩子而活。等孩子漸漸長大,父母步又要入老年,上上下下都要兼顧,這時是為大家庭而活。把自個的家庭捋順來,不給社會和國家拖後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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