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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如果沒有你9818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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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塵泥香如故
首先,書不外借肯定是對所有人而言,不論關係親疏都不外借。其次,書是屬於個人所有,無論借或者不借,借給誰不借給誰,都應由其所有者決定,借不借都正常。第三,人是複雜的感情動物,單單從書外借不外借去評價一個人是不理性的,充其量只能說明這個人對自己的書比較愛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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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瓶子妃
很不喜歡別人借我的書,總感覺買的每本書都是我的寶貝,但礙於情面還是外借了幾本。
對方不但沒還,還沒看,只是看你讀書覺得挺好的,然後心血來潮就借走了。我還追要過,對方就說,哎呀,我還沒看完,看完還你;或者直接說,你怎麼那麼小氣,一本書還要,明天還你就是了,然後,沒有明天了。
真喜歡一本書,就把它買下來,好好讀,看多少遍都可以,何必踐踏別人的寶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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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電影鏡頭讀名著
好像很多讀書人都有這個毛病,也許說毛病不太準確,應該說是讀書人的脾氣:書概不外借。為什麼不能借給別人呢?
這個說起來話就多了,也許是跟過往的慘痛經驗有關,比如我以前信任別人,把書借給別人了,但是發現這種信任是一廂情願,如果對方跟我一樣,同樣嗜書如命,他從我這裡借走的書,很可能時間長了就想據為己有。你想要回來的時候,他會含糊其辭,推脫再三,有時候還再三耍賴,我沒從你那裡借過書,或者說,暫時找不到了,沒讀完,不知道堆在那裡,等我找到了再還給你云云,反正是找各種藉口不想還。對這種人,你是哭笑不得,因為都是讀書人,惺惺相惜,又怕傷了朋友情分,所以,時間久了你的書就別想要回來了。
還有一種是,你借給別人書,對方不是跟你一樣的讀書人。這個也是很要命,因為讀書人嗜書如命,對書的愛護珍惜,外人是體會不到的。他說借走幾天看看,過幾天倒是還給你了,拿到手一看,自己當寶貝一樣的書籍,已經被蹂躪得不成樣子了,摺頁,汙漬,筆劃,說不定對方的小孩子搞了點破壞,少了幾頁。你氣沖沖去質問怎麼這樣,對方會滿不在乎地說,不就一本書嘛,有什麼大驚小怪了,反過來會怪你太小氣云云。這種人最致命,因為他體會不到讀書人惜書如命的那種感覺,只會把書當成普通的商品來看待。這種人更要小心,千萬不能借。
前幾天我也犯過錯,有個北京的朋友過來玩,看到兩本港臺版的查建英的《弄潮兒》和《中國波普》,因為非常喜歡查建英在《紐約客》上的文章,想借走讀讀,書了要一週之後奉還。我猶豫了一下,礙於情面,還是借了。一週後,確實按時還書了,但是還同時收到一封道歉信,說晚上讀書不小心撒上了咖啡,所以原本乾淨的書縫之間有著斑斑點點的咖啡汙漬。讓人看著痛心不已。
我朋友曹亞瑟家中藏書一萬多,有很多八九十年代積攢的絕版圖書,更別說所謂的民國版圖書,港臺圖書等等,我偶爾也想借來讀讀。他就要求我打欠條,哈哈,也是逼不得已。他的書太多,有時候借出去,時間長了就記不清誰借走了哪本書,只能選擇這種看起來不講情面的方式。都是愛書如命的人,當然理解他的做法。所以,儘量不借別人的書,要是借的話,經過別人的允許,還得按時還書,最重要的是要有同理心,用愛書如命的方式來愛護借來的書,這大概才能讓人別人放心把書借給你。
當然,最好的方式不是借書,而是直接送給別人。前提是你有複本,並且不是珍本。有句讀書界的名言,好書要買三本,一本讀,一本自己收藏,一本送朋友。直接送你了,你就不用擔心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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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貓成長江湖
在我看來這是一個好習慣。
1.在古代人們對於書也是很愛護的。這不是潔癖不潔癖的問題。喜歡讀書的人把書當成了自己的一部分。
2.很多人包括我都有習慣就是喜歡在書上塗塗畫畫,或者是將偶然的靈感寫下來,如果借給別人就有一定丟的風險,本身書雖然不貴,但是裡邊的思考是無價的,所以我贊同書不外借。
3.如果你借給的人也喜歡塗塗畫畫,而且你跟她的關係也很好,他給你弄髒了,你也不好說,所以還是不借為好。要是他很想要你可以送給他一本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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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記憶簿子
我就是典型的書不外借人。
第一次意識到書對我的重要性是在大學。
事情是這樣的:
我和室友在逛街的時候,看見了一家書店,於是就買了幾本。回到寢室就把它們放在了我的書架上。晚上旁邊寢室的人來我們寢室逛,看見我書架上的書,就問我借了一本。
雖然當時心裡十分不想借,但是我還是借了。之後的幾天只要看見她,我就想問:書看完了嗎?什麼時候還。但是我忍住了。
一次我聽見她說這幾天都很忙,於是我開口說了,我就問她:同學,你書看完了嗎?
這個時候她突然想起來,說:哦,我馬上還給你。
當時聽到她這樣說,我就氣我自己,沒有早點說。
後來我就把這幾本書放在我專業書下面了。
到現在我都覺得書對我的意義很重大,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就是很重要。
主要表現在你可以問我借錢,我會考慮借給你。問我借書,抱歉這本書我在看。
還有如果誰把我的書弄髒或者弄皺,我會罵人的。
所以我會覺得不外借書的人很好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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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古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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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情況,一般情況下,讀過的書不會借別人,而新書則可以借人。
二月河同名小說改編的電視劇《康熙王朝》中,康熙大帝對姚啟聖說過這麼一句話:
朕有兩樣東西從來不給人,一個是嬪妃,一個是朕度過的書!如果是新買的書,那麼借了也就借了,就當是送出去了。但是如果是自己讀過的,那這本書的意義就不一樣了。
2有的人借書,就只是只借不換的那種,更可恨的是,那本借去的書可能從來沒有讀過,他就束之高閣。等你再去尋他要回的時候,可能就不知道哪裡去了。可能是變成了紙飛機,可能是墊桌底,可能是腐爛在泥水裡。
而且,讀書是一件非常私人的事情,就像你寫日記不想被人看到,就像自己的女人不願意被人看到一樣的道理。不知道別人是如何,我讀書的收,喜歡拿著一支筆,一邊看一邊塗塗畫畫,一邊寫點心得。這些塗或寫的內容,就是我與自己對話的內容與過程,與他人無關。而借出去,就好像穿了皇帝的新衣一樣,涼颼颼的。
可能有人說,曾國藩還總是喜歡拿自己寫的家書、每天的日記給他的朋友同僚點評呢。可我真不是曾國藩,做不來這事兒。
我的書架上讀過的,那就是我的私人物品,就像錢袋子裡的銀子一樣。你說,會有人喜歡別人把手伸進自己錢袋子裡,借走些銀子嗎?更何況還不知道歸還與否。
而沒有讀過的書呢,就像是我做生意的商品,我只是將他擺了出來,並沒有轉換為等價的銀子,沒有進我的口袋。
你要借要取,我都可以。至於你是否歸還,那也無所謂。大不了我重新再配置一個同樣的商品就是了。
你看,這就是我認為有的人的書不外借的原因。
回覆列表
正常,我的書為什麼借給你?你喜歡不會買?借是講情面,不借就不借。怎麼?有意見不要來往就是,最討厭這種找別人借東西還自以為理所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