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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為活而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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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西行足跡
叫做演員也好,叫做戲子也行,本就是用各種方式來教育人的。既然這種人道德上出了問題,有了汙點,就應該徹底消失在公眾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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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愜意時光4
偷稅漏稅達數億之多這就不僅僅是道德層面的問題而是犯罪了。如果一個國家允許一個有罪之人在臺上給大眾“說教”,那這個國家就沒有了最起碼的是非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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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使與魔鬼256445207
我覺得要看對社會和國家危害性來區分,比如范冰冰偷稅漏稅,被罰八億和某個明星去自己花錢嫖娼,你覺得哪個給國家嚴懲的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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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慎獨精思
道德汙點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汙點主張,以孔子的道德觀“仁義禮智信”,不違背這五點就是好人,以世俗的道德觀,把男女情愛作為道德汙點,就違背了“食色性也”的天性,無食則個體不能生存,無色無性則人類整體滅絕,故聖人之德,唯“仁義禮智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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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和萬事興215923995
必須封殺,因為她(他丿們是公眾人物。經常在媒體出現,如不封殺,對世界觀沒完全形成的少年兒童是一種誤導。他們會是非不明,覺得做好事壞事無所謂。只要是明星做什麼都可以。公眾人物必須傳遞正能量,給孩子們以正確引導。告訴大眾什麼是對的,什麼事是可恥的,是不能碰的。現在的社會太需要正能量!藝人要帶頭做好!對汙點藝人要堅決封殺!還社會正氣,讓人們心中充滿正能量!讓汙濁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還社會一片藍天,還孩子一片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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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鄭州航海路一家人
像范冰冰偷逃漏稅款巨大,國家還是應該限制這些藝人的發展。還有像吸毒類和刑事犯罪,應該封殺。像醜事類網民會唾棄。還有像范冰冰這樣的人怎麼會去拿一個德國汽車公司的中國民族精神獎之類,說明發獎的公司不純了,范冰冰也TMD傻子一枚,國家安全部和文化應該查。藝人的性質,對青少年的思想影響大,對藝人應該分級管理。省級電視臺,省級劇院,省級匯演等,嚴重劣質藝人是不能參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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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海納川
必須徹底封殺!演員是人民大眾的偶象,也是青年學習的榜樣,道德品行惡劣再好演技也必須滾蛋!!垃圾人渣不能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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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蓁看戲
現在的小孩,看的最多的就是藝人。
很多孩子都把藝人當偶像,當學習的榜樣。
我們需要正能量,需要積極向上。三觀不正的藝人,如何登上大雅之臺?更何況還有很多人在看著,在學著,在效仿。
連自己的生活和行為的不能約束好的藝人,又有什麼能力去創造好的作品和藝術呢?又何德何能成為大眾眼裡的明星?所以,德不配位,三觀不正的藝人還是封殺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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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白鶴灣的歷史故事
道德汙點與刑事犯罪同理而論,罪有大小,罰有輕重。道德上的汙點同樣也有輕重之別,處罰起來自然不一概而論。事實上,很多有道德汙點的人並沒有受到多少實質性處罰,不痛不癢。
道德汙點界定的標準難以定論。道德惡劣甚或極其敗壞,人們都易於認清。有些遊歷在德與非德邊緣的事實,基本都逃脫了懲處。歷來貪官汙吏,東窗事發之前能受懲罰的幾乎沒有,何況藝人?懲處只體現在大眾心裡和街頭巷議之中。
道德汙點處罰的尺度難以把握。對於道德汙點的處罰,除非此人負有刑責,否則概難實施。媒體常常對此議論紛紛,但實質處理還得靠法院和有關部門。
前些年藝人們基本屬於放縱人群,沒有汙點的恐怕找不出幾個。時下,社會對藝人道德汙點問題關注度上升,且不像過去持看客態度,因此,打壓、封殺等措施會經常出現。
不管怎麼說,藝人都是公眾人物,承擔更多的社會道德責任,好自為之才能越來越好。只是當前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還應進一步明晰與細化,一概封殺有失偏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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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有圖有151078397
明星是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言一行代表著主體社會。如果明星不犯法就可以隨便登上媒體,那對整體人類文明社會是一種倒退的表現。我隨地吐痰,隨地大小便,我找小三,我是普通人,法律不會管我,但周圍人會對我譴責,何況是明星呢?人之所為優於畜生是不光是人有思維,還有道德文明!假如只是靠法律來約束人類,沒有道德,誠信,文明,這社會會變得多麼可怕。所以,人類文明的發展,道德,誠信是必須的。所以說,明星是有光環的,他們更因該自律,對自己要求更高,帶好頭,起到典範作用。所以我覺得明星要德藝雙馨。對待劣跡明星一定要一禁到底。世界人類都需要一個正常道德美好環境。世界在禁毒,世界上大部分國家是一夫一妻制。納稅是國民的義務。一個國家的法律是基本行為規範,那道德文明就是人類發展的脊樑。名人,請愛惜你的名聲,讓大眾都去熱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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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狼煙一九三一
應該封殺!
藝人!是公眾人物,其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對受眾影響的極大。如果僅在藝術上有暇疵尚可以透過磨練提高技藝,成為角。這個情況我們還可以接受,因為人畢竟不是生來就會的,但透過學習,歷練可以提高藝術水平。
但道德就不同了。一個人的價值觀,道德觀,人生觀,歷史觀,世界觀出了問題,那可不是技藝的問題,而是藝德的問題,藝德出了問題,即使技藝再高明,獲得的利益再大,也絕不可在這個行業上將其汙點洗白,必須依行規,嚴肅處理,清理出演藝行業!這是每個行業的慣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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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春水藍
不應該苛責演員,社會風氣不好,不應該由演員背黑鍋。
演員表演的角色和演員自己是兩碼事。觀眾看得是角色。當然如果紅了,演員個人和角色被混淆一起,這時候演員就危險了。毫無疑問好演員必須自律,人人都應該自律。但是,犯錯也是大眾的權利,大眾都會錯,也都會被諒解,演員也不應該例外。
現在監獄的犯人都給悔過自新的機會呢。
所以,不必苛責演員。教育是必須的,改過也是必須的。
動不動封殺,太可惜,而且封殺牽涉太多無辜的人,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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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北日
有幾個觀點需要釐清:
1.藝人的汙點與自身無關,而是大環境造成的,就算在具備正確三觀的人,如果躋身其中,也會那麼做。什麼是大環境?我們混跡於娛樂圈,難道就不知道法治?就可以背離傳統價值觀和是非觀?就連小孩都懂得吸毒、嫖娼、偷逃稅、作假、出軌……是犯法的,這些藝人不懂?就算大環境不盡善盡美,可這些人為什麼不問問,還是一大批老藝術家和年輕演員,自我修煉自我完善,不炒作不拜老頭子不賺黑心錢,尊崇了認認真真做戲,踏踏實實做人的座右銘,因為他們懂人不能被環境打敗這個理。別的例子不舉了,就請大家看看李雪健,行嗎?
2.做人是做人,演技是演技,不能混為一談,我們只關心演技好壞,其他與此無關?這不是一直有的無賴言論。藝人是不是公眾人物?公眾人物在社會里的作用是什麼?為什麼評選出英雄模範這樣一批公眾人物,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公眾人物,以自己的正確三觀引領社會正確的文化思想走向。藝人作為公眾人物,存在的價值也是如此:以藝人良好的個人品德和美麗的藝術形象,為社會的良序發展做貢獻。如果一個藝人臺上臺下截然不同,那對這個社會的負面影響太大了。說戲子誤國可能太誇張,但今年的藝考幾百萬考生不管條件符合與否,紛紛往獨木橋上擠,為什麼?因為娛樂圈可以紅可以賺大錢啊!青少年的理想已經從80年代想當科學家、軍人、醫生,老師......,幾乎集體想當明星賺大錢,為此很多家庭被上了沉重的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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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岷江浪花
貪官落馬受到懲罰出獄後還有經商成為鉅富,受到媒體追捧,一樣成名人。成龍也曾出軌,因為好萊塢不棄自己努力,終究還是巨星,到哪都前呼後擁。為什麼有了汙點的藝人就要封殺?其他職業的人如果有汙點也不能從事原本的工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都有勞動權、生存權,如果採取道德綁架剝奪基本人權,豈不回到封建時代?行政權力干預法律管轄的事情,是不是越俎代庖?演員也是普通公民,公民的權利是不是應該平等保護?至於演員有無戲演,還是要市場決定,不要行政干預為好。我們身邊的人,我們的親戚,我們的親人不是也會有這樣那樣的汙點,我們不都可以原諒,都可以善待,為什麼對藝人就非要如此苛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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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奇文共賞263
有汙穢藝人堅決封殺!這不是個人喜惡乏小事,因你一舉一動皆代表著一個國家的正面形象!人文精神,一個民族在世界上旳正面深遠形響!央央中華十四億,人才輩出,,新陳代謝!失足隱退,病樹前面萬木春!強撐芶安,有損國格!誤導少幼。
涉嫌犯罪那更是原則刑罰範濤!況范冰冰髒款九億!嚇死螞蟻幾大山!這純由司法公儉按款量刑!偷稅,洗黑錢,造假合同造假金額特別巨大,按中央國務院刑法一夲通,,基車上規定一萬元髒款應判一年徒刑!各位犯籍大佬自已量吧!恬不知恥,該死多少回啦!還在世上招搖撞騙!狗膽包天,敢於挑戰法律!夭大的後臺也逃避不了懲罰!法律乃立國之本,不殺一儆百,後政難立!上擾下效,隱患無窮!國亂宜重典,腐重需群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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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影視娛樂
但是現在的明星給我們做了些什麼呢?偷稅漏稅吸毒出軌這種醜聞層出不窮,很多人的粉絲還會為他們的偶像辯解,但是我覺得如果對於這樣的明星都不給予封殺的話,敗壞的是整個社會的風氣,甚至是我們整個中國的形象,因為明星的影響力是比我們大很多的呀。我們可以允許你演技差,但是絕對不能允許你的道德不正,人品不行。
與社會的發展來言,明星對於社會的發展作出的貢獻實在是太小了,我們與其關注他們,不如去關注一下那些真正為我們社會做出巨大貢獻卻還依舊默默無名的人吧。有些理應得到大家愛戴的人默默無名,也許他們這些人不求名不求利,但是我們這些受他們好處受他們保護的人是不是你所應當的應該記住他們。
“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憐的,一個有英雄而不知道愛惜和尊敬的民族是無可救藥的。”娛樂八卦只能作為我們茶餘飯後的看點,而我們更應該關注和支援的是一些能影響中國甚至能影響世界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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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蓮子28004
舉例說明,假范冰冰現在應徵入伍,那麼政審能否透過?國家能讓一個偷了七八億稅款的人保衛國家嗎?藝人也是一樣的,他們站在十憶華人民的前例,理應代表著華人民的形象吧,看看他們有些藝人,掙著人民的大錢,偷著人民的稅款,幹著喪失人民道德的醜事。這樣的藝人不給他打到十八層地獄裡去還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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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劉哥在長春
封殺是要封殺,但要有個時間限定
比如犯罪的人,會根據犯罪的不同程度給與量刑。只有死刑犯才會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國家的法律法規也沒有規定只要是犯罪了的人一律槍斃。
藝人身上有汙點,應予以封殺,但要有個時間限定,比如三年內不準參演影視、廣告等等。到期後予以解訂。(但時間如何限定?有誰來限定?應該是法律法規這塊,不知道國家目前在這塊有沒有法律法規)
我們為什麼會對藝人汙點予以徹底封殺這麼感興趣?我想可能是一方面他們是公眾人物,經常光鮮在外,收入高,另外就是有些人無藝還無德,經常會挑戰大眾百姓的道德底線,讓人討厭。另外就是滿口仁義道德,背後卻做些讓人不恥的事情來。而我們普通老百姓能做的,就是希望社會出面予以封殺。
個人建議,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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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使用者423175427433
這個有問題,可不能光是藝人吧,導演的相關人員、藝人公司、投資人、應該是這個行業每個人的,如果有人道德出了問題就應該封殺,這才是的對的,娛樂行業可是個產業,一顆老鼠屎可會壞了一鍋粥的,可不光是藝人,背後的才是更可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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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演員就是演好的教育別人。好的榜樣不樹立,自身還有歪風,怎能出好作品。這樣的人渣要其不得,免得給別人樹立壞造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