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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螭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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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中子135xxxx
哪個《交通法》規定的 “在遇到惡劣天氣時候,在開啟前後霧燈的同時要開啟雙閃”?曾經有交警在專門回答這個問題時曾說過,雨霧天氣時要開啟前後霧燈並減速行使,不允許開啟 ”雙閃”。雙閃那是應急燈,只能在故障、事故時停駛狀態下使用。在大霧天氣,黃色光源具有很強的穿透力和漫射性,會影響其他車輛的安全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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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仍在旅途A
動不動就開個雙閃,還只開一個雙閃大燈霧燈都不開。龜速佔左道也就算了,開個破車“轉向優先”功能都沒有,還打著雙閃亂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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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龍視車行天下
首先你開雙閃可以,但是你如何通知前後車你的操作動向,你是直行還是左轉還是右轉,前後車怎麼判斷你?
然後咱們講開車安全主要怎麼操作?自己知道怎麼開,讓別人知道你要怎麼開,這安全係數就提高到百分之八十了,你這開著雙閃在能見度低的情況下行使,你確定你的後車就能判斷是你停還是走嗎?
最後,按照你的說法,交通法規定沒有取消前後霧燈,有沒有規定直線行使追尾全責,有沒有規定惡劣天氣如何定義?能見度幾米是惡劣天氣?
別犟,開啟雙閃在路上行使是有特殊含義的,能不用盡量不要用。
如果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麻煩點一下關注唄,不勝感謝!你的關注對我很重要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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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星虛戊客
《交通法》第八十一條說得很明白,在天氣惡劣的大霧大雨中要打燈雙閃,確實,為了減少被追尾或撞頭的交通事故,前後燈都開為好。網友們回答這個問題時,大都在高速路或二級路,我看了一下,交通知識還是蠻高的,可能都都是跑九州路常客咯!不然不會有豐富的跑路經驗。可沒一個跑路車客友說過隧道的遭遇。我那八桂大地山多巍然屹立,直插九霄天雲,那霧常年流淌在山裡,稍一雲過山頭,雲必風裂,掉雲之雨讓霧霾天氣猖狂,把山口隧道捂得黑幽泛鬼魅,車人一入,必先挨一頭冷水澆似的,冷得讓你平原路段風風火火一身汗全收熱氣!一年四季都如比。由於隧道長,裡積水,又無燈,凡車出入,誰敢不開啟遠近大燈,不打雙閃,哪你八成大命不保!隧道里車音迴盪,車若不幸熄火,你大喊救助也沒用。唯有燈光閃爍才行。這種事我開車時遇到過,因為,大雨了,山澗洪水過隧道,本來的排水溝堵上了滑坡泥土,洪水朝車行隧道地板過,因擔心嶺上滑下更多泥土,而且山洪水會增加流量,考慮再三,計算了車速,只要現在強渡隧道,在規定時間內跑完,我就安全的透過,於是冒險涉水,猛加油門,踏浪逐波,往家鄉方嶺路狂行奔車,而後面的車流怕是也熟悉隧道況,與我保持距離開車,但在路的另一個洞口煙管進水,熄火了,無奈何只好打雙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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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愛剪輯的楠楠
法是要遵守的,約束人,然而法為人定,法也是為人服務,特殊情況,危機情況應在不超出特定範圍,不過度的情況下,應用法(記住這是有前提的)法治社會我們要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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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雄鷹海盜王
首先,把雙閃這個詞明確一下,正確的名稱應該叫“危險報警閃光燈”,開啟時,兩側的轉向燈會同時閃爍,起到危險警告的作用。但是,這種在路上行駛時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的行為,在《交通法》中是嚴格限制的。現實中,我們會看到有些車隊(非警車護衛的車隊),如婚車、自駕遊等車隊,在道路上開著“危險報警閃光燈”,排著隊穿梭在車流中;還有些車輛在天氣晴朗的條件下,開著應急燈闖紅燈、逆行等。嫣然把“危險報警閃光燈”當成了警燈來使用,彷彿開啟這個燈就可以不受《交通法》的約束了。
交通法規中明確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一條: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遇有霧、雨、雪、沙塵、冰雹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並從最近的出口儘快駛離高速公路。
由此可知,只有在高速公路上,而且能見度小於100米時的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才可以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這也說明,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是不能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
還有事故車輛、特種作業車輛、臨時停車等需要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
其實,在能見度低的氣象條件下,開啟前後霧燈是比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要有用的多,霧燈是專門設計用來霧天等能見度低的天氣的,他可以提高霧天駕駛人員的可視距離,及時發現和避免路上的各種危險狀況。後霧燈是紅色,紅色是最醒目的顏色,穿透性也很強,可以警告後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如果濫用“危險報警閃光燈”的在道路上行駛,由於車輛的轉向燈在使用“危險報警閃光燈”後會失效,導致對向和同向車輛無法判斷該車的行駛意圖,如果該車變道、轉彎,其他車輛無法判斷,很容易導致車禍。所以,“危險報警閃光燈”不是萬能的,萬萬不能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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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遠方一
中國交通法中明確規定:“夜間路燈開啟期間,或者遇有霧、雨、雪、沙塵、 冰雹等低能見度情況下行駛時,應當開啟前照燈、示廓燈和後位燈。”
這裡沒有霧燈。霧燈是在能見度不足的時候使用。雙閃是在出現事故的時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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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濟水南麓
我認為汽車從問世以來已經發展上百年了,從科技發展水平到實際駕駛經驗,都不斷得到了磨鍊和總結,這一點在一些發達國家都已驗證,也就是說:在國外駕駛人員如遇大雨,大霧,大雪等等情況下都是開啟前後霧燈和行車燈的,這些都有法律遵循。而所謂的四閃燈,也被稱為“事故燈” 是車輛停在路邊或事故地點,無法正常行進或駛離的情況下才允許開啟,且有很多素不相識路過的其他司機或友人會主動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助……
中國,大霧中正常行駛在高速公路上,突然前方有個開著四閃燈的車輛在緩慢的行進中,你是否要去詢問一下“是否需要幫助呢”…… 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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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麓江芒竹
雙閃術語是危險報警閃光燈,顧名思義,是可能發生危險時候使用的燈。《道路交通安全法》當中第52條提到,當車輛發生故障時應當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大概只有這一處。
而題主說的法律規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1條規定:機動車霧天行駛應當開啟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同時《條例》81條關於高速公路有特別規定:
(一)能見度小於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後位燈。
(二)能見度小於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三)能見度小於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後位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
結合我自己的經驗來看,因為很多故障車和停著不動的車都會開啟雙閃,所以等閒開啟很容易造成誤判,不知道你是停是走。最好還是能見度特別低,車速比較慢的時候再開啟。這和81條的規定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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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今晚買車票
我對交通法不瞭解,也算是一無所知,但是我知道在霧天開啟雙跳燈,可以提示後方車輛,至於說只打開霧燈就可以的,我不認同,因為有很多低配置的車根本就沒有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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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江南君天下
因為華人習慣了隨處靠邊停車,而雙閃就是標誌之一,此外,其他原因造成的路面停車,也會開雙閃,所以很多人會誤認為開雙閃的車是靜止不動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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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光頭強46176
個人不建議輕易使用雙閃,即使再惡劣的天氣。雙閃只能在非正常停車時候使用,特別是高速路上,雙閃是告知後車,前方有緊急情況,趕緊剎車。一旦濫用雙閃,必將是狼來了一樣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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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胖子140941970
最傻的行為就是一下大一點的雨就雙閃,閃個屁啊,能見度低於100了麼。前後霧燈至少有一半車從來沒開過,一般只有1/10不到的會開霧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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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彪彪42286892
我剛剛在青海回到廣東,應該沒有人否認多山的高原比廣東天氣多變吧,半天的路,從Sunny燦爛到大霧變大雨,反覆無常,我發現一個現象很有趣,在廣東可以說90%的人開雙閃的,在青海開雙閃的只是少部分而且同時開霧燈,幾乎個個開霧燈,這是為什麼呢?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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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黑山0老妖
法律規定應該是開啟霧燈吧!每次大暴雨的時候總是有一堆人開雙閃不開霧燈,真的能見度很低的時候,雙閃會閃得後面什麼都看不見,更危險!視線不好開大燈和後霧燈就行了,雙閃是故障停車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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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閒人146090081
開了幾十年車,大霧天氣開霧燈很必要。霧燈位置低,近地面處霧也稍低對於看清近處情況有好處。但雙閃燈位置高且是散射光,在近處的霧中會形成反射光影響本就很差的視線(情況與霧天開大燈遠光類似,只是因閃爍變化),不信各位在霧天試試。由於有法規的規定,霧天開車時也只有按規執行。否則遇事故就違法在先了!實際行車時在需變道或轉彎時一般我會先關雙閃兩秒再打轉彎燈給前後車給出明確的自己行車變向,然後再變道或轉向。以個人的經驗看:以法規的強制方式規定所有車輛全部設定前後霧燈對安全會更有效(有的車輛沒有前霧燈或低配無前霧燈),雙閃燈霧天強制開啟是有弊端的。
為什麼交通法明文規定在遇到惡劣天氣時候開啟前後霧燈的同時開啟雙閃,還有那麼多網友認為只打開前後霧燈就可以了,開啟雙閃是錯誤的行為?
回覆列表
雨天霧天能見度低開大燈霧燈示寬燈就可以了,不停車儘量不要開雙閃,因為開雙閃後車眼睛被閃到會看不清楚路況,對他人行車不安全,開過車的會懂這個道理。
我遇到這種天氣看著前方開雙閃是真的很煩,因為跟著他後面我被閃眼睛基本看不見路了,本來能見度就低了再被閃眼睛真的很危險,我都會加速超過避開前車雙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