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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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齊懷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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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駿律師
如果你亡妻的兩個兒子未成年,且你們之間已經形成了撫養關係,也就是說這兩個孩子你已經在再婚後形成撫養關係,那麼在你妻子去世後,你們的撫養關係並沒有解除,你仍有繼續撫養的責任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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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WangjinZhi
就單純的情況來說,你沒有撫養再婚妻子兩個孩子的義務。如果再婚妻子要是與你有共同財產,你應該有撫養義務的。具體情況你還是應該諮詢一下律師。看看法律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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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萬子嫿
站在最現實的一面
大家都清楚,現在養育孩子壓力確實挺大。如果本身經濟狀況不太好,一個人養兩個小孩本就吃力,更何況是四個,還不包括老年人。
很理解這種因生活所迫的為難,有時候,不是我們不願意去承擔責任,現實的責任已經超過了自己的能力範圍。
所以,人在這個時候,會極力想要撇清一切與自己關係不算密切的壓力,這個是能理解的,人在最低谷時的求生欲時,會喪失一些道德上的責任,這個無可厚非。
站在道德和你最真實的善良一面從你能提出這樣的問題,可以看出你的善良。我覺得站在心理的角度,如果真是個心狠之人,面對這樣的問題,必不會問及他人自己該如何抉擇。
如若不是因為自己壓力足夠大,或許你也不會迷茫。
我不知道你的這四個孩子多大,但是站在過去,他們一同喊你父親的那份情義,也不好割捨。
既然如此,何不試著遵從本心?抱團取暖或許日子會比較艱難,但是熬一熬,三五年過去了,相信也應該會越來越輕鬆。
想想多年以後,她們四人一同跪您膝下孝敬您,不也是一種幸福嘛!
人生本就是一個生不帶來死不帶去的煎熬過程,如果人活著要有一定的意義和價值,於您而言,這樣被後輩相傳的善舉,不也是成就了自己一生的價值嗎?
熬一熬,會過去的,相信孩子們會因你的善良,而對您感恩,對社會感恩!
你是沒有義務扶養的,但是若有夫妻共同財產,她的兩個孩子是有權分享的,她的前夫如果沒有了,只能看看孩子有沒有叔叔、大爺、姑姑,或者是有扶養能力爺爺奶奶等親人,舅舅、姨媽,也是一份愛心,為社會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