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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茶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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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鼠道遖
創始人有資金想拉人一起創業說明是看中另外2個人的能力或是技術,這在分配股份時也要考慮到他們未來能為公司創造多大的價值,首先把資金做一個產數,戰公司多大比例,然後個人在做一個價值分析,看每個人能為公司未來創造多大價值來劃分一定比例的股權範圍,簽訂對賭協議完成目標給予股份,沒完成沒有,股份分配不好公司很難走遠,還是那句話價值決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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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晴天OR雷雨
你這樣創業,要看對方的經濟情況和個人能力,不能單純說出多少錢和人力, 未來的規劃利益最大化,利於公司發展為益。 人家能力出眾,那你佔60,人家兩個人40,你不得幹,這個得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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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海章魚914
你是創始人,說明專案是你的,另外看剩餘兩個人在這裡面擔任什麼角色,如果是不可缺少的不出錢的給個5%的乾股這樣差不多了,出10萬的,位置也是不可缺少的給個10%的股份加5%的乾股,如果他們的位置或則能力是可有可無的就沒必要給乾股,直接給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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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陳老師ho你好
首先,出力怎麼定義?有的生意必須要有人脈,人脈比錢都重要,有的生意必須對行業專精,也是比錢重要,有的生意必須累積客源,還是比錢重要,如果你說的出力僅僅是搬搬抬抬,打包裝,那就當我沒說,7成大錢,2成小錢,1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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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冰涼的花生
問題比較複雜,
需要認清你們一起創業的專案是什麼專案,
其次,你自己的技術和管理對新建專案的影響有多大?
如果你們想開一個飯店,基本上你的股份佔比就在70%左右。
網際網路公司的話,可能就多一點,但是最多也不會超過60%。
而且,開公司需要錢的地方非常多,
你的影響力是否是組成這個團隊的關鍵也是問題,
你們還需要留一些股權對創始員工做股權激勵等等。
你給的條件太少,
不太能清晰判斷目前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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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D列印生活
你是創始人,開不開展實際工作?發起人一般是要工作的,要不然這事情就不用做了,肯定失敗告終。如果剛開始兩個主要股東都開展實際工作,那個不出錢的發工資就行了,沒必要分股份。為了激勵工作熱情,給點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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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fanyanhui
我現在也是這樣三個人合夥,比例45:43:12,我是最少的12%比例,沒有投資金,出人力管理,另外三個人都按月拿工資,3萬:3萬:1.8萬,覺得這樣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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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好網名怎麼這麼難
不出錢的乾股,要有前提限制,出錢出力股份給就行,不出錢要股份除非職位高的很,能夠做到長期穩定的不然,只有乾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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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一眼井
股權分配不是按照出資比例來分配的。即使出人的那個,沒出錢,人家有能力給你創造利潤,依然可以佔比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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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zhang789456123
個人覺得。最好的方式,剛開始不給股份,你想讓他們加入,就開工資,慢慢做個一段時間再考慮股份。千萬不要為了省工資錢,給別人股份。如果你覺得你的股份值錢,你捨不得,到時候會心疼,如果你覺得不值錢,別人也不會珍惜。以上純屬個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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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鞋業小哥
有那100萬還差那10萬嗎?
出力的那個如果不是能力特別出眾,不能陪你打江山,那麼給他股份做什麼呢?還不如花錢請專業的人做!
如果非要給股份的話:你佔70%,出10萬又出力的(能力出眾)佔10%,只出力的(能力出眾)的可以給5%,剩下的15%一定要留作今後公司壯大吸引人才的期權池!
千萬不要一下子全部在創世階段就把股權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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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突圍48006692
你出錢最多,首先你得清楚你的位子,如果你是投資人,股權你不一定是最多的。如果你是創業專案發起人,從出資上來看你對公司是有絕對控制權的,但是股權比例就得看出資少的,還具備什麼條件,比如說人脈資源,計算資源,個人的綜合能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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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創業助力
這個是創業之初就該解決掉的問題。在其他問題中我已經說過,職與責的分別。治理一個公司讓制度去治理,而不是人去治理。把這個制度擬定完成以後,股權架構就比較簡單了。
首先看公司型別,是技術型別,還是產品型別,或者是銷售型別。我相信一點題主之所以拉那兩個合夥人入夥,一定是有特殊能力的。至少他們的能力是創始人不具備的。
所以要找到他們存在的價值,不要完全去聽67%絕對控股和51%相對控股的歪理。不給合理的分配機制。沒有人會和你合作。
說到合理機制,這裡就需要說明兩個方面問題。第一是你認可他們的價值比例是多少,第二他們自己認為自己的價值股比是多少。技術入股還是什麼方式,這樣思路就比較清晰了。
資金折算,技術折算。還有資源折算。折算出一個合理的股比。再有就是設不設期權池。這一部分是需要商議決定的。剩餘最後的一部分就是崗位佔股。這幾個股權部分清楚了,股權也就好分配了。
我是找找科創聯盟。一個創業者自願發起成立的非盈利性民間組織。專注服務與初創企業,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如果你的企業遇到資金問題,法務問題,管理問題,運營問題。都可以來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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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磚家財經
我們可以首先這樣來看股權分配問題。把所有投入都擺出來,然後折算成錢,一比就清楚了。
現在,你投了100萬,老王投了10萬元,你和老王老李三個人還把自己的時間精力投到公司裡去了,你作為創始人,還投入了自己的生意理解以及規劃,另外老王和老李是不是還投入了他們的人脈。這些我們全部都把它進行折現處理,但不一定就體現在公司的股權結構裡面。
比如,你們三個人都從事公司的經營,這一塊不要折現成股權,可以採取平時按規定發放工資的辦法。這樣既有利於公司的管理,形成規範的運作機制,也可以在公司的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方面得到一個降低稅負的效果。
至於我們三個人的人脈資源這一塊,可以有兩種處理辦法。
另一種是確定一個基礎的股權比例,再加上業務來源分成的辦法。有些資源不一定能夠拿人業務,但又是公司生產經營所必須的。比如,有的公司必須要有一個持牌的專業的人員,或者是解決應對某方面糾紛的能力。如果這種能力老王或者老李有,那你應當給予他一些基礎的股份。比如相當於10萬元的股份。
最後就是創始人的生意規劃及點子的股權價值了。這一塊的評估往往難以精確化。雖然你對這筆生意只投了100萬元,但有可能你這個生意的點子價值千萬。就像馬雲當年偷50萬做生意,你說他關於阿里巴巴的創意,值多少錢?具體問題要具體分析,這裡我粗略的估一個100萬元吧。
比設計股權比例更重要的,是說服你的合夥人接受你的股權分配方案。因為一般來說,大家一看就會感覺到你的股權比例很高,而他們的很少,他們就有可能失去創業的熱情和積極性。
這個時候你要告訴他們,在初創期我持有的股權裡面,有一部分是為了預留給將來新進入的投資人的。將來再向外增加資本的時候,他們就從你的股份裡面去扣減,另外兩位創始人呢,可以保持他們的股權不變。此外,還可以對公司的投票權與分紅權做相分離的設計,從而保持創始人在公司經營管理中的決定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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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還是技術,如果只是人力,可以相對付出力工資。我是不覺得還有什麼人力入股的。
要麼技術,要麼資源,光人力,不必讓其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