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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榆木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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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伸腿小僧
朱元璋廢除丞相後,相權就不存在了。
朱元璋幹掉中國歷史上最後一位名副其實的宰相胡惟庸 後徹底廢除了宰相這個職位,他甚至給子孫下令永遠不準恢復宰相制度,此後直接向六部發布命令,將君權與相權完全集於一身。其後,雖然設定了內閣,首席大學士被稱為首輔。時間長了在皇權裡也分得了一些權利,往往被看成宰相,但從法統上講他僅僅是個秘書。清朝在明代無相權的基礎上更確立了皇帝的絕對專制,雍正年間在內閣的基礎上成立了軍機處,(沒有專職官員且無品級,辦公的地方只稱值房,相當於值班室)掃清了內閣遺留的對皇權的牽制,使君臣關係演化成主人和奴才。其設定的殿閣大學士雖為正一品(同宰相品級),但事權與宰相無關。
近代國學大師錢穆在《中國傳統政治》中講道:宰相負一切政治上最高而綜合的職任,明清兩代則由皇帝來親任宰相之職,只不負不稱職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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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再回頭
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後,雖然丞相這個職位沒有了,但是丞相那種統領百官,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相權依舊存在。
在明朝,變相的丞相叫做內閣首輔大臣。
原本照著朱元璋的意思是永久廢除丞相制度,也永久廢除相權。但是事與願違,歷史的發展依舊讓相權死而復生,最主要的原因是“不是所有皇帝都能像朱元璋那麼勤政,那麼英明神武,那麼殫精竭慮。”
只要皇帝想偷懶,那麼就必然需要有人來處理全天下紛繁複雜的政務。
處理政務雖然名義上可以由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分門別類地負責,但是現實生活中哪有那麼權責分明的事呢!有太多事情是雜糅在一起的。
例如某地發生洪災,這既需要吏部指派官員去當地主持賑災,也需要戶部調配物資,也需要工部主持災後重建工作,甚至還有可能需要兵部的人去當地維持治安。
在這時候就需要一個最高領導人來統籌指揮了。在朱元璋時代,這個最高領導人毫無疑問是朱元璋本人,明成祖朱棣也算是絕大多數事宜都親自統籌指揮。但是明朝中後期的皇帝就不行了,明朝中後期的皇帝懶政怠政是出了名的。
皇帝不想勞心勞神地統籌指揮,地方上的各種政務又需要有人站出來安排指揮,這兩者之間的矛盾就催生了“內閣首輔大臣”這一職位。
明朝中後期的內閣首輔大臣所擁有的權利較之前朝的丞相那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
不過,話說回來,朱元璋廢除丞相制度對於維護他老朱家家天下的穩定是有極大效果的。
朱元璋明旨廢除丞相制度後,就斷絕了丞相的制度性強權,而轉變為信任型強權。
意思是以前丞相的權力是制度賦予的,不管皇帝願不願意,只要能當上丞相就擁有那些權力。這就是古代丞相能在特殊時刻左右朝局的重要原因。
而明朝的內閣首輔大臣的權力都是源於皇帝的信任。皇帝信任你,你權力就大,皇帝不信任你,就算是內閣首輔大臣,那也沒啥實權。這就是兩者的差距。
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就是說明朝之前的皇帝和丞相就像是董事長和董事之間的關係。董事長再不爽董事,也不能無視公司規定強行趕走董事。而明朝的皇帝和內閣首輔大臣的關係就像是董事長和總經理之間的關係。董事長欣賞總經理,那總經理就大權在握,要是哪天董事長不爽總經理了,那分分鐘就能讓總經理下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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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鑫看世界
自古以來,天子做朝,丞相輔政,就在一個國家產生了兩個互相制衡的權利,這樣的話對王朝的傳承有維護的,因為在過去皇位的傳承是世襲制就是老子傳兒子,而且有嫡庶之分,那麼皇位的傳承就非常有侷限性,就不能保證皇帝的能力和素質,這個時候丞相就顯得尤為重要。那麼任何一件事有利就有弊,隨之而來的就是皇權和相權的衝突,因為如果皇帝能力強,權利慾望就強,朱元璋作為開國皇帝能力不用說可以用爆表形容,在他當政時期當然不想政權旁落受限,所以廢除了丞相制。在朱元璋以後丞相沒有出現,可能有人會說有首輔,代表人物張居正,權利非常大,這不等同於丞相,因為那個時候皇帝非常小沒有個正確的認知去處理國事,張居正的地位和權利在這個時間段達到巔峰,這屬特殊情況,在萬曆皇帝掌握朝政以後隨之而來的就是各種打壓。在明朝其他皇帝在位時期也未曾出現與皇權的權利衝突的現象,所以我說明朝後期沒有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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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文史並蒂
首先來說,丞相一職肯定是不存在了,而且真正的相權肯定也不在了。當時相當於丞相的人物存在的,這就是內閣首付。雖然丞相權力已經被六部分掉了,但是比較牛逼的內閣首輔還是穩穩的壓住六部行使相權的,比如說張居正,徐階甚至xiawan夏言高嵩等人都是這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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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朱元璋廢除了丞相後,相權實際上還存在,只不過被分別分到六部之中了。六部為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相當於把一個人的權利分到六個人手裡,這樣的結果就是方便管理,互相制衡,集權利於君主一身,大大加強了皇權的統治力。
丞相制度的榮辱興衰。丞相制度在我國實行了一千五百多年,最早稱為相邦或者相國,起源於春秋晉國。最初的作用就是輔助君主或者皇帝處理國家政事。秦朝的時候相成為正式官職丞相,但還不能與皇權相抗衡。
西漢初期,相權實際上已經能和皇權相抗衡,蕭何曹參就是其中的代表。到了漢武帝時期,為了削弱相權,設定內外廷,內廷實際掌握權利,為漢武帝的心腹之人,但是有個問題,長此以往下去,內廷又會形成一個把皇帝排除在外的政治群體。到了東漢時期,丞相則實際上是三公(太尉,司徒,司空)。
隋唐時期,三公九卿制廢除,確立了三省六部制,即皇帝為最高行政長官,皇帝下面又分為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其中中書省為決策機構,門下省為審議機構,尚書省為執行機構。尚書省下面又分為六部: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下面又分為二十四司,每個部門各管轄四司。所以隋唐時期的三省實際上為丞相,掌握著實權。元朝時期,實行一省制,廢除中書省和門下省,尚書省總覽政務。
明洪武十三年,胡惟庸案爆發,朱元璋殺中書省丞相胡惟庸,順勢廢掉相權,相權被分割到六部之中,朱元璋直接管理六部,身兼兩職,皇帝和丞相,廢除實行了一千五百多年的丞相制度。明成祖時期,朱棣因為工作需要,內閣制度應運而生。內閣只有票擬的權利,批覆和決策權均掌握在皇帝手中。到了明朝中後期,由於皇帝大多深居簡出,懈政怠政,批紅權實際上已經掌握在司禮監手中,因此,明朝中後期的政府機構是三大勢力相抗衡,分別是皇帝(決策),內閣(票擬)以及宦官(批紅)。
皇權與相權的相愛相殺。在中國歷史上,皇權和相權不分伯仲,皇權時而強大,相權時而強大。但是站在在君主專制的角度來看,相權無疑是皇權的絆腳石,但是又不得不用,因為國家機構總要運轉。有能力強的皇帝當然也有能力弱的皇帝,即使是勤奮如朱元璋般的工作狂,也不能保證所有事務能處理的過來。
在君臣倫理道德約束的封建時代,皇權贏得了大多數勝利。相權從最初的輔佐功能變為後來的專政行為,離不開皇權對相權的依賴性。相權是封建體制下的必然產物,沒有相權,也會有別的權利代替相權。皇權的利益和相權的利益是相互存在的,永遠不可能分割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