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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7299879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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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許2092392
趙老先生的離世,和黃淑芬拖欠還款構不成間接的責任,但趙先生的離世和黃淑芬交通肇事有著直接的關係,如果不是黃淑芬把趙先生撞成植物人,趙先生經多次開顱手術醫治無效,導致趙先生不幸於故,對趙先生的死亡,黃淑芬是要負刑事責任追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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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韓金聊社會
謝謝邀請!趙先生的父親去世和黃淑芬拖欠還款,有間接刑事責任嗎?趙先生的父親趙香斌是由於黃淑芬的車禍撞成植物人,並進行四次開顱手術,歷時兩年之久,死亡是疾病復發,心臟停止了跳動,離開了人世。對趙先生父親的死亡表示同情,但是按法律規定,黃淑芬拖欠還款與趙香斌的死亡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所以沒有間接的刑事責任。但是黃淑芬的良心一定會受到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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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油膩青年2
題主你好~我不是律師,所以我不能從法律的角度去分析,趙先生父親的去世黃淑芬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可以肯定的從道德和道義上來看,她就是罪魁禍首。
說到底要不是她違反交通規則逆行開車,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人間悲劇,她這一撞,撞倒的不是一個人,是造成了一家三口人的悲劇。
而即使是這樣,到死老人及趙先生也沒有等到肇事司機黃淑芬的一句道歉,以及法律判決應該賠償的那86萬元的救命錢。
老人已死,這樣的結局不正是你們一家想要的嗎?
為人子女,我也經歷過類似事件,母親雨夜過馬路,由於沒有路燈,帽子遮住了視線,過馬路的時候,被突然闖紅燈衝出來的轎車司機撞飛,肇事司機逃逸,好在母親當時意識清醒,及時呼救,引起了過路司機的注意,避免了二次碾壓。要不然我也成了沒有母親的孩子。
事後,當我們檢視事故發生時的影片時,真的被當時的場景震驚了,肇事司機的車超速在路上行駛,撞飛母親後,絲毫沒有減速甚至下車檢視母親傷勢,一腳油門飛快逃離現場,經過警察多方努力,終於在事發三日後抓到肇事司機,並經他人證實,肇事司機當時為酒駕。並且意識已經不清,甚至記不清當天是否撞到過一個人,只是模糊意識記得撞到了一個什麼東西。
好在母親福大命大,只是小腿骨折並無大礙,還開玩笑說,是我給她買的包和水壺救了她一命,因為事發當時,母親身揹著一個斜挎包,包裡裝著一個水壺,撞擊時,正好撞到了包上,如果不是發生這麼多的巧合,也許母親就不只是小腿骨折這麼簡單了,即使是這樣,看著事發影片,我連殺了肇事司機的心都有。
肇事司機們都覺得,自己撞到人了,要承擔鉅額的醫藥費很倒黴,可是你們有沒有想過,躺在病床的人要承受多麼大的痛苦呢。術後康復又要經歷多大的折磨呢。家屬又要做出多大的犧牲呢。
再說回趙先生,兩年多的時間,趙先生找過黃淑芬無數次,他試圖跟她講道理,講法律,甚至為了能夠醫治父親而苦苦哀求,可是到頭來,還是沒有要來一分賠償款。反倒受到謾罵和威脅。為了照顧臥床在塌的父親,犧牲了本該屬於自己的光明未來,你們覺得這對他公平嗎?及時黃淑芬履行了法律義務,可是再多的賠償,也不能換回一個健康的父親,也不能償還一個年輕人的未來。
法律只約束守法的人嗎,道德只規範有德的人,但對於喪盡天良的人,你真的一點辦法也沒有。
真的想問,為什麼無恥之人犯下的錯誤,卻要讓無辜善良的人來承擔後果。這已經不是是否承擔法律責任來界定的呢。
這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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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法海一粟
黃淑芬可能要承擔二次賠償責任
黃淑芬是否負刑事責任,取決於法醫的鑑定結論,即趙父的死亡與交通事故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如果有,則可能要負刑事責任,反之,則不負刑事責任。
本案已經判決,現趙父於判決後.因搶無效死亡了,因此,黃淑芬可能還要另外向趙承擔賠償死亡賠償金的民事責任。
之前的判決,趙父是原告,現在的訴訟,趙本人是原告。兩個案子的請求權基礎不同,因此可以再次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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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糊塗時塗糊不
既然提到刑事責任,這樣的問題就只能從法律層面予以回答。請看官不要誤認為冷血。
刑事責任沒有直接、間接之分。行為人觸犯了刑法條文確定的罪名、同時具備犯罪構成四個要件就要被追究刑事責任。只是在犯罪構成要件之一的犯罪主觀方面的犯罪故意上有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之分。“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希望(追求)這種結果發生的,是直接故意犯罪”。“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放任(不管)這種結果發生的,是間接故意犯罪”。據此,這樣的提問有瘕疵,不能直接明瞭地回答。
本人以為,趙老先生的去世與黃某某拖欠(賠款)還款之間具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不構成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如果構成法律上的因果關糸,公安機關早就動手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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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寶嘉法律Jason
根據《刑法》罪刑法定的精神,認定一個人是否構成犯罪,除了要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外,還要求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因果關係。趙先生父親去世和黃淑芬的拖欠還款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只能在道德層面予以譴責!願逝者安息,人善人欺天不欺,人好心好有好報。像黃淑芬這種“教科書式的老賴”必然不會善終。因為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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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為緣存
想問問大家,如果你們是黃淑芬會怎麼辦呢?難道你們在法院沒有判決的情況下會拿錢嗎?你們真的有那麼偉大嗎?這幾天看新聞都是一面倒的批評黃淑芬,怎麼了?出事故就應該傾家蕩產嗎?認定的責任是三七分,說明老人也有責任,雖然老人離開了人世,是大家不願意看到的,但是我們也要負責任的評論這個問題,不要像潑婦一樣罵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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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藍色的多瑙河10
這個問題真是欠人罵了。趙老先生的去逝同黃無賴有直接的關係,撞人後不及時搶救,一直拖著不賠償。這是直接關係而不是間接關係。我懷疑提這個問題簡直令人憤怒。
就是這樣一個無賴,竟然有人為其詭辯,是良心的冥滅,是人性的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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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櫻子50809701
本人認為有刑事責任,因為她明知道被撞的人家庭承受不了這筆錢來看病,惡意的拖欠致人死亡,讓家屬和被撞者的壓力過大,對病情有加重的,如果這種人不嚴重的制裁,法律的公正在嗎,以後都效仿她這種行為,普通人的生命也太廉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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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定性間接殺人,但對黃淑芬還是無可奈何,如果法律定性是殺人,她敢嗎?就是因為她太瞭解法律,所以應該法律的制訂者有問題,她為什麼說,死了才陪50萬,說明己經有沒有職業道,法律人士告訴她了,她目前對法律研究很透徹,所以趙先生想拿到錢希望很小,讓我們看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