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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生活的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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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人有耳11
志願兵是相對於義務兵而言的,也就是職業兵,是職業,所以離開部隊時就是轉業而不是退伍。你轉業了,安排當職工,後來又隨著大批職工一起下崗了,別的下崗職工是什麼待遇你就是什麼待遇,依法是沒有專門的特殊照顧政策的。然而,事實上一個企業只要不是全部職工一起下崗,一般是不會安排轉業志願兵下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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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HBQATSCYZG
能分到糧食系統的當時肯定有一定的關係才能進去的、現在的人可能對以前的糧食系統還不怎麼了解、在糧食統購統銷時代、在糧食系統的幹部職工都是非常牛的工作、以後隨著糧食的放開、取消了計劃經濟、糧食系統也就隨之改制了、其人員按當時的改革辦法各去東西、有的下海有的自謀職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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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木子班副
需要界定下崗的原因,然後分類施策。
轉業志願兵是兵役制度改革後非常特殊的群體,當時的志願兵分到糧所應該是非常好的單位,因為當時的商糧供是擠破了頭也想進入的單位,彼時的公檢法則一般。但是此一時彼一時,如今的商糧供部門因為改革等原因大都效益一般,不少部門甚至合併、破產,這也就導致出現轉業志願兵下崗的問題。
轉業志願兵非個人原因待崗、下崗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轉業志願兵因為非個人原因待崗、下崗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要求繼續在原單位工作的,可以等待單位情況好轉後上崗,待崗期間,所在單位要按照當地最低工資70%的標準,逐月發放生活費。
因為單位破產改制等原因解除了勞動關係。如果因為單位破產改制等原因依法解除了勞動關係,那麼依然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本單位同工齡同崗位職工的同等待遇。
可以報名公益性崗位。如果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有工作能力,有到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工作的意願,那麼可以報名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享受優先安排的權利。
可以內部供養。如果轉業志願兵下崗時距離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再就業確有困難,那麼本人可以向企業提出申請,由企業稽核批准,雙方訂立協議可實行內部供養,等轉業志願兵本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再辦理退休手續。
《退役軍人保障法》對於安置人員的保障措施。《退役軍人保障法》已經出臺,規定對安置到事業單位的退役軍人給予編制保障,對安置到國企單位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保障相應待遇。並且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接收安置的轉業和安排工作的退役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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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滄海——
不是分去的吧?
那個年代,你是請人,託關係,擠破頭的往糧所,供銷社,等等這些賺錢多,且自由自在的單位擠吧?!
我想信,沒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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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陽春牛
1990年退伍後安排企業上班,本世紀初下崗失業,南方打工20年啦!涼拌唄!當年商業系統,供銷系統,糧食系統…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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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吾評武願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關於轉業安置下崗的問題。 首先按照現在的趨勢,只要轉業安置的工作是不允許下崗的,就算下崗了也會給你組織再次上崗,這是國家針對轉業軍人的最基本的保障。 但是你這個志願兵轉業就比較久遠了,而且分在糧所這個事業單位,我知道以前糧所是挺吃香的,收糧食交公糧就是糧所的事情,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糧所的作用越來越少,現在也基本沒啥用了,那麼考慮到你的年齡,我也研究了相關方面的政策,希望對你又能幫助。 你這個如果下崗以後,國家也是會給你補保險,然後有可能給你安置到公益崗位,年齡到了可能直接安排退休。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對你進行下崗失業補助,基本上每個月都會有相應的補助標準,但是畢竟每個地方的政策還不一樣,所以落實的應該也會有差距。 不過現在國家成立的退伍軍人事務處,具體更深一步的措施還要他們去制定,還有其他的政策還需要多多關注。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對你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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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狂風287222072
八十年代招工安排工作的退伍兵,有的是農業戶口,地方政府為了照顧烈士子女,招工安排工作,下崗應該怎麼解決?單位沒交社保和醫保,有的斷交,這部分退伍兵社保和醫保應該怎麼補交?工作應該怎麼解決?公益崗能安排嗎?這些人即是退伍兵.也是烈士子女,紅後代,但生活又最困難。什麼補助,補償都沒有,又下崗沒工作,體弱多病,政府應該怎麼解決?國家有關部門應該著重研究解決這部分烈士子女退伍兵的下崗和社保、醫保補交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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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9176763268596
轉業志願兵是由國家負責安置,不管分配在什麼性質的單位,必須保留全民所有制身份!你之所以下崗,是因為你當年的勞動指標被人冒名頂替了,不信你看看自己的檔案,凡是帶照片的轉業材料全部沒有了…要想解決問題必須依法維權:恢復轉業身份,落實安置政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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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歷史的天空之小明線上
我來給你回答一下吧!志願兵分到哪裡現在已經不重要了,問題是下崗了。下崗後能怎麼辦呢?
首先,既然是當過兵,那咱就不要怕吃苦,也不要太矯情。人家能出去打工,我們也要能夠出去打工,這沒有什麼難堪的,都是為了養家餬口,勞動不分貴賤。
其次,幹什麼的問題,以前當兵那麼多年,多少也是學習了一技之長吧,那就從一技之長開始吧,水電工可以去工地,駕駛可以去跑運輸,廚師可以去飯店,實在不行那就去當普工吧!再不濟,看看在糧管所的時候,有沒有什麼門路可以從事點業務工作,拉點業務賺點小錢也是不錯的選擇。
最後,不管幹什麼,只要踏踏實實,能堅持下去,我相信,不會有愧於退伍軍人這個稱號的,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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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碧海藍天一2O20
我軍八十年代初有志願兵,當時的志願兵條件是,凡是在部隊裡表現好,有政治條件,軍事丶技術特長,服役六年以上的軍人可轉為志願兵。服役十五年左右可退役,回地方由政府安排工作。當時我有幾個戰友,有的安排到鎮糧所丶供銷部門,隨著國家體制改革,這些人都下崗。為了生活,只有創業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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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伊朗
退役軍人事務部應著重研究符合條件轉業(或者安排)到企業下崗的退役軍人的補償問題,這樣才對得起這代退役軍人。
回覆列表
在回答問題之前,先簡單的說一下志願兵的大體意思。志願兵是部隊對超期服役計程車兵的一個稱呼,他們一般都有專業的技術,志願留在部隊,服役年限在五至十三年之間,但不是軍官,轉業回地方後,也是職工待遇。
在我家鄉我認識好幾個在工廠上班的志願兵,正如題主所說,也有分配到基層鄉鎮糧站上班的,下崗後,沒過幾年,由縣裡出面全部安排到各派出所上班,當時有留職的是每月八九百元,有願意天天上班的,大體每月千七八,時隔這麼多年,工資肯定都漲了,唯一的一點是到了退休的年齡,必須回原安置單位辦理手續。
地域的差別有所不同,即使下崗後沒有享受到再安置,相信他們憑藉自身的一技之長和良好的軍人素質,也會找到適合自己的工作。
這幾年在各類招聘會上,對退伍軍人也相應的放寬了條件,同等情況下會優先選用,必競在部隊學到了一些專業技能,在新的崗位也會展現出優良的軍人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