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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賽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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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喜歡下雨的夜晚333
在於個人吧,但是大部分人都會選擇自己單獨過,如果敢到過年孃家人不打電話讓離婚的閨女回孃家過年,我想寧願一個人在外過年也不願意主動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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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除夕狂生
按我地兒千年風俗:嫁出去的女兒離婚後,回孃家還是爸媽的女兒,不是什麼再不再,親不親的那種說法。不過必須是前女婿的錯而導至離婚的。如果是女兒的錯異至離婚,特別是出軌背叛老公,背叛家庭,被老公離婚的女兒,是沒臉回孃家的。即使是無處安身,回到了爸媽家中,所受到的指責,甚或爸媽的打罵的苦,一點也不會比你失去老公,失去家庭苦更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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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王家小可耐
這個主要看父母,不在意別人的眼光,當然是好,如果父母因為自己的面子而在意其實不如自己單獨在外,一個人其實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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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絕版柔柔
父母應該更加體貼和關懷自己的孩子,畢竟孩子們的婚姻觀,最開始是父母帶給他們的。一次婚姻的失敗,不代表所有,父母應該對子女能再次有勇氣走進婚姻,而感到慶幸。對於父母來說,什麼都比不上子女的幸福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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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渴望幸福的人
關於離婚的女兒回孃家的問題,我來談談自己的看法。
實際上,這裡涉及到兩個問題。一個是女兒回孃家的問題。和孃家父母兄弟姐妹相處的親密程度。第二個是離婚問題。怎樣正確的看待離婚,處理離婚後的生活。
當然,可能這兩者之間有一定的聯絡。未婚女兒、已婚女兒和結婚後離婚的女兒,在父母的眼中,可能有些不大一樣。但根本點取決於女兒和父母的親情,而不是未婚,已婚和離婚這種身份。無論何種身份的女兒,在父母的眼中和心裡都是寶貝。
先說第一個方面。嫁和娶是中國傳統社會留下來的觀念。這種觀念在現代社會中,正在逐步被弱化。過去女子結婚,所謂出門子,所謂出嫁,就是要到男方家庭中,和男方家庭融為一體,共同生活。在現代社會中,這種方式和觀念正在改變。男女結婚後,可以到男方家中生活,可以到女方家中生活。更可以獨生活。
這樣,實際上就無所謂嫁與娶之說。結婚後女兒在孃家居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不應當影響和女方家庭成員,父母及兄弟姐妹的關係。無論她是結婚還是沒有結婚。
有些父母可能有傳統觀念。認為結婚後,就不應再回孃家居住。認為離婚是不光彩的事。回孃家居住,丟人沒有面子,因此給女兒帶來壓力。應當勸解女方父母和家庭成員,她畢竟是你的親人,有自己選擇的權利。
再說第二個問題,關於離婚。現代觀念認為,婚姻是以感情為基礎的。如果感情不和,或者沒有了感情,離婚並不是什麼丟人的事情。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一段感情沒有了,就放棄這段婚姻,是很自然的事。自己不要認為女孩兒離了婚就低人一等,或者自暴自棄,大可不必這樣。
要看到還有美好的人生在前面,要打起精神向前看,向前走。沒有了什麼心理負擔。自然就不會覺得,在別人面得抬不起頭。對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也就不會有什麼愧疚感。可以堂堂正正的,心情愉悅的回到孃家去生活,或者自己獨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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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熊貓有膽
舊的觀念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但是在張當今社會你離婚了只要能回孃家則回孃家,家人和親人是永遠不會嫌棄你的。如果你有房產和家產那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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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靜靜河邊柳
你什麼意思,你能保證自己一生平安?大過年的嘲笑別人!只能說明你是個小人。人家即使離婚,回的也是自己父母的家,跟你有什麼關係?你只是嫁進來的一個外姓人而已,還真把自己當成主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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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妙音水蓮
我想不會的,無論什麼時候她都是我們生上的一塊肉嗎?她過的不好父母又怎麼能安心呢?既使能力有限也要儘自己的一分心意。天下母女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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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月月妝屋
我也離婚了兩年,也住在孃家兩年,感覺沒什麼區別,爸媽對我沒有什麼看法,還是該吃吃,該睡睡,該上班上班,現在結婚了爸媽還不習慣了,可能我是幸福的吧孃家永遠還是我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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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以畫隨出
馬兒不吃回頭草,
男人不走後悔路,
女人不嫁二夫男,
離婚回娘不儉點!
如果說女人不是因傷偶而再婚的人,都是為了自己的享受而離婚的!自私的人!真心付出愛的女人是不會離婚的!
當然也有特殊情況的,也不是任何事都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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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6860691546160
不會的,女兒不管發生什麼事,她也是娘身上肉,不會做不符合情理之事。會更加愛護的
因為孃家是女兒最有安全感的巷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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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自由行走的風
如果我離婚了,我不會回孃家,因為孃家早已沒了自己的位置,我會盡孝但不會回家,因為我不是獨生女。
我會去流浪,如果混好了我仍然會照顧孃家,如果混差了,那就化塵隨風散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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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冷眼看世間
父母在,兄弟還沒結婚,是沒有區別的,還跟原來一樣。兄弟結婚了,那就不同了,等到父母都不在了,那就完全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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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丁香家
特別理解這種心情。
我沒有離婚,但是隨著結婚越來越近 也會發現,“嫁出去的姑娘潑出去的水”,孃家對於姑娘來說,已經不是家了。
更多的時候,回孃家是因為惦記和心疼家裡的父母,想多陪陪他們。
但對於農村來說,如果真的是離婚了再回孃家住,確實會不一樣,父母即使不會說什麼,周邊的人也會指指點點,自己內心也會受不了的。
如果有條件的話,離婚的姑娘還是不要總住孃家,好好賺錢,有能力了怎麼都好說,沒能力了,真的只會給父母添堵。
大家也想開點,其實也沒什麼,對自己好點,上進點,不要指望父母那麼大年紀還來養活我們。
父母年紀大了,他們需要依靠我們了。
加油[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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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楊七秀
我個人覺得是這樣的,再親心裡都是落寞感。我剛離婚的五年我沒有回去過年,其中三年是父母鄉下的房子拆了,重建裝修這個那個又說某年不可以搬房子,所以也就沒有回去,後面這11年我都帶著孩子回家陪父母過年,父母年紀也大,家裡兄弟姐妹又特別多,還好的是他們每個在鄉下都有一棟樓,我回去就住我三哥家,因為我父母就住他家 。雖然家裡人沒有說什麼,要過年的時候嫂子們都打電話叫我回家過年,父母也是等著我回去過年,有倆年跟母親開完笑說不回去過年,我母親就說,那以後也別回來了更不要姓楊了。可我是客家人,好像鄉下那300來戶嫁出去的人好像都沒有什麼人離婚,我知道就是一個村子的人都知道我被人退貨了還帶著一兒一女,一退就16年了,還好倆孩子已經都上大學了,不過過年在家心裡真的失落感特別強,年後帶著孩子回廣州是都會想今年不回家過年了,可每年年終將至時,沒有任何考慮就想著有錢沒錢回家陪父母過年。父母的健康就是最大的收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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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沱湖岸邊009
按古代禮法,父母還在而且當家,已嫁女被休,可以回父母家,由於女子一個人沒活路,所以父母應當接納並有所安排,此時被遣女與兒子權益是一樣的。
但如果父母不在或雖然在但年事已高不問家事,此時已嫁女按禮按法不得被休,即不準離婚,也不存在回父母家,即必須由兒孫或婆家供養。
按宗法倫理,女人有子的,應當跟兒子過,一般不再回孃家。
對照一下現實法律,看看區別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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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啥年代還還講究這些,那都以前舊說法,該回就回。自己的家為啥不回,如果有人說閒話就任他們去說,父母在哪家就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