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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欣媛成長記

    這可能就是一個習慣問題,持槍在美國合法,突然禁槍估計人們很難接受。就像在美國推行戴口罩一樣,長期形成的習慣要改過來人們適應不了,在美國戴口罩代表有病,有病才戴口罩,長期的媒體宣傳,從總統到平民都接受不了戴口罩。

  • 2 # 陳思進

    首先簡答:美國不可能全面禁槍,最多對槍械加強管理。

    幾乎每次和國內長輩通電話時,他們都會說美國又發生槍擊案了,讓我在外面小心,甚至勸我回國吧,外面不安全……以至我每次都不得不稍微解釋一下,讓老人們不要擔心。

    我曾在《看懂財經新聞的第一本書》中提到,記得我30年前剛到美國時留意到,中美兩國所播報的新聞,存在著明顯的差異。那時國內電視、電臺裡的新聞一般都是特大喜訊,全是形勢一片大好的訊息。而開啟美國的電視、電臺,新聞裡的所謂Breaking News(突發爆炸性新聞),不是殺人就是放火,不是搶劫銀行就是偷盜汽車;財經新聞也是愁雲慘淡烏雲一片,不是失業率又高了,就是股市下跌了。

    美國不是超級經濟大國嗎?好萊塢、華爾街是美國的象徵,科技文化領先於全球,為什麼輿論媒體到處傳播著壞訊息?難道就沒有一條值得報道的特大喜訊嗎?於是,在大眾傳播學的課堂上,我忍不住請教了教授。教授解釋說:“你聽說過這句話嗎?叫‘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現在處於和平年代,社會穩定是常態,這類新聞可以忽略不計,只有殺人、放火這類非常態事件,才會被當作新聞報道出來。新聞就是要報憂不報喜,因為喜本該是常態,不足掛齒。”

    原來如此!怪不得我常常聽美國人說:No news is good news(沒有新聞就是好新聞)!為了進一步理解這句英語短語,我還特意查詢了它的出處。這句在美國眾所周知的短語,源於英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1616年)說過的一句話:“No news is better than evil news.”(沒有訊息要勝過邪惡的訊息)。隨著歲月的流逝,這短語被後人用來形容在惡劣的情況下,比如戰爭或瘟疫,如果沒有失去親人的壞訊息,這就意味著是好訊息!

    看懂這點,也就能判斷了,所謂“美國治安不好”恰好似“人咬狗才是新聞”,你要是常在新聞中看到,那就恰恰說明,這在美國並非常態,明白了嗎?

    再回到問題本身,美國為何不禁槍呢?再強調一下,美國不可能全面禁槍,最多對槍械加強管理。

    並非NRA(美國全國步槍協會)的強大,關鍵是,美國人從心底裡不信政府。美國人人可擁槍,是避免壞人掌握武器,普通百姓只能赤手空拳去面對他們的情況出現……

    最後,再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只要對比一下資料就知道美國是不可能禁槍的,美國每年車禍死亡3、4萬人(2016年,美國有37461人死於車禍),而2018年8,758 人死於槍擊,如果禁槍的話,那車早就禁了。再對比一下,菸草每年使800多萬人失去生命,其中有700多萬人緣於直接使用菸草,中國菸民超過3億,佔比全球三分之一,也就是說,中國每年2、300萬人死於菸草。那中國會禁菸嗎?不會!再回顧一下美國當年禁酒之後出現的嚴重問題……點到為止吧。

    恰好《美國生活經濟學》新鮮出爐,裡面也有詳談。

  • 3 # 英莫問667

    四個方面造成,

    一是歷史原因。240年前,美國人用手中的槍打敗了印第安人。用手中的槍打敗了英國殖民者,手中的槍是他們建國的基礎。沒有槍是很難辦到的。

    二是龐大的財團利益。200來年,美國不但把武器賣遍了全世界,在本國有一龐大的利益集團,專門造槍,他們在美國選舉等方面起到了決定決定作用,200來年,漸漸地形成絕對優勢。

    三是法律不斷完善和保護。持槍者與不持槍者都有嚴格的界線,持槍者也有嚴格的法律約束。

    四是骨子裡就有這種血脈。美國人就是一個持搶的民族,這是一種文化,也是一種傳承。90%的美國人都這樣的認為。

  • 4 # 李少軍lishaojun

    貌似‘’民主自由‘’的美國政府由幾個代表各個財團、政治勢力的政客主導,置每年上萬人因槍擊事件死亡,儘管民眾禁槍呼聲甚烈,由於權力掌握在少數政客手中,有著明顯的傾向性,對槍械的製造、售賣者觸動不大,無可奈何,屢試不爽,一直沿襲至今,仍然槍支氾濫成災。

  • 5 # 陳一諾

    美國頻繁發生槍擊案,甚至是惡性校園槍擊慘案,為什麼美國還不禁槍?事實上,這是華人與美華人在對待槍支問題截然不同的出發點和思維邏輯。

    簡單講,一起槍擊慘案發生後,華人會立即開始反思,並普遍認為既然是槍以及持槍的人制造了槍擊案,那麼,為了阻止槍擊慘案的出現,正確的解決辦法是“禁槍”或最大可能的“控槍”。然而,美國社會主流或是相當大一部分人的思維邏輯恰恰相反,他們認為:槍手之所以能製造槍擊慘案,是因為在他們形成威脅之初,被威脅人沒能第一時間給予自衛並反擊,因而,非但不要控槍,還得增加配槍,提升被威脅人的自衛與反擊能力。

    這一點,從美國總統特朗普最近一番“增槍”表態就可以得到輔證。

    2月14日,佛羅里達瑪喬麗·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爆發槍擊案,造成17名師生死亡,為美國史上第二大公立校園槍擊案;約40名生還者與死難者家屬21日受邀到白宮與特朗普會面。有生還者激動地要求特朗普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時,特朗普迴應稱,給教師配槍能夠防止更多校園槍擊案的發生。他說:“如果校園裡有擅長射擊的老師,他們可以很快終結槍擊事件。”

    事實上,這遠不是特朗普一時性起的想法,而是美國全國步槍協會推動已久的一項方案:讓700萬教職員佩槍,並接受專業訓練,校園也不應再成為禁槍區。

    再往更廣泛的範圍看一看,並非特朗普或是美國全國步槍協會在推銷“增槍”的想法,相反,長久以來,這一觀念在美國社會已有不少的群眾基礎。

    為什麼這麼說呢?據美國“槍支暴力檔案”網站今年1月1日釋出的最新統計資料,2017年,美國發生逾6.1萬起槍擊案,造成15488人死亡、3.1萬人受傷。死傷者中包括近4000名17歲及以下的兒童和青少年。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每一次美國社會爆發惡性槍擊慘案之後,美國槍支的銷量卻不降反升,相關公司的股票也會順勢上漲,究其背後的原因是更多人看到了槍擊案的慘痛後果,希望持槍來自衛。這就是美華人的邏輯。

    雖然這一次佛羅里達瑪喬麗·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爆發槍擊案後,特朗普連發多條推文表明改變現狀的決心,但他提出的方案:只是承諾將把最低購槍年齡的門檻從18歲提高到21歲,實行更嚴格的購槍者背景審查程式,禁用“撞火槍托”等裝置;同時考慮支援讓部分有資質的教師在校期間持槍的建議。

    可以很肯定地說,短期內美國“禁槍”全無可能。“控槍”是美國社會一個老僧常談的問題,每一次美國社會發生惡性槍擊案,尤其是校園槍擊案時,美國國內就會爆發一輪控槍抗議浪潮,但抗議之後,槍還是照賣不誤。

    據美國媒體透露,美國有3億多人口,僅佔世界總人口的4.43%,但平民擁有的槍支總數量卻為全世界的48%。在美國,每百人中就擁有89把槍,遠高於排名第二的葉門(55把)。

    應當說,在看待槍支的問題,美華人有自己的傳統,其社會的主流思維邏輯也與我們所想的完全不同。這就是為什麼槍擊案發生後,我們反省的是“禁槍”,美華人則是“增槍”。

  • 6 # 大寶影片

    最近,美國再次發生了校園槍擊案,這已經是數不清的第N次了。作為華人很多都表示不理解。為什麼明明槍支氾濫,卻不禁止私人擁有槍支呢?

    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從多方面分析。

    首先說,美華人允許私人擁有槍支,是歷史原因,美國憲法中就明確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這是憲法權利賦予美華人的權利。

    其次,是出於公民人身安全的考慮。美國地廣人稀,領土面積巨大,但人口只有3億多,在偏遠地區,一旦發生暴力事件,警察沒辦法及時趕到現場,所以美國允許公民持有槍支採取必要的自衛。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利益。美國的槍支市場利益巨大,不僅為十幾萬人提供了就業崗位,更成就了一個個靠販賣武器為生的軍火商。而這些軍火商又是美國政府資金的主要來源。他們不同意禁槍。就連政府都沒辦法。畢竟拿了人家的好處,怎麼能斷人家的財路。

    還有一點,就是如今美國社會已經發展到平均人手兩支槍的數量。就算軍火商和政府都想禁槍,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夠完成的。畢竟數量太大了。

  • 7 # 汪長生12787833

    這與禁槍有什麼關係,中國禁槍殺人的還少嗎,槍是工具撐握槍的是人,首先解決人的問題,加強管理的問題,我們六,七十年代基本全民有槍各單位都有槍,重來就沒出現涉槍案件,其實就是管理問題對人的教育問題,

  • 8 # 創史人

    美國與槍的歷史淵源

    可以這樣講,美國從誕生的那一刻就和槍支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當第一批移民乘坐著“五月花號”到達美洲的時候,之所以能在和當地土著人的搏鬥中活下來,並且生存下來。靠的就是攜帶的武器。可以這樣說,沒有槍支就不可能有美國,槍可能是美華人生命的一部分。

    憲法賦予的權利

    美華人的持槍權是1787年憲法所規定的。憲法修正案的第二條說:

    “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得侵犯。”

    我們都知道,美國是個三權分立的國家。國會擁有立法權,總統擁有行政權,最高法院擁有司法權。而在美國如果要修改憲法,不是哪一方面同意就可以的,它需要國會、總統、最高法院、民眾甚至是參眾兩院共同努力才能夠修改憲法。這個難度之大可想而知。所以300多年過去,只修改了27條憲法。

    國情導致了民眾持槍的必然

    據2015年統計,美華人口為3.21億,人口只有中國大概四分之一,但是面積卻和中國差不多大,這是真正的地廣人稀。

    美國的警察又不像其他國家一樣,美國警察的多少是由由人口和稅收決定的。也就是說人多,錢多,警察就多;人少,錢少,警察就少。

    這就造成了美國警力的極度不均勻。警力都集中在大城市,而一些小城市則警力嚴重不足。也就是說有時候,可能由於警力的不足,不能及時感到現場終止犯罪,民眾擁槍自保成了必然選擇。

    民意使然

    看到有些人講,美國不禁槍是因為涉及到一些軍工集團的利益問題。首先,必須承認一定有這個影響因素。但是,我什麼有眾多的美國民眾都反對禁槍呢?難道他們都收了軍工集團的好處嗎?

    答案一定是否定的。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了約瑟夫·斯托裡的一句話:

    “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已經被正當地認為是共和國自由的守護神;因為它提供了強大的制衡,避免統治者的篡奪和專制權力,並且一般而言,即使這種篡奪和專制在起初成功了,該權利使得人民能夠進行抵抗,並且獲得勝利。”

    沒錯,美華人知道這個世界上從來都不存在所謂的完美,任何東西都是有瑕疵的。持槍權保留了人民最後的權利。他們從歷次實踐中得出:個人抵禦專制的最後武器不是依靠所謂的軍隊,他們可能被利用,而是人民能夠拿出武器進行自行的反抗。

    儘管,在現代條件之下,個人面對一個國家機器是幾乎不可能成功的。但是,至少他們有武器,能反抗,至少提供了這種可能性。

  • 9 # 1101湯姆

    想理解美國為什麼不禁槍,首先你要明白什麼是“freedom”,擁有freedom不會是無代價的,想要擁有槍(自衛權力)的自 由,發生槍擊事件就是美華人不得不承受的代價,這是美華人民退而求其次的選擇,而長期被高壓統 治的華人是永遠無法深刻理解這件事兒的,因為他們沒有嚐到自 由的味道。

    另外,美華人執意堅持要有拿起武器的權力,歸根溯源是因為美國社會的共識:政府是人民獲得自 由最大的威脅,把政府關進籠 子裡是美國政治的核心任務,政府擁有暴 力機構,人民就有拿起武器的自 由,就有對抗政府的權力,這是美國能堅持不禁槍的深刻根源。

    沒有自 由的人,不懂得政 權才是萬惡之源的道理的人,你們是不會理解這件事兒的!

  • 10 # hording

    這個問題回答的達人不少,角度也各有不同,這裡想嘗試從憲法以及修正案透過之難這一角度來分析下,為什麼美國政府禁槍基本上不可能。

    《獨立宣言》的起草者托馬斯·傑斐遜

    首先,《獨立宣言》中就提出人民有生命權、自由權以及追求幸福的等自然權利。據此得出的結論是:人們制定契約成立政府的目的是為了保障這些權利,政府的權力來源於人民。如果政府違反其成立的目的、損害人民的權利,人民就有權利起來廢除這樣的政府。作為美國政治制度的基礎性檔案的《獨立宣言》所確立的這一原則,可以說,至今仍然是美國政治背後的基本原則之一。換句話說,《獨立宣言》事實上規定了美華人有反抗政府暴政的權利。而美國獨立後的邦聯時期在馬薩諸塞爆發的1786年-1787年謝司起義震動全美,雖然起義最終被鎮壓,謝司等起義的領導者也被判刑,但這次起義可以說是1787年制憲會議的直接動因。同時,有學者認為謝司起義的起義者們的行為符合《獨立宣言》中有關人民有權廢除損害人民權利的政府的觀點,因此起義者們無罪。

    謝司起義

    其次,1787年憲法事實上並沒有權利法案,所以遭到反聯邦派的強烈抨擊,紐約等州在批准憲法時也附加了要求憲法必須補充權利法案的附加要求。因此,就在憲法的批准過程中,1789年第一屆國會通過了十條憲法修正案,1791年這十條修正案得以透過,開始生效。這就是以10條憲法修正案形式補進憲法的《權利法案》。而這十條憲法修正案因為是在憲法批准過程中透過的,所以傳統上被看做是憲法的一部分。而第二條修正案就規定了人民備置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而這一條事實上一方面是為了保證人民反抗違反成立的目的、損害人民權利的政府的能力;另一方面也是美國建國初期國內外環境的需要。而作為《權利法案》的一部分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也是為什麼美國政府根本沒法禁槍的原因。而這一條背後又是《獨立宣言》的人民有反抗暴政的權利這一原則。

    當然,如果想要修改憲法修正案是否可能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為美國憲法本身只有7000多字,只是一個統治框架,而且憲法第五條規定只增加修正案,對憲法本文不做變動。這也是為什麼《權利法案》如此重要的內容,只能是以修正案的形式存在。而根據憲法規定,可以透過兩種方式來提出一項憲法修正案。一是由國會參眾兩院2/3議員提出,這是指出席會議法定人數的2/3,而不必是全體成員的2/3;而是根據2/3州立法機構要求而由國會倡議召開的全國性憲法會議提出。事實上,第二種方式很少使用。憲法修正案的透過也有兩種途徑:一是獲得3/4的州立法機構的同意;二是各州為透過這一提議修正案而召開憲法會議,並得到其中3/4州憲法會議的批准。採用哪種方式,一般由國會作出決定。若國會未作決定,則由州自行決定。

    那麼,我們回頭看關於備置和攜帶武器權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如果想要廢棄需要如何操作。首先,這一條是《權利法案》的內容。個人以為,以《權利法案》的重要性,想要提出對其任何一部分進行修正的修正案都應該比一般的憲法修正案更困難一些。因此關於備置和攜帶武器權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如果要提出修正,那麼最好的方式應該是透過全國性憲法會議這種雖然規定了,但從來沒使用過的方式來提出。同樣的,在廢除這一條的修正案的透過上,個人以為,應該最有可能是透過州憲法會議的方式來透過。採取這種方式的原因是因為有先例在,即撤銷禁酒令,這涉及到一條新修正案(第二十一條條修正案)撤銷以前的一條修正案(第十八條條修正案)。

    但不管採取什麼方式,以憲法修正案的方式撤銷關於備置和攜帶武器權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都不會是一個簡單的過程。而且,從美國1787年憲法修正案生效到今天,進入美國國會事業的憲法修正案草案有一萬多個,但國會透過的只有其中三十三個,最終成為憲法修正案的包括《權利法案》也不過二十七條,只有那些獲得全美各階層、各集團、各地區一致支援的法案草案才可能成為憲法修正案。而禁槍這一問題,至少在可預見的將來,根本不可能取得美國各階層、各集團、各地區的一致支援,因此在可預見的將來,在美國禁槍基本上不可能,這大概是雖然美國校園槍擊案頻發,但卻無法禁槍的原因吧。

  • 11 # 野山一偶

    美國是一個個人可以合法持槍的國家,這和一個國家的政治體制有關。

    我們都知道,美華人最引以為自豪是美國民主政治體制。他們用全民普選產生議員(包括參眾兩院的議員),以及全國選舉產生的總統來管理國家。

    這種政治體質看起來很公平,似乎完美無瑕,其實也只是一種表面上的公平和自由民主的假象。

    美國的領導者和許多政客,表面上是在為這個國家服務,哪知道他們的身份從一定的角度來說根本就不能代表自己,就如戲臺上的木偶,在背後強大的利益集團的操縱下給美國的平民百姓演戲。

    就拿美國近些年校園槍擊案頻繁發生和國內很多地方的發生槍擊事件來說,雖然槍支的泛濫成災已經讓眾多的美華人感到了驚恐不安,禁槍的呼聲很高,但是對不起,美國的民眾說了不算。

    因此,面對民眾的呼籲請求,這些大佬和代理人相互協同,做出一些微小的讓步,出臺一些無關緊要規定來安撫民眾的情緒。但是要想全面禁槍還要假以時日。

    這就像一個貪婪上毒品的人,不可能讓他自己不去吸毒一樣。

  • 12 # 青年視紀

    這些年美國槍擊案可謂頻頻發生,甚至很多受害者都是手無寸鐵的平民,甚至是兒童和學生,美國政府也多次為此出臺相應措施降低槍擊案的發生率,但都收效甚微,那為什麼美國槍擊案經常發生,民眾也經常為此爆發遊行,美國政府卻還是不出臺政策禁止私人擁有槍支呢?

    有資料顯示,美華人口只佔到世界人口的百分之五,但擁有的槍支數量卻佔到了百分之四十。

    美國的共和黨、民主黨,參議院、眾議院,都沒有拿出有效的方法來管理槍支,不像中國一樣,中國嚴格禁止私人擁有槍支。因為美華人民認為,如果政府宣佈禁槍,老百姓手裡都沒有了槍支,這倒無所謂,可對於那些犯罪分子、壞人來說,就不一樣了,他們可以透過其他其它渠道搞到槍支。這樣一來,犯罪分子手裡有了槍,而平民老百姓手裡卻沒槍,這會讓自己的安全受到更大的威脅。

    有人可能會說,警察會保護老百姓的,你怕什麼呀,但警察雖然有槍,但每次等警察趕過來的時候,往往事情都已經發生了,所以還不如自己有槍。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被稱為“美國國父”的總統傑弗遜在美國憲法裡就明確規定,公民擁有的私權利和政府擁有的公權力在發生暴力衝突的時候保持對等。中國之所以把槍交給政府,把我們擁有的權利交給政府,就是因為我們相信政府能夠合法的保護我們的權益。

    但是當政府做得不好的時候,由於政府手裡有槍,我們手裡沒槍,我們就會受到侵害。對於美國憲法明確規定,私人可以擁有槍支,就是為了在政府做得不好的時候,讓老百姓有反擊的權利。

    知道美國醫院裡生意最好的是什麼科嗎?是槍傷科,所以美國允許私人持槍是一把雙刃劍,中國不允許私人持槍是明智之舉,我們要慶幸我們生在了中國,沒有槍支彈藥的泛濫,所以我們要懂得感激。

  • 13 # 十步殺一人908

    這是美國的基本國策了等於。別忘了,如果當年北美人民沒有槍,怎麼可能推翻英國的殖民統治,所以擁有槍支是美國憲法保障的。記不記得前兩年,州政府因為徵地問題和西部牛仔們起了衝突,大批西部牛仔荷槍實彈的與國民警衛隊對峙。最終州政府讓步。

  • 14 # 美克正甜----四哥

    眾所周知,美國憲法規定:公民可以擁有槍支。美國是軍械大國,公民擁有槍支佔世界保有量的46%,人均1支還多。美國各黨派也曾提出過各種禁槍措施,但憲法一直通不過,這也是美國政府和公民都很頭疼的事情,禁而不止,不如不禁,這樣一來公民手中擁有槍支和犯罪分子均站在一個對等的平臺,再者美國各大軍火商的利益在裡面,誰禁誰?

  • 15 # 整形百曉生

    很有意思的一件事,鑑於目前校園槍擊案頻發,美國步槍協會建議政府減少學校設定的規模,因為他們認為校園槍擊案的根源在於學校太多而非槍支太多。

    禁槍在美國是一個偽命題,他們提倡自由,認為只要不影響到別人就是自己的權利,所以很多槍支大麻在有些州是合法的。但是禁槍最大的阻力是來自與兩院的金主:各大軍火巨頭。

  • 16 # 蔣曉峰Terry

    美國擁槍受憲法保護,有條件控槍才是有誠意、有目標的治理辦法!

    2月14日,美國佛羅里達一所高中發生校園槍擊案,導致17人喪生。事件驚動美國上下,控槍呼聲和要求席捲東西兩岸、驢象兩黨。

    在美國,談禁槍目前無解,控槍才能分階段實現目標。

    特朗普總統數次表態,敦促國會盡快推出為加強購槍背景調查的新立法。他要求國會或聯邦機構禁止銷售“撞火槍托”(一種加大火力的改裝措施)、將合法購槍的年齡提高到21歲,以及加強對精神病患的收治和診所數量。

    最新訊息是,一項簡稱為“Fix NICS”的強化背景調查新法案,正由來自德州的共和黨議員科爾尼John Cornyn推出的,鼓勵各州及聯邦部門,包括軍方機構,將個人的刑事定罪記錄提交到“全國即時犯罪悲劇調查系統”NICS。法案目前獲得國會兩黨議員普遍支援。

    不過,有部分共和黨議員擔心,加強版的背景調查系統如果標註某人不能購買槍支,購槍者如何提出上訴?他們希望這些人能夠擁有合法的上訴途徑。

    科爾尼是共和黨內二號人物,他主導的這項新立法具有可操作性,目標也十分明確。

    目前,聯邦法律要求有關聯邦機構向隸屬於FBI的NICS背景調查系統提交個人被定罪記錄,以確定能否向某人出售槍支。但這項法律不要求各州強制執行。各州可以依照自己的法律執行。

    在網路上以及非聯邦授權的武器出售商也會賣槍個購槍者。這是現存背景調查的一個大漏洞,如果能夠從購槍源頭堵住的話,從正規和非正規渠道都對購槍者身份有約束。目前的背景調查法規,只要求透過聯邦授權機構購槍的人接受背景調查。

    此外,國會議員們還計劃在下個月的一項支出法案中,包含向聯邦提供更多醫治精神病患的資金。有共和黨議員敦促國會批准給聯邦16億美元資金,專門用於醫治精神病人及加強學校的安保措施。

    在美國,目前情況下禁槍是違憲的,但控槍完全可以讓槍支使用範圍大大收窄。目前特朗普和國會共同推動的法案有相當大的誠意。(完)

  • 17 # 鐵血檔案

    我個人認為美國禁槍法案難執行無外乎以下幾個原因,接下來我們挨個分析一下!

    1.法律規定

    美國在建國之初就決定了人民要擁有保護自己生命和財產的權利,並以立法的方式給予支援。那麼如何去實現這一法令呢?只有全民擁槍合法化!美華人民也從獨立戰爭和南北內戰中瞭解到,擁有強大的武器才能保衛自己的家園!就這樣,槍支合法化的思想理念一直持續到了今天。

    2.既得利益者

    美國全美步槍協會,是阻礙禁槍法案執行的重要參與者之一。該協會在美國的權力機關有很大的話語權,說白了,他們就是美國既得利益者操控的一個玩偶。要知道,美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軍火大國。兩次世界大戰,美國均是靠軍火大撈了一筆從而成為超級大國。武器銷售和對外戰爭似乎成為了美國經濟的重要收入來源。可想而知,禁槍法案很大程度上損害了他們的利益,他們自然會透過最高權力機構來限制法令的實施。要知道,美國的多任總統都想過要禁槍,可是迫於這些利益者的彈劾,不得不放棄禁槍。在美國,法律是掌握在他們手中的,絕不是總統一人之力可以抵擋的。這就是資本主義,這就是美國法律!

    3.美華人的習慣

    我們前面介紹過了,美國有很長時間的槍支合法歷史,很多美華人對於槍支的擁有已經成為了習慣,並且深深植根於他們的文化。美國由於地廣人稀,而且許多地區經常有野獸襲擾。為了保護自己和娛樂,久而久之,美華人也形成了打獵的習慣。打獵對於他們來說就像我們的郊遊一樣平常,而且被認為是一項很好的娛樂減壓專案。美華人對於槍支的依賴程度已經不亞於電子裝置。試想一下,在當今社會,如果讓你以後再也不能玩手機了,你會不會很不習慣。同樣,作為美華人的重要娛樂專案。如果一下子強制禁止了,他們很多人也不會習慣,更不會同意!

  • 18 # 包大人玩科學

    包大人包坤,美國學習生活工作多年,為您解答美國那些事。。。

    最近, 美國校園以及一些大城市公共場所不斷髮生惡性槍擊事件,引發了美國國內一場有關《槍支管理法》的大政治討論。據美國疾病預防中心資料, 在美國全國, 平均每天有96名美華人死於槍下。其中, 2/3為自殺, 美國全年他殺槍擊事件超過13,000。且每個月因為家庭糾紛喪生的女性超過50人。如此嚴重的傷亡資料,為什麼美國法律依然允許公民擁有槍支?

    與美國曆史以及社會文化緊密相連

    從美國建國初期,就有美國《權利法案》的第二條規定:“……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受侵犯。”美國建國前後,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和言論自由一樣,已被視為最珍視的個人權利之一。不少美華人認為,這條修正案保護的是個人的持槍權利,槍支管制是非法的。

    用槍支作為防禦武器是美國的傳統文化,已有200年的歷史。美國能夠建國獨立,美國西部開發,靠的是槍支。槍支是獲得土地和財富的手段。

    槍最能體現美華人野性、剛強、獨立不羈的個性,槍支在美國,猶如漢堡包、熱狗、搖滾樂一樣,是美國文化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至今,在美國郊外與山區,人們鍾愛於打獵,也依賴槍支來防身。美國的槍文化還和美國的國情有關。典型的美華人會住在一幢單門獨戶的房子裡,門前還會有些草坪。如果是居住在更加廣闊的鄉村的話,去鄰居家串個門,很可能也要開著車。 美華人的房子大多不用帶有鋼筋的窗戶。這種情況下,犯罪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機,破窗而入,或者乾脆從忘記鎖的後門大搖大擺地走進屋裡。這個時候,一把槍就是捍衛自己、捍衛家人的最好武器了。

    因此,儘管大多數民眾支援對槍支進行適當管制,但也不願嚴格。

    財團的原因

    美國的步槍協會軍火公司實力雄厚,有很多資源, 可以動用財力來遊說政客,資助選舉打廣告。如今在他們的干涉下通過了一大堆法律條款閹割掉了美國政府管制槍械的部門(幾百萬條槍幾十人管)使得槍支管理的執行受到無數法律限制。

    除了長槍協會的政治利益,另一方面,美國當下近3億人手中有2億多枝槍械,也形成了“造、修、賣、收藏”等一條龍的產業鏈,以及一個個相對獨立又互為整體的既得利益集團。

    美國槍支管理現狀

    Ÿ 大部分美華人認為需要加強槍支管理。

    Gallup 調研發現55%的人支援更嚴格的槍支管理, 10%希望放鬆槍支管理。1/3表示支援現有政策。在近幾年中,對於加強槍支管理支援的總的趨勢一直在上升。

    Ÿ 每10人中有4人家中有槍。

    Ÿ 3/4 槍支援有人認為這是個根本的人身自由問題。

    Ÿ 大部分槍支所有人說個人保護是主要原因。

    Ÿ 1/3 共和黨認為槍支是個嚴重問題。大部分共和黨不認為槍支加大了槍擊事件的可能性。

    Ÿ 總體支援加強槍支管理法案。

    禁槍在美國困難重重, 但有了一定限制,比如槍支不可入校。槍支管制不僅是一個原則問題(憲法) 自由問題, 更是一個利益問題。 並且,目前美國擁有私人槍支3.57億支,比美國的總人口還要多。即使美國政府下令要禁槍,不可能挨家挨戶的去沒收這幾億支槍。所以,在美國禁槍,既沒有動力,也不可能具體實施。

  • 19 # 美國高娓娓

    1、美國總體而言是一個地廣人稀的國家。美國的領土和中國差不多大,是世界上面積第四大的國家,人口大約為3億多。除了紐約等大城市聚集了眾多人口外,美國大部分地區都是廣袤的土地,人口稀少。而美國不是中央集權的國家,聯邦、州、地方都有一定權力,但還是相對分散,特別是有些地方自治機構,警力很難保障每個地方。在人口密集區,警力很充足,可以有效打擊犯罪,但在人口稀少,警力難以分佈均衡的大部分地廣人稀的區域,單純依靠警力保護很難實現。必要的擁槍是人們保護自身安全的必要手段。娓娓曾經到過居住在偏遠、幽靜地方的朋友,家裡是非常大、背靠森林的大宅,四周鄰居也相隔較遠。在那裡居住很難想象要沒有槍支作為依賴,萬一有人侵犯,真的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等警察前來,估計悲劇難以避免。必要的槍支是國家給予每個人保衛自身合法權益的一種有效手段。就問一個問題,如果在偏遠的鄉村,你是願意打911長時間等待警察來救援呢,還是拿起武器積極對抗來得更行之有效呢?

    2、讓守法公民持有槍支是對犯罪的一種巨大震懾。試想,如果一個罪犯在實施犯罪前,知道對方手裡有槍,不是手無縛雞之力、任其宰割的,是不是犯罪前會多想想,有可能打消犯罪的想法?槍支在這裡,更多的是震懾作用,它打消了很多潛在犯罪,保護了守法公民自身的安全。

  • 20 # 董海發

    禁得了嗎?美國是靠槍桿子屠殺8000多萬印地安人才有美國這個聯邦國家的!

    美國槍械生產商,經銷商以及步槍協會,絕對不可能放棄這個獲取暴利的行業!美國步槍協會給每位當選的國會議員送政治獻金幾百萬美元,國會永遠不可能透過禁槍法案。奧巴馬當總統時幾次聲淚俱下的提出禁槍議案都被國會一一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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