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風清揚145354597

    2020年就不是打架年,能不動手就不動手,在你眼裡覺得是理的警察不一定認為是理,為了罰款,為了威懾,雙方都沒理,等著處分吧,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看你們以後誰敢打架。

  • 2 # 順順順然

    如果他人打你一拳,你還一腳;雙方無傷害的話,大家握握手笑一笑就行了。

    倘若有一方受傷害,到醫院去驗傷,賠償受害方醫療費用就可以了。

    倘若造成一方傷殘就比較麻煩,若協商不成就要走司法途徑;由法院判定雙方責任和賠償份額。

    這是雙方鬥毆的行為。

    如果要認定“正當防衛”,需要符合刑法中構成要件:

    1、他人正在進行不法侵害行為;

    2、不法侵害行為情節嚴重;

    3、危險性很迫切;

    符合以上條件,為制止不法侵害造成不法人傷亡的,可以不承擔責任。

    但也要注意,若不法行為輕微,危險性不大時;不可超過必要限度。否則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 3 # 國際貿易頂層設計方案

    如果法院多些根據誰先動的手?來認定後者正當防衛……哪麼未來社會將大大減少打仗鬥毆現像,會很快提高國民素質文明成度,只要是先動手的、主動侵犯民宅的,將來都要承擔主要責任,這會淨化社會,

  • 4 # l湖湘客

    如果別人打你一拳,你還一腳。這是打架鬥毆,是尋釁滋事,違反治安管理條例。

    正當防止,指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財產遭受嚴重不法侵犯時,而採取的自衛行動。只有是正在進行的不法侵犯。這在進行的嚴重不法侵犯,它有可能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或者給自己或他人以及國家社會財產遭受巨大損失。只有同時具備這兩個條件,才屬於正當防衛。

    再三申明,筆者非法律專業人士,上述僅是個人粗淺認識,勿噴勿懟。

  • 5 # 正義87357

    那就要看這一拳頭是為何打出的,你無緣無故罵人家,人家打你一拳,你還他一腳,這就是鬥毆。最好解決辦法,捱了一拳,就地躺倒撥打120,110。處理結果,你負次要責任,他付主要責任。

  • 6 # 使用者101226211792

    如果,有人無故打你一拳,踢你一腳,你反擊了,這不是打架鬥毆。這一拳或這一腳,可能給你造成身體的嚴重傷害,你為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而進行的反擊,是正當防衛。

  • 7 # 崑崙奴王富貴

    如果對方是正在進行犯罪如盜竊、搶劫…等,你去制止,對方先動的手,你算見義勇為,如果還腳重了對方受的傷重了,頂多是防衛過當。

    但如果是口角等事發展成互毆,警察一般會當鬥毆處理。

  • 8 # 手機使用者14023337422

    如果有確鑿證據證實是別人先打你一拳,不管何種原因,你反踢一腳,都屬於正當防衛。他人打你一拳,傷害正在進行時,你不反擊,第二拳、第三拳馬上就到。

  • 9 # 正直叔

    哪我讓對方先打一會路人都看見我讓打了而且讓打出血了我再還手,而且還是一拳就把對方打傷了,這樣我算是防衛過當嗎?

  • 10 # 糊塗蛋101

    如果別人打你一拳你還了一腳屬於打架鬥毆還是正當防衛?如果僅此一拳一腳,又沒有傷害對方,應屬於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一般指,對方對你實施侵害的時候,為防止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而實施的防衛反擊行為。在防衛過程中,給對方造成了人身傷害,則屬於防衛過當。造成對方人身嚴重傷害,依據傷殘等級,就有可能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如果侵害人已停止不法侵害行為,受害人仍然繼續對對方實施攻擊,造成對方人身傷殘,就會判定為故意傷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

    因兩人或兩人以上打架,多人圍觀,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交通堵塞等嚴重影響人們生產生活和社會公共秩序的,多定性為打架鬥毆,根據造成後果的嚴重程度,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為維護良好的社會秩序,大家在工作、出行時最好對發生的矛盾保持冷靜,剋制衝動,以免傷害了他人也傷害了自己。

  • 11 # 龍芯草

    別人打一拳,不要還手告訴他你打我一拳5000,繼續打,讓他打的滿頭大汗為止!記著打了幾拳過後算賬!不要緊北斗在天上跑不了他!讓他賣車賣樓!你要還他一腳性質就變了!那叫鬥毆!擾亂社會秩序!每人罰500拘留5天,這是輕微的,如果構成輕傷,是要判刑的!110提醒你!打架有代價,打輸去醫院,打贏進監獄!醒醒吧?別給和諧社會添亂了!過好自己的生活,做個守法的公民!

  • 12 # 使用者9509166706465

    法院說了:有人傷害你時,你趕緊找出一本法律書,學習一下,法律是怎麼說的?沒學明白之前,就是胳膊,腿,腦袋沒了?也不行!否則會犯法?

  • 13 # 茈女子高姿態

    正當防衛吧,人生父母養,除了父母可以動我們別人誰都不行,就連幼兒園老師都知道不能打孩子,這點道理不會不懂吧

  • 14 # 現實版毒舌

    重慶因乘客搶方向盤車掉江裡的事件,我想大家還記得吧!乘客搶方向盤司機當然是不讓了,可事件在報到中有警方認定為,是乘客與司機“互毆”,造成公交車掉到江裡的,這可找當時的報道。透過這件事情應該反映出來,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不是我們自己本身能掌握好尺度的,那怎麼辦呢?

    國家法律規定的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它的司法解釋是:對方對你實施侵害的時候,為防止自身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而實施的防衛反擊行為。在防衛過程中,給對方造成了人身傷害,則屬於防衛過當。造成對方人身嚴重傷害,依據傷殘等級,就有可能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如果侵害人已停止不法侵害行為,受害人仍然繼續對對方實施攻擊,造成對方人身傷殘,就會判定為故意傷害,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

    看完這一司法解釋,你還能還手嗎?敢還手嗎?哈哈哈!還是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對付著活著吧!

  • 15 # 我在九天觀蒼海

    別說什麼,打你一拳,你還一腳是不是正當防衛,就是兩個人追打你,毆打你,你還手了,警察也是按打架鬥毆一樣處理。這就是我們的國情。

  • 16 # 邪能地獄火

    只有成天想這些東西的人才會被人打。誰打你你打回去就是了。就算耶穌基督保著你,你也不過是幾十年前後的事兒,讓自己活得那麼累真的好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既然永動機無法完成,為什麼不發明一個可以工作99999年的類永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