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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從山中來5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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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蔣山老徐
題主問到殘疾人的監護人有補貼嗎?
我不是民政工作人員,具體政策說不清楚,但我家有殘疾人,能瞭解安徽對殘疾人的政策,全國各省可能不統一,現將本省政府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與大家分享一下!
1,如果是二級以上的重度殘疾人,但又附合國家頒佈低保政策條件享受低保待遇的殘疾有如下補貼!
(1)按規定每月發放低保金,打到卡上。
(2)2級以上殘疾人如果享受了低保,每年享受800元殘疾補助金,按月,或按季分攤後打到卡上,如果是殘疾人,沒評上低保戶的是享受不了這800元年補助款的。
(3)如果是二級以上重度殘疾人又享受了低保待遇,那麼有一種護理補貼,每月有60元護理補貼與低保金,殘疾補助金一同打到卡上。
2,以上數字從兒子卡上了解的,在此要感謝黨和政府對殘疾人的關懷與愛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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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碧野清風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如果是一級二級殘疾人,屬於重度殘疾,是有護理補貼的,我們內蒙古地區2019年的補貼是生活能自理的一個月補貼100元,生活不能自理的,一個月是補貼護理人800多元。當然地區也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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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結緣64665172
持有一二級殘疾證的都有雙補政第,及護理補助和生活補助,補助額各地有所不同,還可享單獨納入低保,免繳合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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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加油吧Shengrui
要看殘疾人的殘疾等級和家庭生活狀況,一般殘疾等級在一級、二級,家庭生活比較困難的,低保或貧困戶等情況,就有殘疾人的監護護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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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簡單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要說的是:監護人是一個法律概念。是專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護職責的人。監護人一般分為兩種:未成年人的監護人,即:父母親或者近親屬;精神病人的監護人,即父母親、配偶、子女。監護人主要有五項權利: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並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活動;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代理被監護人進行訴訟。
其次,絕大多數殘疾人並不需要確實監護人。從根本上說,需要明確地確定監護人的殘疾人有兩類:1、未成年人中的殘疾人;2、成年殘疾人中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其他型別的殘疾人並不需要監護人。現實生活中,家庭中其他人給予生活上的照料和護理即可。說到底,給殘疾人確定監護人,根本原因是他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必須由他人給予全方位的照料和護理,才能生存下去,他們闖了禍,還需要監護人進行善後處理。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殘疾人的監護人有補貼嗎?這個問題的提出,可以肯定地說,是事出有因。原因是2020年1月8日,《民政部關於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通知》下發,檔案明確要求:要加強對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照料服務,在及時發放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基本生活標準,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礎上,依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制定照料護理標準,照料護理標準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日常生活照料費用、養老機構護理費用的一定比例,分為全護理、半護理、全自理三檔。並由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人、鄉鎮政府三方簽定委託照料服務協議,明確照料服務的具體內容,確定照料服務人時,在充分尊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本人意見的基礎上,優先就近選擇低保、低收入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並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及時支付到照料服務人個人賬戶,或承擔照料服務職責的供養服務機構、社會組織賬戶。
很顯然,這個政策的物件是特困人員,不屬於特困人員範圍的殘疾人不在此列。當然,在特困人員中確實有大量的殘疾人。專案名稱是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中的照料護理標準,要求是照料護理標準不再直接發給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本人,而是按照委託照料服務協議的規定,發給照料服務人。在徵得特困人員同意之後,可以在低保戶、低收入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中就近優先確定照料服務人,目的是幫助這些困難人群透過實際勞動,增加一些收入。應該說:能領到照料護理標準的人,是實際提供了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的照料服務人,而不是監護人。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一定要區別開來。當然,如果監護人正好被確定為照料服務人時,自然就可以領取照料護理標準。
概括一下:問殘疾人的監護人是否有補貼,其實是對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這一特殊政策的誤解、曲解。可以肯定地說:在目前的政策範圍內,從來沒有見過給殘疾人的監護人有專項補貼的政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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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持二級殘疾證的每月85元護理補貼,享受低保的還有重殘補助,前幾年每月55元,不知道現在多少。新農合不用自己交,提前五年領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