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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月明rym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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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老酒壺不喝酒
這種精神病患者無藥可救,即然終身與狗為伴也是不錯的選擇,不要刻意去勸導一個志意要吃屎的人,只要它們不妨礙正常人類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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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貓友老茅謝絕一切節日賀語
沒有那些人渣隨意拋棄狗狗,怎麼可能會有這麼多流浪狗?既然知道一人養百餘隻流浪狗那麼困難,為什麼不出手相助?環境固然重要,但是這一條條鮮活的生命不重要?生而為人,善良為本,不要自己受不得半絲半毫委屈,卻視它們的生命而不顧,人有三生,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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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572793146990
首先,這些流浪狗,都打狂犬疫苗沒有,都辦狗證沒有,,呵呵。
對流浪狗,貓,一律撲殺,為民除害,除惡必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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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反虐待動物法
德性!有些人的德性就是無恥,對行善者總是指手劃腳,對虐殺,投毒卻歡樂鼓掌!這就是一種變態,人格的變態。俗話說,窮華人無善心,現在中國已經不窮了,為什麼有些人的良心還趕不上泰國,泰國流浪狗滿大街跑,無一人去傷害他們,北韓那麼窮也沒什麼狗肉節,還保持著一點人性,南韓也逐浙在取消吃狗肉的陋習,只有中國某些人吃狗肉也就罟了,可卻得寸進尺,容不下任何一位對狗狗發善心的人,不是橫豎指責就是人身攻擊,他毒狗,虐狗,棄狗有理,你救狗全是錯!這種變態的思維導致人心狠毒,不會包容,你核計核計,一個對小動物都沒有包容心的社會,對人能好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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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波煙月漉
對這種事我們能做的就是閉嘴!思想就不一樣,說了白說!我婆婆就是,我養的小狗狗才3個月,不怎麼叫得,偶爾叫,她咕叨半天說狗狗煩死了太鬧!可是狗狗乖巧的時候她又愛逗她,就是不聽話的時候又嫌棄那種,才3個月能多聽話吧……有些人嫌棄你自己來把它們殺了,毒死了算數,良心好過就好過吧,無力爭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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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劈荊斬棘創奇蹟
我們怎麼看,看什麼?拿出汙染環境/干擾四周鄰居的影片來吧!細說哪個沒有環境汙染?你拉屎灑尿也會汙染環境,你開車排放說不清的費氣。養殖牛羊雞也不是同樣?責令關門你吃什麼?人窮的時間怎樣都行,今天好過了怎樣都不行。醜陋惡習慣的太多了太自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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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使用者562500975115
首先是你們心理變態盡乾的是損人不利已的無恥壞事!動物的家它的生存之地活動場地是大自然,是在大山裡森林草原裡。你們卻強行圈養在城市家中供你們玩耍開心。流浪狗都是養狗人丟棄的。到處傳播疾病毒菌咬人危害人民群眾危害社會。你們盡幹壞事還汙賴別人。你們才是真正的殘忍狠毒無恥,是假慈善假愛心。古人說壞人惡人養狗,一點沒錯。你們不養狗就沒有這麼多壞事。你們違法行為侵犯了大多數人的權利。國家出臺的限狗法令從嚴治理打擊重罰違法養狗行為。你們還在執迷不悟以身試法繼續做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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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8795280671126紫
你說出了我們救助流浪動物人的心裡話。對於棄養。拋棄。略帶狗。繁殖狗的人不去管。欺負我們這些心地善良的。我們都是養了10只以上。每個月發現小區有來的母狗用自己的錢為它們做絕育。生下來的小狗被人打死。我們錯在哪裡。該管的不管。一肚子苦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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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阝冇矢呿噲冇徊憶
✔英國—法案規定,無論在公共場所還是私人場所,狗咬傷人的話主人要面臨5年有期徒刑;如果狗咬死人,主人面臨14年的徒刑。如果叫聲擾到民眾,警告,再犯罰金最高達到5000英鎊!狗脖子上掛牌,說明主人姓名住址,否則將作為無主犬收容。嚴格規定狗每年必須注射疫苗,否則重罰。不清理狗糞便、狗傷人、狗主人都將被重罰。傷人的犬如果被鑑定富有攻擊性,將被處死
✔美國—狗在公共場所咬人要入刑,咬死人最高可判處主人終身監禁(美國:寵物狗咬死人 女主人被判終身監禁)。而飼養大型犬隻必須強制購買10萬美元保額的保險用於賠償,和我們的強制車險一樣。另外公共場所不牽狗鏈要罰款,大型犬不戴嘴套也要罰款。《妨礙公共利益法》“三吠”原則,狗吵鬧可投訴警察
美國法律對養狗有諸多限制,且狗必須掛狗鏈,遛狗時要及時處理狗屎,遛狗時隨身攜帶塑膠袋,如果沒有狗鏈,狗對人安全造成了威脅,它們就有可能被射殺;如果它們隨處便溺,就有可能被收容甚至實施安樂死。
✔德國—養狗必須向政府申請,批准,主人和狗必須到專門學校參加三個月培訓學習。除警用、導盲犬等服務功能的狗,養狗人要交“狗頭稅”,在柏林養第一隻狗每年交稅為120歐元,第二隻狗再交180歐元,沒按時交稅偷養,查到罰1萬歐元。每年必須接受檢查,疫苗等。同時參保“第三者責任險”,保額不低於100萬歐元。遛狗主人必須隨身帶拾便袋,清理狗糞,如果沒清除,會遭到罰款,具有危險性的狗出門就必須佩戴審批標誌,戴口套,用不超過2米繩子牽著,主人還要攜帶相關證明以備抽查。如果不採取相關安全措施而帶這種危險狗上街,主人可能會被罰5萬歐元。
在德國要是被狗咬傷,就必須住院觀察,時間很長,是那種特別豪華的醫院,而且住院所有的費用,在加上住院期間的誤工費等等,全部由狗主人承擔
✔日本—養狗,30天內必須到指定地方進行登記;養狗者必須每年帶狗注射一次狂犬疫苗,否則預防員有權將狗“拘留”。如違反規定,將被處以最高30萬日元罰款。
與此同時,法律規定寵物犬必須在規定的時間上街遛,遛狗時必須繫繩和清理糞便,並給狗帶上嘴套,這就在最大程度上消弭了對路人的威脅。此外,主人如果不慎把狗遺失也會受到重罰
✔法國—堪稱寵狗歐洲第一的國家。在法國,為了減少狗咬人、傷人的悲劇,法國大型犬類出門,主人需要攜帶狗的戶口、口罩、保險,這些證件一樣也不能少。若狗擾民,傷人狗主人將受到重罰,若情況嚴重,狗主人甚至要面臨牢獄之災。強迫狗主人清理狗屎,違者重罰,從而使清理狗屎成為養狗者的自覺行為
✔西班牙—西班牙每隻寵物狗體內必須植入身份晶片,可以有效幫主人找到丟失的犬隻,隨意遺棄寵物狗的主人也會被罰款。
植入的晶片是管理狗的重要手段,對於那些闖禍的狗,咬人的狗,警方會透過晶片鎖定主人,並要求其對事故負責。不會存在狗咬了人,找不到主人的情況
✔新加坡—禁止進口A類(巨型)犬。已有A類犬要進行絕育。主人須為其投保十萬新元第三方責任險。並繳納五千新元保證金。公共場所必須系狗鏈,大型犬(如B類犬中的德國牧羊犬)還要戴上口套。狗只過度吠叫滋擾他人的,主人會被罰款。嚴苛的處罰條令,使新加坡發生被狗咬傷咬死的事件很少發生
✔澳洲墨爾本—市政廳的網站上明確地表示出哪些綠地公園對狗開放,哪些地方可鬆開狗鏈,哪些地方遛狗時主人必須牽著。主人在帶狗外出時必須要隨身攜帶塑膠袋,隨時清理狗的糞便,不然會被罰款高達250澳元
✔義大利—禁養美洲囂犬等攻擊性強的犬種。強制上第三方險。猛犬外出必須戴口套,狗鏈不能過長。狗耳下被植入晶片,遺棄寵物者最高將被罰一萬歐元
✔加拿大—如果狗咬了人,主人可能背上一輩子都還不起的鉅額債務。如果狗隨便亂叫,擾民有人報警,狗主人將失去養狗的權利和重罰,若狗傷人,狗主人除了要受到重重罰之外,若情況嚴重,狗主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在加拿大溫哥華,如果狗主人不清理狗的排洩物,可能要面臨250加元到2000加元的罰款
✔匈牙利—布達佩斯規定,小狗3個月就必須注射狂犬疫苗,6個月後再注射一次,以後每年都必須注射,逾期不注射疫苗者最高可被罰10萬福林的罰款。人民上街遛狗時,必須佩戴已注射過狂犬疫苗的塑膠牌,並戴上皮帶或是鎖鏈,由遛狗人牽著,不允許狗自己亂跑,有些兇險品種必須佩戴籠頭,規定遛狗者必須自覺清除狗糞,否則將被罰1萬福林。而且影劇院,兒童遊客所,餐廳,商店,學校等許多公共場所不許狗入內
✔芬蘭—豢養著必須為寵物狗接種疫苗,不得讓狗在人口居住稠密地區隨處排洩,主人必須將狗糞收入專用塑膠袋並投入附近垃圾箱內,否則將被當場罰款,具有攻擊性的犬類,狗主人要在狗嘴上套一個繩套,此外寵物對他人造成傷害或是對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狗主人必須給予賠償等等。如果養狗者違反公共秩序法有關寵物管理規定,警方將處以最低48歐元的罰款。如果發生嚴重傷害事件,警方則有權拘捕肇事狗,根據危害程度進行處罰,甚至依法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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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職業特工911
這是政府管理缺失造成的,上邊沒有指示,基層街辦更會裝聾作啞,且不會有任何作為和突破。老百姓心底善良無私,靠著一己之力幫助流浪小動物,應當給予同情與幫助,而不是嫌棄和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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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2006689257119
就象這則訊息所說,發人深省,愛狗人士哪去了,接到你所安排的專門養狗的地點不就解決了,對你們不是事,對政府是事,對不爰養狗的人是事,難道此事你們也往後退了,真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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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圓圓165550628
喜愛寵物完全是個人自由,不得干涉,但是權利和義務是相對統一的,前提就是不要強迫其他人一樣愛寵物,不要給別人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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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西什
不請自來,因為我也是一個愛動物的人,包括狗。
題主既然提出這個問題,恐怕很大可能是反感甚至厭惡這位救助流浪狗的人。
來提問一方面是想獲得支援,把這樣養狗的人先從輿論上打倒,在激起愛狗人的憤怒,讓他們對你無禮指責,你可以藉此兩面的展示出這些愛狗的人多麼可怕,可惡……
當然看了看下面的回答,已經有掐架的趨勢,祝賀題主,你成功選擇了一道熱門話題!
至於愛狗的朋友們,也不要激動,既然題主對這事深惡痛絕,那麼我們能不能請題主把這位養狗人的資訊,問題,難處,想如何解決等等能協商溝通的地方先行探討一下可行性?
再者,那些不喜歡狗,也不喜歡別人家養狗,喜歡吃狗肉,對那些緝毒的,導盲的,奮戰在救災第一線的工作的狗狗們也毫無憐愛同情之心的人,請你閉上嘴,不用宣揚你那一套人是人,畜生是畜生的理論,也不用指著愛狗人士的鼻子罵,畢竟國家對動物養護管理方面還沒有立法,我們的社會也才初級階段,進化早的人先一步理解了動物是動物,人也是動物。而進化晚的人現在還停留在人是人,動物是食物這個認知上。
愛動物的人要選擇寬容,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能救一隻是一隻,不要把時間浪費在和只認得食物的這類人掐架上。
如果題主真的是想解決問題,方法很多,比如把那些狗狗的照片拍下來,寫個文發一發,呼籲大家幫忙領養或者找一個適合狗狗群居的環境,幫助那位養狗的搬家,如果他是在城市,可以在附近的鄉村租個院子,地方寬敞了,狗狗們生活也覺得舒服了,情緒好了,愛玩不愛叫了,自然就不擾民了。
或者動員一下同城的愛狗人士,能不能給分散寄養一部分出去,保證狗狗生活的同時還是要和睦鄰里。
如果題主真的被這個問題所擾,完全可以好好做個調查,好好寫一篇關於救助狗狗的問題的綜合報告,也許還能拿個青雲計劃獎呢,何必滿心憋氣的來問這個問題,引起群架呢!
我相信愛狗的人並不是不希望和人好好相處,他們只是看不得動物那受傷受害痛苦表情和那撕心裂肺的吼叫,所以把關注點全放在了動物身上。因為愛狗也好,愛貓也好,當動物受委屈,受疼痛折磨,他們先一步感受到了動物的疼,所以才會不計後果的去救助,去反抗!
所以,放下指責,做點有用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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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養寵物狗的越來越多,而狗的繁殖能力又強,遺棄多餘的狗在所難免,普通人再愛狗,總不能個個都養上十幾、幾十條狗吧?被遺棄的流浪狗,僅靠愛心人士收養,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根本辦法一是狗狗在家圈養、出門拴繩,如此它們怎麼去異性接觸、交配、生產呢?第二就是絕育,不僅流浪狗要絕育,家養的寵物狗更要絕育,從而從源頭杜絕流浪狗的產生。這看上去似乎不太"人道",但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了。真講人道,人就不應當養狗!如果世界出現一種比人還高等的動物,把我們人也豢養起來,雖吃用無憂,你會高興嗎?
流浪狗的滋生,責任主要在養狗人身上!養狗人要真正愛狗,應擔負起應有的責任!只生不養,推向社會,危害鄰里,是一種不道德的卑劣行為,應受到全社會的遣責!
無辜路人被無主流浪狗咬傷,依照民法立法精神,責任和費用應由所有的養狗人承擔!國家應向所有養狗人徵收一定的費用,成立一個基金,用於被無主狗咬傷者的救治!
我提出這個呼籲,不是我不愛狗!我也是一個養狗人士,我雖然愛狗,但更要有一種擔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