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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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廣東興功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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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感知人生
不知道法律是怎樣規定的自己不懂,但常聽老人講“童言無忌”,也就是說娃娃嘴裡討實言。只要能透過考證小孩說的話屬實的話,個人認為小孩的話就完全能當做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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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閩南法律人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綜上,正常能正確表達意思的小孩子也是可以作為證人作證的,只是證明力會比較低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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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譚文祿
俗話說:“茄子不開虛花,小孩不說謊話"。既然如此,我認為小孩的話可以在法律上為證。既使不能為證,辦案人員可從小孩的話中明白一些問題。可順其言明其理。
從民事訴訟角度來說,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由此,小孩若是能正確表達意思,也是可以作為證人對本案有關情況進行作證。
從刑事訴訟來看,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從法律規定可以看出,無論是在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當中,法律均規定證人的作證義務,以及不能作為證人的情形,也即是說,小孩只要符合作為證人的條件,同樣是可以出庭作證的。
然而,在實踐當中,出於作證的成本以及風險考慮,一般證人都較少願意出庭作證 ,一般都是以書面證人證言的形式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