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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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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華大財經
這個說法雖然有道理的。我國2015年就明確出臺法律。當銀行經營不善,資不抵債就可以合法的申請破產。這是國家允許的。
而且我國法律還明確規定。銀行必須給每一位儲戶購買50萬的儲蓄保險。也就是銀行真的倒閉了。那麼每一位來銀行存款的儲戶。就可以獲得保險公司50萬元的無條件賠付額度。所以平時在銀行裡存款不超過50萬的,完全不用擔心銀行破產。
最重要的問題來了。超過50萬的部分怎麼辦?這個還得分情況來說。如果銀行處於嚴重資不抵債。還有就是銀行投出的錢大面積違約。收不回來。那麼這些超過50萬存款的人。自然也只能獲得銀行最低50萬的賠付額度。超出的部分只能自認倒黴。
但是還同樣存在另一種情況。也就是銀行申請破產以後。清算機構在清算銀行資產以後。發現還了銀行的債務,並且有剩餘。那麼就將這部分剩餘款項分配給為全額賠付的儲戶。如果是在銀行存有60萬存款的儲戶。除了能獲得前面無條件的50萬賠付額度。自然還會獲得一部分的賠付。但是想要全額拿回60萬,十萬萬不可能的。否則銀行也不會破產了。
但是現實情況是這樣的。銀行在國家金融體系當中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國家支柱銀行。國家是不允許輕易破產的。因為它對國家的經濟會構成嚴重的打擊。所以老百姓一般不需要擔心自己存在銀行的錢拿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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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空谷財譚
這個理解是錯誤的。銀行倒閉後,儲戶應獲得的賠償分成兩個部分:
一個是國家賠償。存款保險制度所保障的50萬,是指在銀行倒閉之後,由國家的存款保險機構負責賠償給儲戶。這個部分是強制執行的,不需要經過法律程式,只要你的存款數額得到確認,賠償馬上就會到位。
另一個部分是儲戶作為債權人參與銀行破產清算狗所得的補償。銀行也是企業,企業破產並不意味著其所有債務都能得到免除。法院會成立破產清算小組,對銀行的債權債務進行清算(換句話說就是負責催討貸款),資產收回後,由法院裁決如何對債權人進行分配。
像題主所說情況,存款60萬,銀行倒閉後儲戶首先獲存款保險賠款50萬,然後再參加破產清算,看看剩餘的10萬還能獲得多少清償。不過可以肯定一點:想要獲得全部10萬的清償可能性不大,因為破產的原因就是資不抵債,所以不會全部獲得清償。
因此,這個問題的答案應當是:50萬肯定有保證,但其餘10萬也不是沒指望,只不過會有損失部分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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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olorful life
等銀行倒閉,請相信你60萬已經不是原來的60萬了,真有那麼一天與其想剩下10萬要不要的回,不如考慮下明天有沒有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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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hjm132
銀行不可能倒閉,你放心吧,哪家銀行不行了,所有銀行都會抬一手,一旦那家銀行崩了,人們會覺得錢存銀行不可靠,突然大面積取錢,然後所有的銀行都崩了。這是銀行不允許的,也是國家不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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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58435540336陽城
任何破產都是要清算的,先盡數量小的歸還。一般數量少可以得到完全(包括包賠)歸還,太多了才按(大債主)比例歸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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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琅琊榜首張大仙
隨著銀行能夠申請破產倒閉的政策出臺以後,國家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安全,設定了一個最高50萬償付的《存款保險條例》!
也就是說,只要是在各大銀行裡進行定存業務的,如果發生銀行經營不善,倒閉的現象,那麼就可以得到最高50萬元的賠償。而這個政策的出臺,是直接保護了廣大儲蓄者的資金安全,更加是給許多民營銀行一個競爭點。
按照存款保險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最高償付額會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狀況實施動態調整,也不是說現在50萬,以後都是50萬,可能還會更高。
當然也不是說調就調,也不是央行就可以隨便做主的,而是必須報經國務院稽核批准後,方能實施,包括存款保險基金的實施費率等。這其中,會涉及存款人和銀行等各方面利益,工程是巨大而複雜的。
那麼對於現在來說,既然說了只保護50萬元的額度,那麼自然不會給你多,畢竟一旦銀行出現倒閉,一定是資金鍊上發生了問題,沒錢,人家怎麼給你陪???
所以,聰明的人應該利用50萬資金的這個門檻,進行合理的規劃存款:
第一,你可以在不同的銀行進行定存,這樣就可以做到降低風險的效果;
第二,開通兩個賬戶,一個你自己的,一個你家人或者愛人的,這樣讓兩個賬戶都保持在40萬左右的額度,就可以享受50萬最高的賠償了;(建議不要頂格存款,因為還要考慮到利息的問題!)
第三,選擇國有大型銀行,雖然利息相對民營銀行低,但是申請破產倒閉的機率幾乎為零;
因此,當規定是保護50萬,你又碰上破產,那自然10萬是沒希望得到的!但是目前來看,銀行破產的機率極低,近幾年以來也未曾發生。所以如果你害怕這樣的事情出現,可以考慮我所說的三種策略,這樣就沒有了後顧之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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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陽光煎蛋
萬一有銀行吸納儲戶大量存款後,用非法手段惡意破產儲戶怎麼辦!?
中小銀行實力有限,吸收不到擔心資金有風險的儲戶資金,中小銀行也將無法生存!
未來的銀行業也怕將是強者越強的路子了!但這種風險無疑也將大大增加,如若有天此銀行投資失敗或遇金融動盪或利益大到其可以使用非法手段惡意破產時,其所帶來的破壞性無疑將是毀滅性的!
希望國家出臺更加嚴密可靠的金融業法律法規,以防止此類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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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商務新觀察
60萬元存款,只賠付50萬元,並不意味著那剩下的10萬元就完全沒有指望了。只是說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的保護範圍,50萬元有100%的保障而已,針對個人儲戶來說,這部分是直接由具有獨立法人性質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賠付。特別要說一下,該公司之前僅僅是央行的下屬機構,從2019年5月24日起正式單獨設立機構。
商業銀行是允許破產的,但中國也輕易不會允許它們隨意破產或者倒閉的,因為這事關金融系統的流動性風險,這是近年來監管部門非常重視的風險防範內容。比如說,今年5月24日就在央行、銀保監會及建設銀行聯合組織接管小組短期接管包商銀行(因信用問題)的當天,管理資金8000億元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
根據監管的要求,對於一般性存款在50萬元本息以內的實施100%保護,但超出部分並不是完全沒希望,而要等相關破產清算結算以後,根據該行具體資產情況再行給付。如果運氣好的話,很可能您剩下的10萬元有著落;反之,則是打水漂也可能。
不過,這也看是什麼類的銀行?如果是小型銀行的60萬元存款面臨這種情況,很可能最多拿到50萬元本息的賠付。至於多出來的恐怕沒有機會了,因為整體規模較小、資金實力不足。但要是股份制銀行,一般都是比較有雄厚基礎實力的,或許還有多賠付的機會。
總之,您也不要擔憂!只要今後在存款尤其是選擇個人大額存單時,儘量不超過50萬元而且選擇國有六大行、股份制銀行等品牌知名度高、有實力的大行基本上更保險。如果超過50萬元以上的可以分為兩份存入不同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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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K濤資本
不能這麼說!
我們可以先來看看《存款保險條例》關於銀行倒閉、破產對儲戶存款的賠付規定,根據《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不同分行的賬戶也算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總額如果不超過50萬的,則由保險公司全額賠付,如果超出了50萬,則先由保險公司賠付50萬,剩下的部分則要看這家破產倒閉的銀行資產清算完畢之後還有多少資產了,然後根據清算的資產以及50萬以上儲戶佔資比例、按比例分配這筆資金,所以,如果你在一家銀行存款60萬,即便是這家銀行倒閉了,你除了可以得到保險公司50萬的賠款之外,還可以得到一筆銀行破產清算後的資金,不過,這個清算過程可能很漫長,能夠清算給你的資金可能也非常有限!
在這裡需要說明一點的是:銀行賠付是根據單個的自然人來進行賠付的,不看儲戶的家庭關係,如果夫妻二人或者父子(母女)在同一家銀行存款超過了50萬,只要單個的某一人存款總額沒有超過50萬,保險公司還是會全額賠付的!
雖然說超過了50萬的部分還是會得到銀行清算補償,但畢竟很麻煩,所以,我們一般建議大家如果存款超過了50萬,最好是分開存在不同的銀行,或者是分開存在不同家庭成員名下,這樣比較簡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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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顏開犇
這種觀點,是對中國銀行儲蓄存款保險制度的誤讀。
出現銀行破產倒閉的情況,個人儲蓄存款會得到什麼程度的保障,這個在中國缺少可借鑑的案例。但是,按照《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華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償付存款人的被保險存款後,即在償付金額範圍內取得該存款人對投保機構相同清償順序的債權。我們仔細研讀有關條款規定的話,這裡把商業銀行、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人三者之間的關係說得非常清楚了。
商業銀行是投保人,存款保險基金(現在已經成立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保險機構,而存款人是被保險人和受益人。
假如商業銀行破產倒閉的話,存款人的利益首先由存款保險基金負責保障,即限額50萬元進行償付。其次,超過50萬元的部分,要按照破產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商業銀行進行破產清算後,按照法定的清償順序進行償付。
結合題目所述的情況來講,存款人在某銀行存款60萬元,由於信用危機該商業銀行破產倒閉了,則存款保險基金會無條件償付存款人50萬元。這樣,銀行就欠存款人10萬元,同時還欠存款保險基金50萬元。
假設經過破產清算,銀行資不抵債,則存款人的10萬元債權和存款保險基金的50萬元債權都可能面臨滅失的風險。如果經過清算銀行還有30萬元資產,那麼按照一定的清償順序,有可能存款人得到5萬元、存款保險基金得到25萬元。
以上,是基於存款保險制度和破產等有關規定的個人粗淺理解,不一定準確,更不代表實際會這樣操作。正如我們看到的,包商銀行出現重大信用危機後,國家不是任由它破產倒閉,而是基於各個方面的慎重考慮,由央行和銀保監會對其進行了接管,並對個人儲蓄存款由國家信用保證100%償付。
但是,君子不立於危牆之下,對於地方性的、規模偏小的銀行,比如城商行、農商行、信用社、村鎮銀行以及民營銀行等,保持一顆警惕之心還是非常有必要的,最好嚴格按照不超50萬元限額去做,可確保100%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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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財經樂少
現在銀行倒閉的可能性已經很低了,目前銀行倒閉例子只有90年代的海南發展銀行,自從法律法規和相關機制的完善,銀行已經很難破產了,今年就有不少的例子,包商銀行和錦州銀行都發生風險危機,錦州銀行進行了資金重組,包商銀行被建設銀行接管經營,當銀行發生風險危機時候,金融部門都會作出相應的操作。
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在2015年公佈,這個制度的公佈意味著商業銀行被允許倒閉破產,不過同時加強了對儲戶的保障,因為強制銀行對存款購買保險。《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銀行作為存款機構要根據存款量購買一定比例的保險費,最高賠付是50萬存款。
超過50萬的部分可以賠付嗎是可以的,50萬的賠付範圍是由保險公司承擔的,所以銀行倒閉損失最大的不是銀行,而是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會確保受保銀行不破產的。銀行倒閉之前會清算財產,銀行存款屬於銀行債權,優先於股東的權益,不過又落後於職工的工資、保險等費用,不過一般發生銀行清算,銀行債權會強制被轉移到優質銀行裡面,儲戶的存款會按期到付的。
風險規避銀行倒閉時候發生清算即是不用虧損也會拖一段很長的時間,所以存款的時候要做好風險規避,現在風險未發生之前就要做好預防措施。而應對銀行破產最好的做法,是把存款賬戶的資金不要超過50萬,市面上很多銀行,每個賬戶最高賠付都是50萬,因此當一個賬號存款金額達到50萬的時候,儲戶應該把剩餘的部分存入其他銀行賬戶中,當發生銀行破產的時候,賠付最快的是保險公司,不用等到銀行清算。
最後總結在銀行存款60萬,銀行倒閉,最高賠付50萬,剩下的10萬依靠銀行清算財產來賠付,當然不一定能否賠付,即是能夠賠付也需要一段時間,所以最好是在存款之前做好風險規避,不過存款選擇六大行,基本沒有破產的風險,機率可以說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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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銀行存60萬,銀行倒閉,真的只能賠償50萬嗎?那剩下的10萬就沒有指望了嗎?
我們先來分析一下存款保險條例制度,從中來找到答案。
在存款保險條例中,對存款保險做了如下定義:
是指投保機構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交納保費,形成存款保險基金,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存款人償付被保險存款,並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安全的制度。
存款保險條例第五條:
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可以根據經濟發展、存款結構變化、金融風險狀況等因素調整最高償付限額,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執行。
在存款保險條例第五條中,非常明確地對存款保險最高償付限額做了規定:最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從2015年條例釋出到現在,50萬這個限額還沒有調整過,當然不排除後面會根據經濟發展情況進行調整。
繼續往下看該條款: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這一小段進一步說明了50萬的計算標準和納入範圍。清晰地說明了是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銀行,所有存款賬戶本息合計餘額在50萬之內,全額賠付。
這一點說明非常重要,有的人誤以為是以家庭為單位,還有的人誤以為分開賬號存就可以,其實這些都是誤解;
而超出50萬之外的部分,要透過破產清算資產來受償。
針對你的問題,在銀行存款60萬,如果銀行破產,你獲得50萬的賠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那剩下的10萬該怎麼辦呢?就要等企業破產清算,可用來償付的資產拍賣之後,能賠多少就賠多少,但通常來說,這個就不要太多指望了。
受傳統習慣影響,我國居民70%的資金是存在銀行的,因為大家對銀行有著天然的信任,認為銀行是最安全的。
但是銀行是公司化組織結構,和其他企業一樣,極端情況下也是可以倒閉破產的。
事實上,在我國,銀行破產是小機率事件,發生的可能性極低,建國以來也就發生過一例。
當前一些中小銀行是存在一些經營上的問題,比如包商銀行,但總體上風險還是可控的。國家也會盡量幫助這些銀行渡過難關,目前最新訊息,包商銀行的重組已經浮出水面,不久一家新的包商銀行就會出現在大家面前。
不過保險起見,那就一個銀行只存最高50萬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