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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陳大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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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石球16
本人小老師一枚,因意外懷孕,領導要求自離,該怎麼辦?我不知道會要我回答。我在羅湖區筍崗村待過。我們就事論事,你不是小老師,意外懷孕,應有私情,領導、應為公司吧,要你自己離去、,你該怎麼辦?首先,這個意外孕怎麼回事。是誰讓你懷孕,有不有主,你是單身,還是有夫之妻,均不清楚,怎樣判斷,怎麼解決,“?這與領導、有什麼關係,為什麼要你自離,我是一頭霧水!前因後果,來龍去脈,怎麼辦?!我這個心腸軟,我也不會講什麼,問題怎麼辦?你把事情擺出來。簡單就是我意外懷孕,領導要我自己離開公司,我現在該怎麼辦?這樣,就從懷孕說吧?!你想不想要這個孩子,不要可不可以做人流。如果,想要這個孩子,領導是要你辭職囉?!為什麼你說自離,我不懂?你是不是這個領導下屬,有不有合同忇議,?一婦女事可找婦聯,合同事可我人社局,涉及人身可報案。如果,自己的向題,你找朋友商量。反正,不管什麼情況,總有辦法解決的。你先冷靜思考,不要著急,權衡之後,千萬不要走極端。如有難處,可以告知詳情,我再給你參考。好吧!我記住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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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峰笨鳥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第四種情形適用於你,單位無權解除你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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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60度看職場
首先千萬不要心軟,經不起領導勸說就自己離職,也不要簽訂什麼檔案。
《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
《勞動合同法》第42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勞動合同法》第87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是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上所述,如果學校執意要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向個人支付二倍經濟補償。
即:賠償總額=2*工作年限*前12個月月平均工資
其中:工作年限不足半年按半年計算;滿半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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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璇姝92
1、保留領導要求離職文字、錄音檔案作為憑證。
2、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和公司領導協商保留職位。做手術的費用等可以向人事部門瞭解生育保險報銷事宜。
3、如果想要孩子,可以無視領導的要求,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用人單位不得強制解除勞動合同,同時留意其他工作機會。
4、如果你不願意繼續在本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向孕期女性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這就是為什麼他要求你自離。如果他強制要求你離職,可以以此向法院提出勞動仲裁,要求公司為你支付經濟補償。
如果你撐到了生產,恭喜你,你可以享受產假了。這時候你就可以好好想想要不要留下。
如果想要離職,在你確定可以繼續工作而產假未休完,那你就可以去找工作找下家了。產假期滿後你主動離職去新東家。並且可以去人事部領取生育保險補貼。
如果不想離職,最少可以在原單位呆到產假結束,單位不可以在你休產假是辭退你,同理辭退你(不是自離哦)你可以要求仲裁賠償。產假結束可以去人事部領取生育保險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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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怦然心動4012
你所說的意外懷孕,是不是婚外孕?如果是,這就是作風問題,。如果是婚內孕,但屬於計劃外懷孕,這就是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作為一名人民教師,首先要為人師表,更要帶頭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所以你應該馬上採取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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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惡霸二哈
主動權在你自己,願安心孕生且無法勝任現有工作,可休息,如果堅持工作直接告訴領導,不符合勞動法規定,執意為之就告他,[玫瑰][玫瑰][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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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輔導員範兒
你所在的單位應該是私立的小學校或機構吧。正常有一點規模的,都會注重員工權利的。
一、有沒有籤合同
只要簽了合同,就應該受到保護。這是女性職工的權利。
就算合同裡寫了不能生孩子,那這條也是無效的。
二、即便沒簽合同,形成事實用工,你的情況也會受到保護
三、重在溝通和補償
可以和領導談一談,其實這樣的單位,也沒什麼好留戀的。給補償就可以離職。
四、這種情況是很多小微企業通用的做法
教育口,以小的幼兒園,培訓機構居多。他們之所以這麼做,就是不想多開工資。而且他們也不怕你找,你告。因為他們知道你折騰不起。
五、但是,如果你拿起法律武器維權,你一定會勝利。
中國是法制社會,雖然不太健全,但是法律還是需要人敬畏,還有部門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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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閩南鴨梨哥
1.來電請錄音,作為日後的證據。
2.強烈拒絕,就是不同意
3.按勞動法規,請注意,企業公司甚至是學校單位,是不能要求無過錯員工自行離職的。你只要不同意基本不會有問題。
4.假如學校強制執行,讓你離職,那麼恭喜你,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讓你繼續工作。請再次注意,是繼續工作不是賠償,如果是賠償要先談好,把你生孩子期間沒上班的工資還有孕婦那些可以享受的各項補貼全部算進去,再加上當月3倍工資給你(可以參考法規)。
如果電話當中或者談話(所以前面交代你要錄音的重要性)領導有威脅你或者語氣太重,那麼還可以拿到一筆精神損失費,賠償更多,而且賠償底氣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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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叭故事多
如果你結婚符合婚姻法,不管你是不是意外懷孕,你都有生育權,這是法律賦予你的權利,作為老師,你應該知道這個道理,領導要求你自動離職,那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所以,我教你一招:他說他的,你就是不離職,他那你是沒有辦法 的,如果萬一他把你開除了,你可以到仲裁委維權,你百分之一百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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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佑平哥
領導是畜生,應該沒有這樣的領導,你們領導有文化沒有,認識字嗎?,如果認識字,喊他多多讀一讀婦女兒童保護法。建議不管是意外還是怎麼的,兩口子商量好,來了是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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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奔跑的犀牛阿呆
龍源創新數字傳媒(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只允許部分員工開工,而給近百名員工從二月一日起就放無薪假期且連北京要求的基本生活費都沒有,這套路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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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您個問題,您結婚了麼?法律意義上的領證結婚。
如果結婚了,那校方是完全過錯方,您可以完全不理會對方的要求。如果,對方開除,那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開除三期婦女是很嚴重的勞動違法行為。
如果沒結婚,那不影響對方的行為依然違法。但是,是不是該考慮一下對方三番五次要求您自離,是不是有其他社會層面的因素。
最後說一句,畢竟為人師表,問題描述一共3句話,就出了一個錯別字,“遇外”應為“意外”,最後一句非疑問均標點“?”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