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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3日,距離長生生物狂犬疫苗“造假”事發剛滿一週。臨近晚間,長春新區公安分局公佈,長春長生董事長高俊芳和公司4名高管,於當日下午三點被帶至公安機關“依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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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杭州刑事律師朋禮松

    根據公安機關的通報,目前已對高俊芳等人,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並未對外透露所涉嫌的罪名。

    根據筆者之前的分析,長生生物目前所曝的問題,有生產記錄造假問題,生產記錄造假並非意味著系“假疫苗”。但如果是在疫苗有效成分的種類上進行記錄造假,則所涉疫苗可以被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假藥”,涉案藥企及其高俊芳等人,則可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若其中涉及是針對生產日期、生產批號等造假行為,則所涉疫苗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劣藥”,涉案藥企則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當然,這只是目前曝出來的問題,隨著公安機關的介入,在全面偵查的基礎上,可能涉案的長生生物公司,不排除還存在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那等待高俊芳的,也必然是其實際參與犯罪行為,或是明知相關犯罪行為所帶來的法律評價。

    除此之外,長生生物背後斷然不會少了龐雜的“利益鏈條”。其間涉及的問題,往往是盤根錯節,就看辦案機關如何深挖,力度如何了。可能會存在的行賄問題,商業回扣問題,甚至是資本運作過程中的諸多問題。所以,我們不僅要“一查到底”,也要“一查到頂”。

    不管高俊芳最後受到何種刑事懲罰,都脫離不了其行為。目前情況不明晰,具體何種處罰,尚難以定論。持續關注吧~

  • 2 # 巔峰獵手

    我不想再分析,也不想再談這些畜生,所有涉案人員,一律死刑,沒有一點談判空間,請大家看看因為百白破疫苗導致嬰兒痙攣症的案例,再看看這個可怕的病,這群人渣活在世上一秒鐘,都是給死去的和嚴重殘疾孩子的不負責任,是我們這些還活著的人的恥辱,所以我就一句話,必須死刑,立即執行!

  • 3 # 不曾見過海洋757

    我真是搞不明白,高俊芳已經做得這麼大了,利、名都有,按道理應該更加著重企業產品質量,使企業具有強有力的競爭力。生物製品正常利潤就比較高,她反倒為了利潤不顧人的生命造假,這樣的人膽大妄為,就是判死刑也應該。

  • 4 # 自然與無私

    懲罰董事長能解決問題嗎?這個生產流程主責任人呢?還有各個生產流程的責任人呢?負責安監的責任人呢?還有生產車間責任人呢?要懲罰這些責任人一個都跑不了!這些責任人難免不做手腳!要抓要罰不可能少了這些人!

  • 5 # A家19

    這不是自首,沒被發現時沒有悔罪之心害人不止,還想繼續禍害兒童千萬,現查出導致25萬兒童身體藏有不確定性隱患,妨礙了兒童注射真疫苗的適合時間,且還不計以往是否用其不合格疫苗,當下已罪犯滔天,理應處死。

  • 6 # 琅琊客186

    仔細回看了新聞報道。有關生產廠家簡化了生產流程,造成疫苗效價降低。既無毒,也不是假的。為什麼現在新聞大肆炒作此案?一直不解,以為是得罪了什麼人? 近日看到一種說法:有人建議疫苗應該全部進口,既能保證質量,又能減少貿易逆差,減少貿易戰。如果屬實,那就是外國廠商代理人在攪混水了。建議有關部門徹查。

  • 7 # 黃志牧業吉曉

    根據公安機關的通報,目前已對高俊芳等人,採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並未對外透露所涉嫌的罪名。

    根據筆者之前的分析,長生生物目前所曝的問題,有生產記錄造假問題,生產記錄造假並非意味著系“假疫苗”。但如果是在疫苗有效成分的種類上進行記錄造假,則所涉疫苗可以被認定為刑法意義上的“假藥”,涉案藥企及其高俊芳等人,則可涉嫌生產、銷售假藥罪,最高可判處死刑。

    若其中涉及是針對生產日期、生產批號等造假行為,則所涉疫苗屬於刑法意義上的“劣藥”,涉案藥企則可涉嫌生產、銷售劣藥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當然,這只是目前曝出來的問題,隨著公安機關的介入,在全面偵查的基礎上,可能涉案的長生生物公司,不排除還存在其他違法犯罪行為,那等待高俊芳的,也必然是其實際參與犯罪行為,或是明知相關犯罪行為所帶來的法律評價。

    除此之外,長生生物背後斷然不會少了龐雜的“利益鏈條”。其間涉及的問題,往往是盤根錯節,就看辦案機關如何深挖,力度如何了。可能會存在的行賄問題,商業回扣問題,甚至是資本運作過程中的諸多問題。所以,我們不僅要“一查到底”,也要“一查到頂”。

    不管高俊芳最後受到何種刑事懲罰,都脫離不了其行為。目前情況不明晰,具體何種處罰,尚難以定論。持續關注吧~

  • 8 # 手機使用者55044480901

    我們相信黨!相信政府!一定會從嚴、從重處理這幫畜生!讓百姓滿意的最好結果就是:殺了這些人!!!還百姓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環境,從此不再有生產、售藥的毒瘤在社會上生存!✊✊✊

  • 9 # 馬鈴薯369

    對於喪盡天良的傢伙一定要讓他終身監禁。因為 他連最起碼的人性都沒有,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剝奪很多人的生命?無知嗎?我看是金錢的誘惑讓他泯滅人性了吧?死萬次都不足以撫平受害者的仇恨。

  • 10 # hi123

    入獄二十年。

    為什麼說呢?

    一,不構成死罪。沒有人在這次事件中死亡。

    二,無期徒刑不成立。事件的危害性還達到。

    三,二十年徒刑。從本次事件的性質和危害性來看,這是一個相對來說比較合適的判決。

    四,十五年徒刑。可能輕一些了,可能性小。

    五,其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沒收公司非法所得,這是必須的,也沒有什麼疑問的了!

  • 11 # 佬婆莪愛你

    這件事情必須重判,一定要讓其他企業看到國家的態度,殺雞儆猴,讓他們知道這是根不可逾越的高壓線,觸線必死。紀委部門也要全力跟進,不能讓拿錢買命的故技重演。一定要從重處罰相關人員,畢竟疫苗關係著國家的未來,接種的都是祖國的花朵,我們不能允許祖國的花朵被扼殺在搖籃裡

  • 12 # 天高雲淡17848883

    死!!!沒有為什麼!!!如果非要個答案,那就是:她不算人類!!!如果因為不是人類就要殺死的話,那就是她做了非人類做的事情了!

  • 13 # 小燕子99407

    還說兒童是祖國的花朵,你們就是這樣對待祖國的花朵的嗎?看著孩子們一張張天真純潔的笑臉,你們竟然如此為了利益而不顧孩子們的生命,孩子們太可憐了,害了孩子的一生,有誰為孩子的一生負責!!!孩子是每個家庭的命,毀了一個孩子就毀了一個家,為了利益太殘忍,,,

  • 14 # 塰納佰汌

    這樣的人是什麼想法我不想分析。我最關心的問題是國家怎麼樣處置這個黑心的人。如果是我判決,我就會先罰光她全部家產。在判她個死緩,讓她在牢房裡面蹲到死。看中國的食品,藥品廠家誰還敢造假。

  • 15 # 跑調的獅子

    作為一個非法律人士,我僅以一個普通百姓,普通父母的角度來說說這個問題。

    第二,在道德上我希望對這次事件的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給與強烈的譴責。並將他們列入失信名單。因為他們失信於社會,失信於國家,失信於民族未來的希望。他們的行為沒有被原諒的可能,也不應該給與被原諒的機會,無論他們如何道歉,表示愧疚,這本就是不應該發生,不允許發生的事情。不是所有事情都有被原諒的機會,這就是其中之一。我作為一個孩子的母親,絕對不會原諒他們的行為。

    第三,這件事情絕不是一個人有能力做到的,它會有一些列的連鎖反應。希望政府能購徹查企業的上游和下游。同時,或者知道這件事的人難道同時失去了自己的良心嗎?如果是那就真的太可怕了!對知而不報的人也應該給與一定的警告,對勇於檢舉的人要給與獎勵。有時候物質使我們矇蔽雙眼,喪失良心。但是物質有時候也能夠激發人們挑戰惡勢力的勇氣,把我們的良心往前他推一推。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是有道理的。

  • 16 # 超能商店

    這高奸賊,擁有這麼多錢:都是做假藥違背良心得來的。我們農民種穀和果,時常虧本,能好窮,欠人數,都沒想過造假果子,米給這個高漢奸,害人精吃。

  • 17 # GGX日出東方

    應借鑑國外經驗: 二戰時,巴頓將軍瞭解到,陣亡的盟軍戰士中竟有一半是在跳傘時摔死的。他馬上趕到降落傘廠家,從生產線上抓起一個傘包,讓負責人帶傘包從高空跳下。然後,不定期抽流水線上傘包讓他跳。從此,戰士們再沒有因跳傘而陣亡。

    由此聯想:是不是可以先讓它讓流浪狗咬一口,再給它注射它生產的狂犬疫看看效果後再做下一步的處理

    我想同意的應該破萬

  • 18 # 抽菸喝酒喝茶

    疫苗本身就是利國利民的好事,而有些人卻連疫苗也敢造假,難得她沒有孩子嗎?這種人應該判處死刑,或者終身監禁!

  • 19 # 苒66808901

    當電影院我不是藥神如火如荼的在播放時,我們就知道國家開始重視這個了,假疫苗來的好,剛好試試法律怎樣判決,體現國家打擊藥界假藥貴藥的決心

  • 20 # 淡然7519123035637

    判什麼死刑,本來被狗或貓弄傷了,得狂犬病機率非常的小。如果說真得了狂犬病那是億分之一的比例,比中福彩頭獎還難。何必鬧得如此大動靜,也不可以完全假藥,也有藥的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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