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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魚T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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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端美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非盈利政府間貨幣基金,由成員國共同出資成立。可以說是個特殊實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佈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
該組織宗旨是透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透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低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
協助成員國建立經常性交易的多邊支付制度,消除妨礙世界貿易的外匯管制;在有適當保證的條件下,基金組織向成員國臨時提供普通資金,使其有信心利用此機會糾正國際收支的失調,而不採取危害本國或國際繁榮的措施;按照以上目的,縮短成員國國際收支不平衡的時間,減輕不平衡的程度等。
主要職能
制定成員國間的匯率政策和經常專案的支付以及貨幣兌換性方面的規則,並進行監督;
對發生國際收支困難的成員國在必要時提供緊急資金融通,避免其他國家受其影響;
為成員國提供有關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等會議場所;
促進國際間的金融與貨幣領域的合作;
促進國際經濟一體化的步伐;
維護國際間的匯率秩序;
協助成員國之間建立經常性多邊支付體系等。
成員國的“配額”決定了一國的應付會費、投票力量、接受資金援助的份額,以及特別提款權SDR的數量。中國是該組織創始國之一。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持有外匯、黃金或者是特別提款權這樣的資產,行使自己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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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牛散的自我修行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佈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
IMF是繼美國,德國以後的第三大黃金儲備機構,黃金是其資產負債表中的重要組成部分。IMF需要完全可接受的資產進行出借活動,而黃金作為世界通用儲備資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資產波動的產生,他是會員國永遠自由支配的繳納手段。所以,IMF儲備黃金是作為抵禦風險之用,而不是單純以出售和投資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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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寶哥財經
首先,我們需要弄清國際貨幣金組織的概念和定義。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英語: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簡稱:IMF)是根據1944年7月在佈雷頓森林會議簽訂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協定》,於1945年12月27日在華盛頓成立的。與世界銀行同時成立、並列為世界兩大金融機構,其職責是監察貨幣匯率和各國貿易情況,提供技術和資金協助,確保全球金融制度運作正常。其總部設在華盛頓特區。我們常聽到的"特別提款權"就是該組織於1969年創設的。
在此我們需要明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機構設定。
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派正、副理事各一名組成,一般由各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行長擔任。每年9月舉行一次會議,各理事會單獨行使本國的投票權(各國投票權的大小由其所繳基金份額的多少決定);
在此我們需要明白,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宗旨。
該組織宗旨是透過一個常設機構來促進國際貨幣合作,為國際貨幣問題的磋商和協作提供方法;透過國際貿易的擴大和平衡發展,把促進和保持成員國的就業、生產資源的發展、實際收入的高低水平,作為經濟政策的首要目標;穩定國際匯率,在成員國之間保持有秩序的匯價安排,避免競爭性的匯價貶值;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儲存大量黃金的目的是為了減少美元,持續疲軟貶值對全球經濟造成的影響。
總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實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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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d)的縮寫。根據1944年7月44個國家在美國新罕布什爾州佈雷頓森林達成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6年3月正式成立。1980年4月17 日,IMF正式決定恢復中國的合法席位。到2007年1月18日為止,基金組織成員國已達185個國家(黑山共和國(Montenegro)於2007年1月18日加入,成為第185位成員國)。其宗旨是促進成員國在國際貨幣問題上的磋商與協作;促進匯率的穩定和有秩序的匯率安排,從而避免競爭性的匯率貶值;為經常專案收支建立一個多邊支付和匯兌制度,消除外匯管制;提供資金融通,緩解國際收支不平衡;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實現就業和實際收入水平的提高及生產能力的擴大。其職能為匯率監督、資金融通、提供國際貨幣合作與協商的場所。IMF的最高決策機構是理事會,日常行政工作由執行董事會負責。基金組織的份額由特別提款權(SDR)表示,份額的多少同時決定了在IMF的投票權。
國際貨幣基金為推行國際間貨幣合作的永久性機構,屬於聯合國的社會經濟委員會。基金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每個會員國均可派任理事一名,通常由各該國的財政部長或中央銀行總裁參加擔任。理事會每年在9月至10月間召開一次。至於經常處理基金會業務者,則為執行董事會,其名額現為20名。執行董事的產生方法,凡基金會員國中,攤額最大的5個國家各可指派一名,而其餘攤額較小的國家,必須聯合若干國家選出一名。
攤額與表決權:國際貨幣基金(IMF)規定每一會員國應根據其經濟的重要性(國民所得及貿易額),向基金繳納一定攤額(Quota)的資金,以供基金運用。此一攤額必須以黃金或可自由兌換貨幣(如美元)與本國貨幣繳納。以黃金或可自由兌換貨幣繳納部分,應等於一國攤額的25%,或該國當時國際準備持有額的10%,而以其中較少者為準。自1970年特別提款權實施後,各會員國的攤額,須經總投票權85%的同意,才能變更。
至於各會員國的表決權,則以各會員國所認定的攤額為標準。每一會員國各具有250票基本表決權。此外,每10萬美元攤額可增一票表決權。
1976年3月22日,國際貨幣基金第6次決定增資,於1978年4月1日正式實施。基金總額增資約33.6%,自292億特別提款單位增至 390億單位。同年9月24日,其臨時委員會又決定:①基金增資50%;②在1979年至1981年3年間,每年發行特別提款權40億單位。
基金的增資,在於擴充基金所能運用的資金總額。在基金會員國家而言,增資的結果可使其基金融通的額度增大。因此,增資以後,國際上的流通性就趨擴充,至於新創造特別條款,也在增加國際流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