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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範德維爾潘

    戀愛是比較幸福的事情,但有時由於各種原因,分手也是難免的,分手是比較痛苦的事情。那麼分手後要不要扔掉前任送的東西?前任送的東西是扔掉還是留下?

      私以為分手時丟掉東西只是會讓人充滿儀式感,好像燒掉、刪掉、撕掉、扔掉等等都是在確認「分手」這件事。

      好像,有些時候沒有必要。

      如果送你的東西是有用的,有價值的,比如限量版的儲蓄罐、你最喜歡的書,好好保留,繼續使用如果看到某些東西就會鼻子一酸,想到無數美好或者糾結的片段,默默地哭得像個傻X,碎碎念如祥林嫂一般,趕緊把它們打包放到衣櫃深處,注意不要扔掉,因為你會長大。若干年後拿出來翻翻,當年的淚水只會轉變為今日唇邊淡淡的微笑,以及一聲輕嘆。

      以本人為例,三年前去西塘旅遊,在X的天空之城小歇,前任買單後把店家的名片給了我。至今還被我放在皮夾裡,因為好看呀,前段時間還把它做書籤用來著。因為它承載了很多美好。

      大學畢業離校那晚,把前任送的印有我倆皂片的馬克杯扔了,準確的說是摔碎扔掉了……因為沒用啊。留著佔地方,沒意義,再說都分手了整天抱著這杯子喝水一會水溫高皂片顯現一會水溫低皂片沒了一會倒了半杯熱水皂片就顯現半個人頭粗來……天天整成這樣會成深井冰吧。所以果斷扔掉,而且,某寶淘來的杯子質量實在略差。

      寫答案的時候耳機剛好蹦出來一首歌,應時應景,許巍的《漫步》:

      很多事來不及思考

      就這樣自然發生了

      在豐富多彩的路上

      註定經歷風雨

      讓它自然的來吧

      讓它悄然的去吧

      就這樣微笑地看著自己

      漫步在這人生裡

      往事悄然走遠

      只留下清澈的心

      讓我們相互溫暖

  • 2 # 改善從惡

    我想,如果,再婚了,就別與前任有往來了,再婚後,無論男女,對方都公忌違那種事,那個人的,畢竟,你們之前有過夫妻之實,!有些人,離婚只是一時之氣,或許,再婚後並沒有前任好!這樣,兩人有太多往來,對雙方家庭都不好!所以說,離婚了,再婚了!就別有太多往來了!

  • 3 # 一階一景

    如果彼此都真正傷害了對方,還會送東西嗎?

    按字面意思來理解,送東西的一方必然還掛念或愛著對方,這樣的舉動,是想緩和關係還是想複合?已經分手了,如有一方已經死心了,這些舉動並沒什麼意義。愛著,那就收下。

    不愛,丟了。

  • 4 # 中學語文王老師

    看情況了。如果離婚是因為恨之入骨,肯定會把所有的東西扔掉,因為看到他的東西,難免會有心疼感覺。如果離婚是因為一時衝動,後來各種原因沒有復婚,則心中並不恨他,有些東西留著也無所謂,還有紀念意義。

  • 5 # 地球跑了

    當國家允許擺地攤後 說實話我也有些許心動 成本低風險低 聽起來的確很不錯 至於賣些什麼 對於我來說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小飾品

    有了這個想法我開始在家裡翻箱倒櫃 尋找自己的物件的時候 不小心撞垮了一個小箱子

    箱子裡的東西都散開在地上 散了一地各種各樣的筆記本和照片 還有一個包裝完好被我小心收起來的首飾盒

    那是他曾經送給我的戒指 將它翻出來時 好像連帶著回憶一起翻開 那段回憶我大笑過 痛哭過 唯獨沒有遺憾過 拿出戒指在心裡掂量了許久 已經這麼久了 留著也沒有什麼用了

    那扔掉吧!

    走到垃圾簍旁邊 卻遲遲沒有丟下去 突然又有些捨不得 於是打開了某乎某博某書 沒有想到關於這個問題 關注的人竟然那麼多

    有人說 分都分開了 趕緊扔了吧!留著能幹嘛 ?睹物思人嗎? 真的扔了嗎?不 我決定留下它 倒不是因為我還揪著一段感情不放 只是突然想明白了 留著也挺好 因為不管現在怎樣了 他送我禮物的時候 是真的想要給我點什麼 情意是真的

    回憶都還是美好的 在一起的日子都是快樂的 又何必非要假裝忘記 在刷某乎的時候 有人給出了這樣的回答 前任在我的影響下送的都比較實用 耳機 乳膠枕 項鍊 還有他為了要拿走我的猴子給我的豬… 現在都在持續它們的作用 當然那頭豬還放在我的床頭…

    舍友問我 你用這些東西不會想起來他嗎? 我:這是生活中的習慣了 用的久了就想不起來了 就像分手這個事 相處久了 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 割捨下去已經費神費力 其他的就順其自然吧

    看完這段話 心裡也突然釋然了很多 好像跟她說的一樣 當一件東西用久了 只要不刻意去想 這些東西已經成為了我們的習慣 如果忘不掉他或者那段感情 即使扔掉了東西也還是忘不掉 心裡的那道疤依舊在那 不深不淺

    如果忘掉了 那那些個東西也就只是東西而已 與人方便與人欣賞的物件兒 與其丟掉 倒不如把這些東當作上一段感情的“陪葬品” 藉由它們來懷念當時的自己

    如果是雙方都付出真感情 但是因為很多客觀原因 沒辦法在一起而選擇分手 這種情況下前任送的禮物 還有兩人的照片 信件 所有的點滴 倒是可以打個包封存起來

    放在一個你知道的角落 就放在那就好 等多年之後放下了 或者等老了 想開啟來的時候再開啟來 回想起年輕的時候曾有一個人這麼愛你 你們之間有一段這麼真摯的戀情 大概會覺得很幸福吧!

    那就還收藏著吧 藏到很久很久以後 看到這些也會想起他出現過 不是像一個朋友問的 是不是一直要活在回憶裡 只是他沒和我長久一點 但它們會陪伴我走一個新的階段

    在感情裡 很難用對錯 好壞 黑白來判斷 喜歡就是喜歡了 不愛就是不愛了 勉強不得 所有我們不談虧欠 不負預見 我們都要好好的

  • 6 # 貴客雲集偶然的相遇

    不會,那照片,衣服我都還保留20多年,還有孩子,這以後就是打官司的證據,我永遠保留著他,❤️❤️❤️,拋棄妻棄子,不認孩子,重男輕女,我啟能原諒他吶,20多年,他對孩子不聞不問,不養的,就因為是女兒嗎,我不管他是什麼背景,就是在主席臺,我就敢搬弄他,

  • 7 # 戶部郎中

    感情這東西怎麼說呢?兩個人不期而遇的相遇,相知相愛,一定都有一段美好的回憶,縱使後來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分開,但曾經的快樂並未忘記;

    如果你們曾經深愛過,那麼留下某些值得紀念的東西也是好的,時間會流逝,人會衰老,物是人非,但是記憶不會遺忘,曾經的快樂也不會消失,手握著曾經相贈的禮物也是彼此懷念的一種方式;

    如果你們只是因為寂寞而在一起,無所謂愛與不愛,那麼也就無所謂留與不留,自己開心就好;

  • 8 # 蝴蝶274388102

    分手的時候,如果對對方有怨恨就會巴不得把他所有的東西都扔掉,把關於他的所有記憶刪除。如果你還愛著她,那麼她送個你的東西,你會選擇永久珍惜。我覺得只有痴情的人才會這麼做,那個愛的深沉的人,會將所愛之人銘記一輩子。那麼她送的東西,也會保留一輩子。

  • 9 # 中國趣聞趣事2088

    剛提到分手後;會留下前任送的東西嗎?那麼對於男人來說;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會留下來;為什麼?留下來;因為以前的相愛是認真的;一份情感可以因為環境種種客觀因素放下;但記憶;思念是放不下的;那都是在心中的;別人也是看不到的;所以這樣內心深處的東西也不會讓別人知道;那至於她留下的東西;剛好達到了;睹物思人的作用;也許想她是一種心靈上的寄託和祝福!每個人都需要回憶的物件、來證明曾經的往事.前任就是在情感上的往事;美好、痛苦、後悔、挽惜、解脫、等等!

  • 10 # 野釣者北斗

    這個話題怎麼說呢!大家要先把定義區分開,不管什麼原因,當初畢竟是一家人,沒有了愛情,還有親情在,沒有了親情,還有母子感情在,離婚是兩個人結束了這一段感情,不是分開了就是生死大仇,永世不再見面!

    前任的東西呢!畢竟都是以前共同擁有的財產,有價物品,燒了,砸了,丟了,只能說跟有價物品過不去,內心呢?你的作為告訴大家,你還是心中有掛牽,毀了東西,傷了內心!

    不管何物,只要真正做到心中無他她,所有前任的物品都是自己的,想保留的是念想,想丟棄的是關心!

    留不留是內心,為何牽上物品當擋箭牌!

    警醒吧!老鐵!

    個人觀點,敬請諒解!

  • 11 # 檸檬愛跳舞

    不會刻意留下或者扔掉. 有些東西扔了 但是人仍然留在自己心理 所以東西不重要~~你喜歡就留下 如果留下會給自己造成很大捆饒 總是想著過去痛苦的事情 那就扔掉

  • 12 # 無眠55774263

    作為本人來說,是會扔的。想想都分手了還看著那些東西,不自覺可能就會想起她,難免會有一些傷感,既然過去了,就要更好的享受生活,還有更美好的等著你,早點從上段感情走出來!

  • 13 # 踏月而來抱花眠

    前任好像是太遙遠的概念,但是問題尚且可以一答。

    對我個人而言,我覺得前任送的東西要看情況而定。

    假如說你自己本身沒有什麼生活能力,結果運氣好碰到一個富豪前任,給你留了套房子,那你總不至於慪氣不要,偏要租房子為生活奔波吧,對於這樣的主,還是留著生活比較實際些。

    至於說前任送的信物情書,依個人喜好和現任的態度而定,現任不介意,那麼你就留著也無妨,現任介意,最好收起來,雖說誰沒個過去,但是愛情讓人卑微,如果讓現任覺得始終活在前任的陰影之下,那麼距離對方離開你也就不遠了。

    但是老阿姨還是支援所有的現任能淡定自若些,如果前任真的那麼無懈可擊,也就不會變成前任了,而你之所以是現任,一定是有成為現任的理由的。

    無論是你長的好,還是性格溫柔善解人意,還是說你愛對方比較多,亦或者說是你家裡條件比較好,對方既然選擇你,那麼你就有令其選擇的理由,和優於別人的優勢。

    但是如果你說,萬一這樣的感情不長久呢?誰的感情能長久呢,生命還不知道哪一天會突然結束不在呢,所以不要去杞人憂天,想到明年後年老了以後那麼久遠的問題…

    你愛一個人,就去努力與對方站在一起,至於前任,確實可以說是沒個現任的頭痛,但是如果你真的開啟心結去接納對方的前任,那麼對方也能全然接納你,前任就像留在對方心裡的一個疤,你也除不掉它,既然除不掉,你還不如讓它存在就好了,反而是你越要去抓著盯著摳著不放,反而你們彼此都痛苦…

    就說誰還沒點過去,他喜歡過別人,你也曾經愛過別人,一生走來,有許多人來人往都是必須去經歷的,當你坦然自若,你自然可以面對一切,也可以有力量去戰勝一切。

    反之,即使你真的揪著他的前任的那點事不放,又能怎麼樣呢?搞不好你越是緊盯不放,他反而還覺得前任更寬容大度,也許前任壓根不在意他才不去管那些事情,可是太在意的你,不是生生把自己愛的人,推給了一個沒有那麼愛他的人了嗎?

    愛一個人不僅僅是要愛他就夠的,還要讓他能夠以自己想要的方式去生活,關鍵還是彼此的尊重吧,對方已經說了很多次了,你也聽不到心裡去,對方就會傷心失望,反正說什麼你也不聽,你也不看,就會陷入什麼都不想跟你說的境地了。

    所以說,要跟一個人在一起,學會往前看,而不是往後,如果始終與別人的前任糾結在一起,你們就沒法走下去了。

    我是歡喜如晴520,專注自我提升,自我找回,原生家庭,性格養成,情感發展、兩性關係、婚姻家庭諸多問題。

    希望你能當下記得自己、看見自己以及愛自己。

    如果需要可以關注,一起成長。

  • 14 # 手繪美工師尚琥

    要看是怎麼分手的,如果是和平分手那麼前任送的東西我會把它留下當做紀念,如果兩個人分手過程很痛苦最好眼不見為靜該扔就扔!

  • 15 # 大小姐的小小夢

    我想每個人不一樣,分手的理由也不一樣,會扔還是留,都要看自己心裡怎麼想的,如果想扔就扔,如果覺得有意義那就留,沒有那麼多的原因,只能看當時的心境是什麼,也許現在不想扔,過幾年就想扔了也不一定。

    如果是我的前任,我一定是會扔的,首先我的前任沒有送過非常值錢的東西,都是不超過十元的東西,所以留著沒有用,也沒有意義所以扔了比較好,然後就是因為我不想懷念過去,看到某樣東西會讓我想起過去,想起過去的傻,想起為了那個不值得的人做的傻事,我想向前看,過去就過去了,別人早忘記了,我為什麼還要停留在過去。

    如果你的前任送你的東西很貴重,並且還可以用的話,那就用著,感情沒了,東西扔了還是要錢買了,像手機、錢包、或是更貴重的東西,丟了可惜,還是用吧。

  • 16 # 無語讀書

    前任送的東西代表了當時交往的情誼,雖然已經分手,但有著不得已的原因。

    有時我們不得不面對現實,幸福的婚姻需要雙方家人的支援。當雙方家庭各方面條件懸殊,男方又沒有能力獨立,分手是必然的,也是理智的。

    儘管那時兩人感情不錯,但他說出了真心話,他不得不依賴他的家人生存,如果與家人鬧翻,他沒有實力和能力去承擔家的責任,也沒有能力給相愛的人幸福。

    雖然感到心痛,但也能理解他說的情況,畢竟那是現實,必須面對的現實。

    所給的東西留下來都是對青春的回憶,也是對過去的懷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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