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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柚子愛寫真

      1、購買商品後,消費者想退貨,而經營者不給退的,屬於普通的商品買賣合同糾紛,公安機關不予受理,應當到法院起訴解決。如果經營者涉嫌違法經營或者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可以撥打12315消費者保護熱線投訴。  2、購買商品後,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形成買賣合同關係。合同一經成立並生效,買賣雙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是否可以無條件退貨以及退貨的條件,由雙方在買賣合同(包括口頭合同)中協商確定。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在商品沒有質量問題的情況下,經營者有權不予退貨。 ------------- 如果我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一下。或有其他問題也可以關注我,給我發私信

  • 2 # 57788736

    經營過程中偶爾會遇到一些不講理的顧客,自己買完了後悔了或者打聽到有更便宜的價格就想退貨,全然不顧商品已經拆封已經使用,在店裡大呼小叫的撒潑高喊著黑店,還有甚著瞎編亂造以後找電視臺,記者和電視臺開始就本著無奸不商的思維去報道這件事。無奈找律師起訴電視臺,律師都不願意接受這個活,不願得罪電視臺。聽說過我們這金店勝訴的,可能有自己的法務,有充足的財力和時間吧。

  • 3 # 講點你我都懂的

    現在的社會被所謂的“良心和道德”強姦了!商店賣的東西,首先買家是看過摸過,也許還試用過的。買回家了,或許後悔了,或許覺得買貴了,再或許不合用。就找商家退貨,不退就大打“良心道德牌”。還有好事者唯恐天下不亂,大肆渲染顛倒黑白。其實就問問:“商品有問題嗎?有適用退換貨的問題存在嗎?”如果有,退換是必須的,如果沒有,那就是胡攪蠻纏損害他人利益。換位思考一下吧!開實體店需要的成本高,風險大,換了是你開個店,沒事就遇見退貨的人,你覺得冤嗎?

  • 4 # A農村小班哥

    如果是真的買到假貨,首先和商家協商,協商不成可以找消費者協會調解,如果商家堅決不給退貨和退款那你就可以曝光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存在敲詐勒索那肯定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 5 # 天鷹之神

    要看買什麼商品。如果買國家三包產品,原則可退換,商實不退換,較真可找工商局或起訴。如果買非三包的日常鞋服百貨,只靠協商,沒有硬性必須退換。

  • 6 # chonafg

    只要沒有約定購買的商品不能退貨,消費者可以自購買商品之日起7日內退貨。

    有很多賣場承諾無條件退貨或者7日內退貨,租賃的櫃檯的經營者應當履行該承諾。

    消費者在7日內要求退貨,不是無理取鬧,不是刁民。當然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不得退貨的除外。

  • 7 # 錯誤的路要走對

    好多東西實體店真退不了,退了就沒法賣了,返廠還要貼錢,早以前好像質量問題能退,不是質量問題退的話扣你點錢,不全退。網上退貨方便,因為大家所認為的廠家直銷,其實就是加工作坊,你退回去人家收拾一下還能賣。

  • 8 # 樹Z

    有時候,買回東西,不一定是因為質量問題想退貨或者換貨,也有可能是因為該產品的作用不適合了,買錯了,如果在網上買,有七天不理由退貨,而實體店沒有,所以,實體店幹不過網店,這也是原因之一

  • 9 # 梁生199

    我們公司的實體店有規定,凡是商品出廠品質有問題的,可無條件退,換貨。購買商品後7天內(無下水洗滌,無穿著過,不影響第二次銷售的)可以退貨或換貨。因為我們從不賣品質差的偽劣商品,總體退貨率還不到0.5%,但實際操作中,也碰到過無理取鬧的退貨,有的自己都穿壞了(比如經常打麻將的人,把袖口磨起球了,自己撕裂了的,下水洗滌好幾回。)素質比較低的人。我們叫她可以到工商部門告我們或上法院起訴我們。我們20幾年堅持不賣偽劣次貨,所以我們沒有像電商那麼多的退貨率!

  • 10 # 公平正義打黑除惡贊

    17年至18年的時候,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做兩次手術,每次到醫院躺下了都去跟客戶安裝完燈具和售後之後才動手術,特別是第一次,跟客戶幹完活已經是晚上八九點鐘了,醫院要求.下午5-6點鐘之後就不能進食以備晚上十一點後洗腸做腸鏡!當天又是十二點工地上胡亂吃了一點,等到第二天中午哪能熬得住,就開車在市內找了好多地方才找到一家粥店,胡亂吃了一點!今天的社會到處玩在噴實體店,這社會道德淪喪,用命去幹活,結局是年底一大堆賬單收不到,還被說成無利不起早的傢伙!

  • 11 # 鄧美蓉律師

    如果他們買的東西有質量問題,那麼實事求是地反映產品資訊及商家做法一般不會有什麼法律後果;但如果產品沒有問題,也不符合退貨條件,只是為了逼迫商家退貨而曝光製造輿論,一旦對店家的商譽造成損害,尤其是有捏造事實情節,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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